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的培育与中国经济伦理的改善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06 年 第 08 卷第 06 期, 页码:13 - 19
摘要
参考文献
摘要
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的经济伦理状况在总体上已有一定改善,但存在的一些严重不道德经济行为已呈现出地区性和行业性的特征,而不是某种单一的、偶然的现象,因此是一种结构性的不道德经济行为。企业与地方政府或部门政府的利益联盟是这种不道德行为存在和蔓延的现实基础。面对市场和政府的力量在遏制结构性不道德经济行为方面的双重失灵,中国经济伦理的进一步改善既要立足于企业的自觉和政府、法律监管力度的加强,更要立足于能有力量对企业和政府进行监督并形成制衡的第三方,即公民社会的发展。
①对中国20世纪90年代中期不道德经济行为的集中阐述,参见何清涟:《现代化的陷阱》,今日中国出版社1997年版。
②近年来在中国影响最大的有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A8000)、全球协议、企业公民标准。
③黑格尔与马克思所使用的“市民社会”(Zivilgesellschaft)一词主要是指基于商品经济和工业化的发展而出现的既区别于家庭、又区别于国家的资产阶级社会。现代意义上的Civil Society与黑格尔和马克思使用该词的意义已有很大不同,因此笔者同意将其翻译为“公民社会”,并据此对相关引文作了修正。
④查尔斯.泰勒“吁求市民社会”,载于汪晖、陈燕谷主编:《文化与公共性》,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75页。
⑤托马斯.雅诺斯基:《公民与文明社会》,柯雄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6页。该书英文书名为Citizenship and Civil Society,更为妥当的译法是《公民身份与公民社会》。
⑥魏伯乐等主编:《私有化的局限》,王小卫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95页。
⑦米歇尔.鲍曼:《道德的市场》,肖君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03页。
⑧相关材料引自乔治.斯蒂纳等著:《企业、政府与社会》,张志强等译,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585~586页。
⑨参见拉尔夫.达伦道夫:《现代社会冲突》,林荣远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8~59页。
10可参见陆学艺和孙立平的相关研究成果。
11相关报道见2006年5月11日的《南方周末》。
12西方通常把工会与企业一起归入市场领域,而不是归入公民社会领域。但基于中国工会组织的特殊性,笔者倾向于把其归入公民社会领域,特别是那些较少具有官方色彩的工会更应归入公民社会领域。
13相关材料引自2006年6月7日《新民晚报》。
14相关材料引自2006年8月29日、8月31日、9月4日《新民晚报》。
15参见戚小村:《“仁”以“诚”立:社会公益组织的诚信》,《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院》,2006年第2期,第39~40页。
②近年来在中国影响最大的有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A8000)、全球协议、企业公民标准。
③黑格尔与马克思所使用的“市民社会”(Zivilgesellschaft)一词主要是指基于商品经济和工业化的发展而出现的既区别于家庭、又区别于国家的资产阶级社会。现代意义上的Civil Society与黑格尔和马克思使用该词的意义已有很大不同,因此笔者同意将其翻译为“公民社会”,并据此对相关引文作了修正。
④查尔斯.泰勒“吁求市民社会”,载于汪晖、陈燕谷主编:《文化与公共性》,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75页。
⑤托马斯.雅诺斯基:《公民与文明社会》,柯雄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6页。该书英文书名为Citizenship and Civil Society,更为妥当的译法是《公民身份与公民社会》。
⑥魏伯乐等主编:《私有化的局限》,王小卫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95页。
⑦米歇尔.鲍曼:《道德的市场》,肖君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03页。
⑧相关材料引自乔治.斯蒂纳等著:《企业、政府与社会》,张志强等译,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585~586页。
⑨参见拉尔夫.达伦道夫:《现代社会冲突》,林荣远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8~59页。
10可参见陆学艺和孙立平的相关研究成果。
11相关报道见2006年5月11日的《南方周末》。
12西方通常把工会与企业一起归入市场领域,而不是归入公民社会领域。但基于中国工会组织的特殊性,笔者倾向于把其归入公民社会领域,特别是那些较少具有官方色彩的工会更应归入公民社会领域。
13相关材料引自2006年6月7日《新民晚报》。
14相关材料引自2006年8月29日、8月31日、9月4日《新民晚报》。
15参见戚小村:《“仁”以“诚”立:社会公益组织的诚信》,《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院》,2006年第2期,第39~40页。
引用本文
吴新文. 公民社会的培育与中国经济伦理的改善[J].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06, 8(6): 13–19.
导出参考文献,格式为:
上一篇:机会公平与政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