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GST地区收入与其负担的差异研究
财经研究 2015 年 第 41 卷第 04 期, 页码:78 - 89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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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基于我国“营改增”改革削弱了地方政府税收征管权进而引起收入分配争议的现实背景,运用投入产出等分析方法计算出中国各地区GST的负担额,并引入地区税收负担度指标对各地区GST收入及其负担的差异程度与特征进行了系统描述。研究发现:(1)各地区GST负担度差异较大;(2)GST负担度整体上呈现“西高东低”的特点,增值税是造成这一状况的主导因素;(3)消费税负担度则呈现“东高西低”的特征,这符合公平原则。各地区GST负担度差异较大的原因包括税负转嫁、原产地原则、转让定价、地区产业不均衡和汇总纳税等。因此,为降低中国地区间GST收入与负担的差异程度,应当建立以目的地原则为主导的GST分配机制和有助于协调收入及其负担的转移支付制度,并完善跨区域经营管理体制等。
引用本文
张艳彦, 娄剑翔, 朱为群. 中国GST地区收入与其负担的差异研究[J]. 财经研究, 2015, 41(4): 7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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