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试验区积极主动对接DEPA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不仅是落实自身职能发挥、推动自身建设提质升级的必要举措,更是国家层面上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乃至在国际层面上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的必然选择。通过对比梳理我国跨境数据流动治理现状以及DEPA相关内容可以发现,DEPA中核心创新内容主要集中于采用数据保护可信任标志、探索数据监管沙盒机制以及推动政府数据开放等领域。相应地,上海自贸试验区在数据传输便利化机制建设、数据创新制度路径探索以及政府数据开放具体规定实施等方面存在不足。未来,上海自贸试验区应当在拓宽数据流动互信互惠范围、丰富开放性数据保护能力认证机制建设、探索数据监管沙盒治理路径、推动数据监管重心后移以及拓展政府数据共享内容,试点建立政府数据国际交换合作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以求完善我国跨境数据流动治理体系,更大程度地发挥数据要素价值。
上海自贸试验区对接DEPA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动因、差距及完善路径
摘要
参考文献
引用本文
马忠法, 郑文龙. 上海自贸试验区对接DEPA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动因、差距及完善路径[J].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24, 26(4): 13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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