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台湾《证券交易法》对证券市场的法律调整(下)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95 年 第 17 卷第 02 期, 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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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台湾《证券交易法》对证券市场的法律调整(下)宋锡祥三、台湾《证券交易法》对交易市场的规范1.强化对发行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大股东股权的管理首先,严格把握大股东、董事、监事等股权转让的程序关。台湾的交易市场除了证券交易所以外,还有所谓的“柜台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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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锡祥. 论台湾《证券交易法》对证券市场的法律调整(下)[J]. 外国经济与管理, 1995, 17(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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