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德国的税收体制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85 年 第 07 卷第 11 期, 页码:35 - 37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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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一、联邦德国的税收结构联邦德国实行多税制。征收领域涉及财产占有、生产经营、流通、消费、分配等,直接税占统治地位。税收由联邦的基本法律及分门别类的专门税收法确定。征税收入按三级分配:联邦51%,州35%,城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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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瓯. 联邦德国的税收体制[J].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85, 7(11): 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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