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完善的研究
财经研究 2004 年 第 30 卷第 04 期, 页码:61 - 68
摘要
参考文献
①“我国是个单一制的中央集权的社会主义国家。《水法》第三条规定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即全民所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塘、水库中的水 ,属于集体所有。” ,见杨力敏 :《从“东阳—义乌”水权转让看转型期国有资产 (水资源 )管理体制改革和水利工作的主要方向》 ,《人民珠江》 2 0 0 2年 8月 7日
[1]苏青,施国庆,祝瑞祥.水权研究综述[J].水利经济,2001,(7)
[2]Whittlesey,NormanK,RayG,Huffaker.1995.Waterpolicyissuesforthetwenty-firstcentury[J].AmericanJournalofAgriculturalEconomics77.1995,December:1199-1203.
[3]王克强,刘红梅.水资源公共定价理论模型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3,(10)
[4]王克强,刘红梅.由东阳和义乌水权交易引发的对完善我国水权制度的思考[J].财贸经济,2004,(1)
[5]董碧水 水权主体当是国家,地方得益于法不容,嵊州不满东阳卖水[N] 中国青年报,2001-04-20
[6]杨力敏.从"东阳—义乌"水权转让看转型期国有资产(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水利工作的主要方向 [N].人民珠江 ,2 0 0 2 -0 8-0 7
[1]苏青,施国庆,祝瑞祥.水权研究综述[J].水利经济,2001,(7)
[2]Whittlesey,NormanK,RayG,Huffaker.1995.Waterpolicyissuesforthetwenty-firstcentury[J].AmericanJournalofAgriculturalEconomics77.1995,December:1199-1203.
[3]王克强,刘红梅.水资源公共定价理论模型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3,(10)
[4]王克强,刘红梅.由东阳和义乌水权交易引发的对完善我国水权制度的思考[J].财贸经济,2004,(1)
[5]董碧水 水权主体当是国家,地方得益于法不容,嵊州不满东阳卖水[N] 中国青年报,2001-04-20
[6]杨力敏.从"东阳—义乌"水权转让看转型期国有资产(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水利工作的主要方向 [N].人民珠江 ,2 0 0 2 -0 8-0 7
引用本文
王克强, 刘红梅, 马国贤. 我国水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完善的研究[J]. 财经研究, 2004, 30(4): 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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