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的宏观调控和有效的政府治理,既是不断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的重点内容。从经济新常态到调控新常态,我国宏观调控体制改革与调控立法模式创新需要坚持依法调控理念,通过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在增量式改革创新基础上,重构新的“总分结合”式调控立法模式,系统构建宏观调控基础性法律制度,利用有效制度供给消除“分散式”调控立法模式下不同调控法律之间的现实冲突,矫正当前宏观调控法律体系结构性缺陷,真正实现宏观调控的法治化。
宏观调控新常态中的法治考量
摘要
参考文献
引用本文
席月民. 宏观调控新常态中的法治考量[J].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7, 19(2): 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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