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党土地革命时期的财经票证
财经研究 1982 年 第 08 卷第 04 期, 页码:54 - 61
摘要
参考文献
摘要
<正> 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各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工作。为了研究我党在土地革命时期的财经票证,近年来我们对中华苏维埃政府等发行的公债券,各革命根据地工农银行发行的股票、存款券、储金券,合作社的股票,还有贸易证、米票、红军的借谷证等,进行了收集和整理。现分述如下: 一、中华苏维埃政府发行的革命战争公债和经济建设公债土地革命时期,各苏区分别于1932—1934年共发行公债九期。其中:中央苏区发行了三种面值的革命战争公债两期,五种面值的经济建设公债一期;湘赣苏区发行了三种面值的
关键词
① 《闽西革命根据地》,厦门大学历史系中共党史教研室编写,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132页。
② 闽赣省是1933年4月中央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的,11月在建宁正式成立闽赣省工农民主政府,与江西省、福建省同时并存,属于中央苏区。
② 闽赣省是1933年4月中央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的,11月在建宁正式成立闽赣省工农民主政府,与江西省、福建省同时并存,属于中央苏区。
引用本文
吴筹中, 金诚. 我党土地革命时期的财经票证[J]. 财经研究, 1982, 8(4): 5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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