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中小企业与东道国产生投资争端时,实践表明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是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但该机制存在着很多不利于中小企业适用的缺点,为此,近年来进行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以下简称ISDS机制)改革吸纳了诸如减少费用、简化程序、提供财务支持和法律援助等很多有利于中小企业适用的措施。后疫情时代,我国中小企业海外投资比重上升,在全球直接投资因新冠肺炎疫情而面临的压力尚未完全缓解的背景下,中小企业也面临多重风险和挑战,应鼓励中小企业把该机制作为救济手段之一。为此,我国应积极行使有关ISDS机制改革的国际话语权,提出有利于中小企业适用的建议;建立国际投资咨询中心,向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资金支持和法律援助等;在双边投资协定规定的ISDS机制中,增加便利中小企业适用的规定。
鼓励中小企业适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与中国因应
摘要
参考文献
引用本文
王丽华, 牟春颖. 鼓励中小企业适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与中国因应[J].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22, 24(2): 13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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