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纠纷案件法理评析——就“奥特曼”系列典型案例的分析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05 年 第 07 卷第 06 期, 页码:47 - 53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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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04年年底开始,日本圆谷制作株式会社以中国京、沪、穗三地的4家商业企业和一家制造企业为被告,以被告制作或销售了标有“(”版权标识的奥特曼形象产品,侵犯了原告作为奥特曼影视作品著作权人享有的署名权等权利为由,分别在京、沪、穗三地提起民事诉讼。案件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本文结合案情,就下列问题作了分析探究:有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在我国的适用,涉外著作权的作者身份和原始版权归属,著作权中的经济权利与精神权利孰轻孰重,《世界版权公约》是否不保护署名权,文字作品与立体作品的署名,销售商的合法来源问题,非著作权人在他人作品版权标记上的署名属于侵权还是不正当竞争等。
①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第2条。
②《日本“奥特曼”在华掀起系列诉讼》,载于《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1月19日第2版。
③宋锡祥主编:《国际私法学》,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1页。
④《“奥特曼”署名权应得到保护》,载于《民主与法制》2005年2月8日第5版。
⑤[美]保罗.戈尔斯坦著,王文娟译:《国际版权原则、法律与惯例》,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年版,第101~103页。
⑥网络联合信息:《版权基础》,第3页,www.copyright.gov,访问时间2005年5月14日。
⑦[美]保罗.戈尔斯坦著,王文娟译:《国际版权原则、法律与惯例》,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年版,第200页。
⑧郑成思著:《知识产权法》(第2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82页。
⑨《京沪专家纵论知识产权》,载于《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2月2日第4版。
10李明德、许超著:《著作权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77页。
11《“奥特曼”引发法学专家热议涉外著作权》,载于《中国知识产权报》2005年2月23日第3版。
②《日本“奥特曼”在华掀起系列诉讼》,载于《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1月19日第2版。
③宋锡祥主编:《国际私法学》,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1页。
④《“奥特曼”署名权应得到保护》,载于《民主与法制》2005年2月8日第5版。
⑤[美]保罗.戈尔斯坦著,王文娟译:《国际版权原则、法律与惯例》,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年版,第101~103页。
⑥网络联合信息:《版权基础》,第3页,www.copyright.gov,访问时间2005年5月14日。
⑦[美]保罗.戈尔斯坦著,王文娟译:《国际版权原则、法律与惯例》,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年版,第200页。
⑧郑成思著:《知识产权法》(第2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82页。
⑨《京沪专家纵论知识产权》,载于《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2月2日第4版。
10李明德、许超著:《著作权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77页。
11《“奥特曼”引发法学专家热议涉外著作权》,载于《中国知识产权报》2005年2月23日第3版。
引用本文
宋锡祥, 吴鹏. 著作权纠纷案件法理评析——就“奥特曼”系列典型案例的分析[J].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05, 7(6): 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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