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中的政府价格管制——兼论我国反暴利政策的若干问题
财经研究 1996 年 第 22 卷第 02 期, 页码:36 - 40
摘要
参考文献
摘要
<正> 在中国经济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以来,高价“宰客”,牟取暴利的事例已屡见不鲜。为此,在反暴利的大旗下,各地在80年代后期开始尝试采取行政措施对此加以管制,并收到了一定成效。1995年1月27日,国家计委正式发布了《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同时授权各地区可在此基础上自行作出有关补充规定,遂正式将所谓反暴利政策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微观经济政策一个基本的组成部分。
关键词
① 参见:《经济日报》1995年1月28日。
② ③ 参见:《中华工商时报》1995年1月28日。
④ 参见:《199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研究课题选题》,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1995年6月。
⑤ 政府对自然垄断产业采取的管制措施,在产业组织学领域中通常被称之为直接规制政策。不过由于这一名词源自于译文,原文(英)为“Regulation”或“Regulatory Constraint”,中文直译为“有规则的管理”,或“有法规条例的制约”。因此在目前国内学术界尚有“规制”说与“管制”说之争。为了行文上的统一,在此笔者暂采用“管制”一说。
⑥ 、⑦ 、⑧ 参见:《中华工商时报》1995年8月15日;1995年8月16日;1995年8月12日。
② ③ 参见:《中华工商时报》1995年1月28日。
④ 参见:《199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研究课题选题》,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1995年6月。
⑤ 政府对自然垄断产业采取的管制措施,在产业组织学领域中通常被称之为直接规制政策。不过由于这一名词源自于译文,原文(英)为“Regulation”或“Regulatory Constraint”,中文直译为“有规则的管理”,或“有法规条例的制约”。因此在目前国内学术界尚有“规制”说与“管制”说之争。为了行文上的统一,在此笔者暂采用“管制”一说。
⑥ 、⑦ 、⑧ 参见:《中华工商时报》1995年8月15日;1995年8月16日;1995年8月12日。
引用本文
史东辉. 市场经济中的政府价格管制——兼论我国反暴利政策的若干问题[J]. 财经研究, 1996, 22(2): 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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