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私营经济必须明确产权
财经研究 1989 年 第 15 卷第 10 期, 页码:49 - 52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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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私营经济在我国的重新出现,突破了1956年“对私改造”以后并建立起来的传统单一公有产权体制,初步形成了以公有产权为主体、公有产权和私有产权并存的体制。这是产权改革的一大成果。私营企业的产权归属私营企业主所有,这本来是一个十分明确无需加以讨论的问题。但是,随着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由于外界环境的种种影响,在一部分私营企业中资产是否一定归属企业主所有就显得不十分明确,出现了产权模糊的现象。产权模糊是阻碍私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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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宝荣. 发展私营经济必须明确产权[J]. 财经研究, 1989, 15(10): 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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