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同一产业内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协调
财经研究 1996 年 第 22 卷第 06 期, 页码:4 - 9
摘要
参考文献
摘要
<正> 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同一投资者在一个产业内投资开办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其目的无非是为了谋求更大的市场份额。由于这些企业资产出自于同一投资者,或者至少其为同一投资者所控股,因此在同一产业内这些企业往往是以一个集团公司的面目出现的。其相互之间的市场关系也就主要由其控股者来进行管理协调。对这些企业来说,不仅其相互之间不可能存在市场竞争,而且其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以及如何生产,通常也是由其控股者予以统一协调和监督的。即使各企业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如经营者和职工利益等,也一般是由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协调的改进来缓解的。只有在这种高度专业化的集团公司规模过于庞大,以至于
关键词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2) 有关数据整理计算。
引用本文
史东辉. 试论同一产业内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协调[J]. 财经研究, 1996, 22(6):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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