人民公社的农业劳动大协作与生产责任制
财经研究 1959 年 第 04 卷第 01 期, 页码:33 - 35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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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地人民公社成立以后,在农业的劳动管理方面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从速加以研究解决.不久以前,我们到河南省汝南县光明人民公社进行调查时,对于这一方面的情况也作了一些了解,本文就是根据在该社的调查结果,谈一谈我们对于人民公社实行农业劳动协作与生产责任制相结合的问题.光明人民公社是由原来的韩庄、康店、老君庙三乡的52个高级农业合作社合并建成的.它共有10,431户,46,423人,24,580个劳动力,160,145亩土地.它建立以后,在农业劳动管理方面,发生了下述一些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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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的农业劳动大协作与生产责任制[J]. 财经研究, 1959, 4(1): 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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