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限期、解散与清算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84 年 第 06 卷第 06 期, 页码:35 - 37
摘要
参考文献
摘要
<正> 外国投资者如有意在中国举办合营企业时,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如广交会、各地投资洽谈会、各种民间组织、咨询机构等,寻找合营对象,也可以委托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或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信托投资公司和有关政府部门为他介绍合营对象。对象找到后,双方便可进行初步交谈;如有诚意,即可签订备忘录或意向书,说明双方
关键词
引用本文
邬展通. 第二讲: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限期、解散与清算[J].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84, 6(6): 35–37.
导出参考文献,格式为:
上一篇:有关国外职工退休制度的概况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