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公司债券监管制度的法律构想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3 年 第 15 卷第 03 期, 页码:36 - 43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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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公司债券市场不统一、效率低、地位低下。从法律角度看,根本原因是监管法律制度造成的多头监管体制、行政化监管方式以及由此派生的不同监管机关制定不同的发行和交易制度,从而形成公司债券两个市场分割的状态。因此,改革我国目前公司债券法律制度,建立统一的监管机关,实行统一的发行制度和市场化监管方式,是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得以健康发展、公司债券的融资功能得以发挥的关键。
①肖雄伟:《中国公司债券的发展探讨》,《金融管理与研究》2008年第5期。
②这从公司债券占本国GDP的比重中就可看出。美国公司债券占GDP的比重,1997年数值是19%,到了2001年末高达36%(参见桂荷发:《中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改革与开放》,《武汉金融》2009年第2期);我国公司债券占GDP的比重,2003年3月仅为0.8%,在东亚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中排名倒数第一(参见安辉:《亚洲新兴市场国家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研究》,《国际金融研究》2004年第7期第41页)。
③刘金林:《我国企业债券创新对策研究》,《宏观经济管理》2011年第8期。
④王一萱:《公司债券市场回归证监会统一监管》,《证券时报》2007年1月30日。
⑤何德旭等:《发展信用债券: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切入点》,《中国经济时报》2008年1月28日。
⑥⑨瑩洪艳蓉:《公司债券的多头监管、路径依赖与未来发展框架》,《证券市场导报》2010年4月号。
⑦从发行主体看都是企业,因而,表面看属于公司债券。但从实质看,由于其发债主体为大型国有企业(多为央企),主管部门通常把企业作为实现政策目的的工具。因而,企业债券实则成为政府债券的变种。
⑧陈岱松等:《论我国统一互联债券市场之制度构建》,《南京社会科学》2008年第11期。
王国刚、董裕平:《分立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推动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中国金融》2007年第6期。
魏玺:《境外主要债券市场的比较分析及其启示》,《世界经济情况》2008年第3期。
何志刚、胡滨:《论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供求基础》,《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
公司债券与中期票据分别使用中国证监会颁布实施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
高坚、杨念:《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制度问题和方法研究》,《财经科学》2007年12月。
王一萱:《公司债券市场回归证监会统一监管》,《证券时报》2007年1月30日。
周到:《企业债券市场也应集中统一监管》,《证券时报》2008年3月26日。
姚海放:《论证券概念的扩大及对金融监管的意义》,《政治与法律》2012年第8期。
王仲兵、杨有红、万辉:《透明度:经济学含义与会计检验》,《福建论坛》2002年第11期。
②这从公司债券占本国GDP的比重中就可看出。美国公司债券占GDP的比重,1997年数值是19%,到了2001年末高达36%(参见桂荷发:《中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改革与开放》,《武汉金融》2009年第2期);我国公司债券占GDP的比重,2003年3月仅为0.8%,在东亚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中排名倒数第一(参见安辉:《亚洲新兴市场国家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研究》,《国际金融研究》2004年第7期第41页)。
③刘金林:《我国企业债券创新对策研究》,《宏观经济管理》2011年第8期。
④王一萱:《公司债券市场回归证监会统一监管》,《证券时报》2007年1月30日。
⑤何德旭等:《发展信用债券: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切入点》,《中国经济时报》2008年1月28日。
⑥⑨瑩洪艳蓉:《公司债券的多头监管、路径依赖与未来发展框架》,《证券市场导报》2010年4月号。
⑦从发行主体看都是企业,因而,表面看属于公司债券。但从实质看,由于其发债主体为大型国有企业(多为央企),主管部门通常把企业作为实现政策目的的工具。因而,企业债券实则成为政府债券的变种。
⑧陈岱松等:《论我国统一互联债券市场之制度构建》,《南京社会科学》2008年第11期。
王国刚、董裕平:《分立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推动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中国金融》2007年第6期。
魏玺:《境外主要债券市场的比较分析及其启示》,《世界经济情况》2008年第3期。
何志刚、胡滨:《论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供求基础》,《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
公司债券与中期票据分别使用中国证监会颁布实施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
高坚、杨念:《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制度问题和方法研究》,《财经科学》2007年12月。
王一萱:《公司债券市场回归证监会统一监管》,《证券时报》2007年1月30日。
周到:《企业债券市场也应集中统一监管》,《证券时报》2008年3月26日。
姚海放:《论证券概念的扩大及对金融监管的意义》,《政治与法律》2012年第8期。
王仲兵、杨有红、万辉:《透明度:经济学含义与会计检验》,《福建论坛》2002年第11期。
引用本文
刘水林, 郜峰. 完善我国公司债券监管制度的法律构想[J].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3, 15(3): 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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