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出口管制制度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83 年 第 05 卷第 10 期, 页码:34 - 37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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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概况现今的美国出口管制制度是在以往30多年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自1949年第一个出口管制法颁布以来,这个制度曾几经变更,而目前实行的制度则是以1979年9月30日生效的《1979年出口调整法》为基础的。美国的出口管制是通过出口许可证制度来实现的,即凡从美国出口的任何商品必须持有相应的出口许可证。根据《1979年出口调整法》,出口许可证制度具有三个主要目的;①保障国家安全;②维护美国外交政策的利益;③防止美国经济中短缺的商品外流。负责出口管制中签发出口许可证的主要联邦机构是美国商务部。美国商务部根据《1979年出口调整法》制定了出口管制条例和细则,其中包括与出口业务有关的具体调整问题。在美国商务部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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В·科热夫尼科夫, 朱洪仁. 美国的出口管制制度[J].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83, 5(10): 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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