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澳门的税收制度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91 年 第 13 卷第 09 期, 页码:48 - 49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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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澳门的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一、直接税直接税是指直接对纳税人的收入和财产所征收的税项。它包括营业税、职业税、房地产税、纯利税,赠予及遗产税、物业转移税、军火税以及各种专列税。直接税在政府总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一直占40%左右。而在直接税结构中,又以各种赌业为主体的专利税占首位,以下依次是纯利税、职业税、房地产税和营业税。
关键词
引用本文
倪信琦. 浅议澳门的税收制度[J].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91, 13(9): 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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