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外商对中外合资企业的非组织控制机制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88 年 第 10 卷第 03 期, 页码:4 - 6
摘要
参考文献
摘要
<正> 合资企业中的组织控制是通过正常的合资企业组织渠道,以明确的权责委让方式来实现的。在这过程中双方事先协商一致,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从而使其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进行必要的控制。而非组织控制则通过非正常渠道、单方
关键词
引用本文
侯伟, 董春海, 王岭梅, 等. 论外商对中外合资企业的非组织控制机制[J].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88, 10(3): 4–6.
导出参考文献,格式为:
上一篇:关于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权的探讨
下一篇:西方评价企业经济力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