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反垄断法的域外管辖及对我国的借鉴价值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09 年 第 11 卷第 05 期, 页码:46 - 53
摘要
参考文献
摘要
反垄断法域外管辖是对国外发生但是对国内市场产生限制、排除竞争影响的垄断行为适用国内反垄断法的制度,其核心是要解决域外管辖的法律冲突问题。本文通过对反垄断法的域外管辖理论的梳理以及日本反垄断法域外管辖经验的分析,剖析反垄断域外管辖的制度特征以及存在的问题,以期对我国反垄断法域外管辖制度的构建提供参考。
[1]United States v.Aluminum Co.of America,148F.2d416,65U.S.P.Q6(2nd Cir.1945).
[2]See Joseph P.Griffin,Foreign Governmental Reactions to U.S.Assertions of Extraterritorial Jurisdiction,6GEO.Mason L.REV.505(1995).
[3]参见伊从宽、矢部丈太郎:《独占禁止法の理论と实务》,青林书院2002年版,第354页。
[4]该案中欧洲委员会判决帝国化工等10个企业通过受其控制的位于欧共体境内的子公司从事固定价格协议的行为违反欧共体竞争法第81条。帝国化工以其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进行抗辩,但是,欧洲法院绕过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区分,认为帝国化工拥有控制欧共体内子公司的能力,从而保证了其决定在欧共体市场上得以实施,应该将其子公司和母公司视为单一经济实体。ICI and Others v.Commission(Dyestuffs)Case48-57/69[1972]ECR619.See D.G.Goyder,EC Competition Law,Fourth Editi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pp.72-73,p.499。
[5]See WTO Ministerial Conference,Fourth Session,Doha,9-14November,2001,WT/MIN(01)DEC/1;WTO Doha Work Programme,Decision Adopted by the General Council on1August2004,WT/L/579.
[6]例如,2005年6月14日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通过的《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第2条就将与反垄断有关事项明确地排除在公约适用对象之外。
[7]European Competition website,“Bilateral Relations on Competitionissues”,http://ec.europa.eu/competi-tion/international/bilateral/index.ht ml.
[8]公正交易委员会1998年9月3日劝告审决,审决集45卷148页。
[9]参见松下满雄:《私的独占事件における独占禁止法の域外適用》,载厚谷襄儿、稗贯俊文编《独禁法审决、判例百选》(第6版),有斐阁出版2002年版,第32-33页。
[10]参见松下满雄:《经济法概论》(第4版),东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3-235页。
111972年三重运赁案中,外国公司在伦敦签订针对日本客户实施三重运费的出口卡特尔协议,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发动反垄断调查。但是由于涉案的外国企业在日本国内没有营业场所,最后公正交易委员会决定中止调查。参见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1972年8月18日审决,审决集19卷第57页。
12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1972年12月27日劝告审决。
13公正交易委员会1995年10月13日劝告审决,审决集42卷163页。
14公正交易委员会2008年第2号排除措施命令书,参照公正交易委员会网站。
15日本反垄断法的经营者集中规制可以分为一般集中规制和企业结合规制。一般集中规制是原始反垄断法用遗留下来的用以规制设立集团公司、大型企业的持有股份以及金融公司持有股份的构造规制。企业结合规制以公司的持有股份、兼任董事、合并以及营业转让为规制对象,即一般意义上的经营者集中规制。日本反垄断法确立的企业结合申报的标准是实施结合的一方公司的总资产额不低于100亿日元,而另一方总资产额不低于10亿日元。参见日本反垄断法第9、10、11、13、14、15条。
16信息来源于和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企业结合审查官员的直接交流。事实上,由于金融危机的爆发,2008年底必和必拓宣布放弃合并计划。之后出现了中国铝业公司欲以195亿美元入股力托,但在2009年6月力托又单方面撕毁协议,宣布和必和必拓签署合资经营西澳铁矿石生产项目协议的一系列举措。参见《力托毁约蓄谋已久,担心受中国政府控制》,载《京华时报》2009年6月6日。
17参照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网站(http://www.jftc.go.jp)。
19参见孙速:《维生素C反垄断案烽烟再起》,《财经》,2008年11月21日。
20See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v.Ticor Title Insurance Co.ET AL.504U.S.621.
21李炎、李志明:《试论执行公正》,《江西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第175页。
23赵树文、王嘉伟:《跨国公司垄断行为及反垄断法规制分析》,《政治与法律》,2007年第1期,第16页。
[2]See Joseph P.Griffin,Foreign Governmental Reactions to U.S.Assertions of Extraterritorial Jurisdiction,6GEO.Mason L.REV.505(1995).
[3]参见伊从宽、矢部丈太郎:《独占禁止法の理论と实务》,青林书院2002年版,第354页。
[4]该案中欧洲委员会判决帝国化工等10个企业通过受其控制的位于欧共体境内的子公司从事固定价格协议的行为违反欧共体竞争法第81条。帝国化工以其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进行抗辩,但是,欧洲法院绕过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区分,认为帝国化工拥有控制欧共体内子公司的能力,从而保证了其决定在欧共体市场上得以实施,应该将其子公司和母公司视为单一经济实体。ICI and Others v.Commission(Dyestuffs)Case48-57/69[1972]ECR619.See D.G.Goyder,EC Competition Law,Fourth Editi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pp.72-73,p.499。
[5]See WTO Ministerial Conference,Fourth Session,Doha,9-14November,2001,WT/MIN(01)DEC/1;WTO Doha Work Programme,Decision Adopted by the General Council on1August2004,WT/L/579.
[6]例如,2005年6月14日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通过的《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第2条就将与反垄断有关事项明确地排除在公约适用对象之外。
[7]European Competition website,“Bilateral Relations on Competitionissues”,http://ec.europa.eu/competi-tion/international/bilateral/index.ht ml.
[8]公正交易委员会1998年9月3日劝告审决,审决集45卷148页。
[9]参见松下满雄:《私的独占事件における独占禁止法の域外適用》,载厚谷襄儿、稗贯俊文编《独禁法审决、判例百选》(第6版),有斐阁出版2002年版,第32-33页。
[10]参见松下满雄:《经济法概论》(第4版),东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3-235页。
111972年三重运赁案中,外国公司在伦敦签订针对日本客户实施三重运费的出口卡特尔协议,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发动反垄断调查。但是由于涉案的外国企业在日本国内没有营业场所,最后公正交易委员会决定中止调查。参见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1972年8月18日审决,审决集19卷第57页。
12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1972年12月27日劝告审决。
13公正交易委员会1995年10月13日劝告审决,审决集42卷163页。
14公正交易委员会2008年第2号排除措施命令书,参照公正交易委员会网站。
15日本反垄断法的经营者集中规制可以分为一般集中规制和企业结合规制。一般集中规制是原始反垄断法用遗留下来的用以规制设立集团公司、大型企业的持有股份以及金融公司持有股份的构造规制。企业结合规制以公司的持有股份、兼任董事、合并以及营业转让为规制对象,即一般意义上的经营者集中规制。日本反垄断法确立的企业结合申报的标准是实施结合的一方公司的总资产额不低于100亿日元,而另一方总资产额不低于10亿日元。参见日本反垄断法第9、10、11、13、14、15条。
16信息来源于和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企业结合审查官员的直接交流。事实上,由于金融危机的爆发,2008年底必和必拓宣布放弃合并计划。之后出现了中国铝业公司欲以195亿美元入股力托,但在2009年6月力托又单方面撕毁协议,宣布和必和必拓签署合资经营西澳铁矿石生产项目协议的一系列举措。参见《力托毁约蓄谋已久,担心受中国政府控制》,载《京华时报》2009年6月6日。
17参照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网站(http://www.jftc.go.jp)。
19参见孙速:《维生素C反垄断案烽烟再起》,《财经》,2008年11月21日。
20See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v.Ticor Title Insurance Co.ET AL.504U.S.621.
21李炎、李志明:《试论执行公正》,《江西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第175页。
23赵树文、王嘉伟:《跨国公司垄断行为及反垄断法规制分析》,《政治与法律》,2007年第1期,第16页。
引用本文
戴龙. 日本反垄断法的域外管辖及对我国的借鉴价值[J].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09, 11(5): 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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