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财税在完善大中型国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中的调控作用
财经研究 1990 年 第 16 卷第 07 期, 页码:8 - 10
摘要
参考文献
摘要
<正> 为了更好地发挥大中型国营企业的骨干作用,国家已经从财税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使得企业从过去的国家统收统支的樊笼中解脱出来,初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经营实体,国家对企业由过去的直接管理逐步转变为间接调控。实行了二次“利改税”之后,国家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明确了国家与企业的法律分配关系,有利于企业以独立的商品生产者身份参与市场竞争,也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在“利改税”过程中,
关键词
① 关于加强“税前还贷”管理的详细论述,请参阅黄振纲:《论“税前还贷”的利弊及其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一文,刊《财经研究》1990年第1期。
引用本文
黄振纲, 李家寿. 发挥财税在完善大中型国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中的调控作用[J]. 财经研究, 1990, 16(7):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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