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美国——双反措施案”中我国政策性贷款的法律专向性认定疑析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4 年 第 16 卷第 06 期, 页码:89 - 96
摘要
参考文献
摘要
WTO"美国——双反措施案"专家组主要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为基础,认定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性贷款具有法律上的专向性。上诉机构竟然认为不确定专家组未明确做出上述裁定,从而草率地驳回了中国在这一点上的上诉请求。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裁决均有不当之处。未来中国应在争端解决过程中努力扭转这些不当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并且根据证据充足与否决定是否援引SCM协议第2.1条(b)项以作专向性抗辩;同时,也应适当调整政策性贷款计划,使之充分符合非专向性的要求,以从根本上解决其法律专向性问题。
1以下如无特别说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均指2005年版。
1 Panel Report,United States-Definitive Anti-dumping and Countervailing Duties on Certain Products from China,WT/DS379/R,22October 2010(hereinafter“WT/DS379/R”),para.9.45.
2 SCM协议第2.1条:“为确定按第1条第1款规定的补贴是否属对授予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一个企业或产业、或一组企业或产业(本协定中称“某些企业”)的专向性补贴,应适用下列原则:(a)如授予机关或其运作所根据的立法将补贴的获得明确限于某些企业,则此种补贴应属专向性补贴。(b)如授予机关或其运作所根据的立法制定适用于获得补贴资格和补贴数量的客观标准或条件,则不存在专向性,只要该资格为自动的,且此类标准和条件得到严格遵守。标准或条件必须在法律、法规或其他官方文件中明确说明,以便能够进行核实。”
3 4567 WT/DS379/R,para.9.60,9.35,9.36,9.37,9.39-9.40,9.66.
1 WT/DS379/R,para.9.68.
2 WT/DS379/R,para.9.70.
3 WT/DS379/R,para.9.71.
4 WT/DS379/R,para.9.72.
5 具体包括贵州省十五规划、贵州省十一五规划、贵阳市十一五规划、河北省十一五规划暨2020年长期目标、河北省科技十一五规划实施指南、河北省十五规划及河北省九五规划。
6 WT/DS379/R,paras.9.80,9.94.
7 Appellate Report,United States-Definitive Anti-dumping and Countervailing Duties on Certain Products From China,WT/DS379/AB/R,11 March 2011(hereinafter“WT/DS379/AB/R”),para.385.
1 WT/DS379/AB/R,para.395.
2 WT/DS379/AB/R,para.400.
3 “此处使用的客观标准或条件指中立的标准或条件,不仅仅优惠某些企业,且属经济性质,并水平适用,如雇员的数量或企业的大小。”
4 WT/DS379/AB/R,para.369.
1 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
2 WT/DS379/R,para.9.71.
3 当然,这里对上诉机构法律分析的批评并不意味着完全认同中国政府提出的上诉理由,而只是强调上诉机构法律适用本身的错误性。
1该案专家组指出:“在欧洲投资银行向广泛种类的项目提供资金的情况下,自然可以设想,适用这些一般准则过程中会根据将予审查的具体项目建议提出和回答略有不同的问题。当欧洲投资银行言称其‘标准’评估准则‘被调整以适应每一单个项目’时,我们相信它指的是在考虑受审议项目的具体特征的情况下适用一般评估准则的过程。”Panel Report,European Communities and Certain Member States-Measures Affecting Trade in Large Civil Aircraft,WT/DS316/R,30June 2010,para.7.909.
1 Panel Report,United States-Definitive Anti-dumping and Countervailing Duties on Certain Products from China,WT/DS379/R,22October 2010(hereinafter“WT/DS379/R”),para.9.45.
2 SCM协议第2.1条:“为确定按第1条第1款规定的补贴是否属对授予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一个企业或产业、或一组企业或产业(本协定中称“某些企业”)的专向性补贴,应适用下列原则:(a)如授予机关或其运作所根据的立法将补贴的获得明确限于某些企业,则此种补贴应属专向性补贴。(b)如授予机关或其运作所根据的立法制定适用于获得补贴资格和补贴数量的客观标准或条件,则不存在专向性,只要该资格为自动的,且此类标准和条件得到严格遵守。标准或条件必须在法律、法规或其他官方文件中明确说明,以便能够进行核实。”
3 4567 WT/DS379/R,para.9.60,9.35,9.36,9.37,9.39-9.40,9.66.
1 WT/DS379/R,para.9.68.
2 WT/DS379/R,para.9.70.
3 WT/DS379/R,para.9.71.
4 WT/DS379/R,para.9.72.
5 具体包括贵州省十五规划、贵州省十一五规划、贵阳市十一五规划、河北省十一五规划暨2020年长期目标、河北省科技十一五规划实施指南、河北省十五规划及河北省九五规划。
6 WT/DS379/R,paras.9.80,9.94.
7 Appellate Report,United States-Definitive Anti-dumping and Countervailing Duties on Certain Products From China,WT/DS379/AB/R,11 March 2011(hereinafter“WT/DS379/AB/R”),para.385.
1 WT/DS379/AB/R,para.395.
2 WT/DS379/AB/R,para.400.
3 “此处使用的客观标准或条件指中立的标准或条件,不仅仅优惠某些企业,且属经济性质,并水平适用,如雇员的数量或企业的大小。”
4 WT/DS379/AB/R,para.369.
1 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
2 WT/DS379/R,para.9.71.
3 当然,这里对上诉机构法律分析的批评并不意味着完全认同中国政府提出的上诉理由,而只是强调上诉机构法律适用本身的错误性。
1该案专家组指出:“在欧洲投资银行向广泛种类的项目提供资金的情况下,自然可以设想,适用这些一般准则过程中会根据将予审查的具体项目建议提出和回答略有不同的问题。当欧洲投资银行言称其‘标准’评估准则‘被调整以适应每一单个项目’时,我们相信它指的是在考虑受审议项目的具体特征的情况下适用一般评估准则的过程。”Panel Report,European Communities and Certain Member States-Measures Affecting Trade in Large Civil Aircraft,WT/DS316/R,30June 2010,para.7.909.
引用本文
张军旗. WTO“美国——双反措施案”中我国政策性贷款的法律专向性认定疑析[J].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4, 16(6): 8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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