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零售商业的工资管理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84 年 第 06 卷第 Z1 期, 页码:31 - 32
摘要
参考文献
摘要
<正> 朝鲜零售商业的工资(朝鲜称生活费,相当于我国工资,故译为工资。——译者注)制度也同其他部门的一样,坚持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职工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其具体做法如下: (一) 根据流通计划完成率和超过或节约流通费用的情况计算商店工资支付额朝鲜商店支付的工资每月计算一次。计算步骤是:①从月计划工资中减去各种津贴及其他补贴,求得计划基本工资;②再乘以流通计划完成率(不按标准时间即法定时间计算流通计划完成率的部门则乘以流通额计划完成率);③然后加上流通费用节约额(不超过计划基
关键词
引用本文
张宝仁. 朝鲜零售商业的工资管理[J].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84, 6(Z1): 31–32.
导出参考文献,格式为:
下一篇:国外旅游业的生产经营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