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绿色发展理念,最早是1972年6月16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通过的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中提出的。1992年6月3日至1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通过《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发布了27项原则,较全面地提出可持续发展的理念。2002年10月在伦敦召开的国际商业银行会上,由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IFC)和荷兰银行联合提出赤道原则,该原则成为世界众多大中型银行在企业大型项目融资中自动遵守的贷款原则。中国在绿色金融发展领域的起步虽不领先,但近几年来发展较快。2015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2016年8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成为国际范围内,迄今为止关于发展绿色金融最为系统的政策框架。中共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指出要推进绿色发展,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相对于产业界、金融界在绿色产业发展和绿色金融领域发展所取得的成果,学术界对于绿色金融的研究不论在国际还是国内,都处于起步阶段。为了促进绿色金融的学术研究,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与(英国)爱丁堡大学商学院、国际著名学术期刊及上海财经大学期刊社等机构联合举办绿色金融国际学术研讨会,并选拔优秀论文(本专栏的论文为其中两篇)。危平与曾高峰撰写的“环境信息披露、分析师关注与股价同步性——基于强环境敏感型行业的分析”,研究公司环境信息的披露对股价同步性的影响,以及分析师关注所起的调节作用,从而揭示环境信息对股价产生影响的渠道。作者指出分析师不仅应关注量化的环境信息,也应加强对“软性”质化环境信息的研究和解读,应进一步提高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促进环境信息在中国股票市场上更好地发挥“降噪”的作用。徐胜、赵欣欣、姚双合作撰写的“绿色信贷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分析”一文,对我国绿色信贷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机理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进行了研究,认为我国绿色信贷主要通过影响企业成立或扩张时的资金成本、受惠于或受惩于绿色信贷政策的信号传递机制以及反馈与信用催生机制对产业结构升级产生影响。作者还对中国东、中、西三大地区绿色信贷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不同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提出绿色信贷与产业政策应建立对接机制,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信贷结构,合理配置绿色信贷资金,建立环保部门和银行业之间有效的沟通机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绿色金融•主持人语:赵晓菊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8 年 第 20 卷第 02 期, 页码: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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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主持人语[J].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8, 20(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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