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追求的目标是法律制度的灵魂和实现意图,是指引法律制定、修改、解释和实施的指针。金融数字化虽然极大地改变了金融业态,但金融市场失灵与金融业特性仍在延续甚至在加剧,金融风险对金融和实体经济的破坏力有增无减,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效率面临的损害愈加突出。因此,数字化条件下金融规制仍需将防控金融风险以维护金融稳定、保护金融消费者和保障金融效率为目标。然而,金融数字化对这些目标的实现构成严重冲击。金融数字化能够加重系统性与非系统性风险、跨境风险,加大风险防控的难度。数字化犯罪、算法黑箱,会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和信心。金融数字化垄断,会导致金融效率目标受挫。应对金融数字化对金融规制目标的冲击,需要进行相应的法律制度变革,如将数字科技企业纳入金融风险规制之中,提升算法透明度以应对算法黑箱,制止BigTech及其平台的垄断,以便为数字化条件下规制目标的达成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金融数字化对金融规制目标的挑战与应对
摘要
参考文献
引用本文
韩龙, 刘媛. 金融数字化对金融规制目标的挑战与应对[J].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25, 27(4): 12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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