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凭借主营业务专业化、管理经营精细化、产品服务特色化和创新效能新颖化,已成为优化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基础研究能力、解决“卡脖子”关键技术、构建创新型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主体。培育和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是建设制造强国的有效方式,是构筑就业保障的高能途径,是激发企业活力的关键举措,有利于提高企业资源利用的效率,有利于实现经济增长新旧引擎的更替,有利于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张璠等,2022)。202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在资金、人才、孵化平台搭建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尤其是,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大力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成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截至2022年8月,我国已总计公布四批共9119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涵盖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新制造等各领域,基础技术、基础材料、基础部件、基础工艺等领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成为国家的重点扶持对象。
现有关于“专精特新”企业的专项研究较少,少量研究主要集中在“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扶持和发展成长两方面。在培育扶持方面:刘志彪和徐天舒(2022)的研究认为,目前实践中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尚存在不少瓶颈和障碍,需要各级政府转变经济政策的倾向和产业政策的实施方式,发挥产业链“链长”和“链主”的双重作用;张璠等(2022)的研究提出,扶持政策推动了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转型,供给型政策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资源困境,需求型政策仅可在竞争激烈的行业中发挥稳定市场预期的作用,环境型政策则专注于营商环境的改善;林江(2021)的研究指出,在培养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方面,必须让各省级(直辖市)政府充当“润滑剂”和“助推器”,而市级、县级政府要把重点放在解决企业面临的现实问题上。在发展成长方面:李金华(2021)的研究显示,“小巨人”企业的数量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呈现正相关的特性,“小巨人”企业的未来发展要以主营业务为主,突出企业特点,提升企业产品和服务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能级,扶持企业跻身全国乃至世界单项第一,实行精细化经营和“走出去”战略,创建世界著名名牌,增强企业创业创新能力,并提供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董志勇和李成明(2021)的研究提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还面临诸多问题与阻碍,包括体制机制不健全、基础研究能力薄弱、数字化转型面临“数字鸿沟”、创新生态系统中各成员之间的合作动力不强等问题,未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着重从改革体制机制、加大基础投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数字能力四方面发力;毛军权和敦帅(2023)的研究指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受到技术、组织、环境三层面因素的协同影响,因此政府层面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执行相应的配套政策,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企业层面需要保持适度的企业规模,增强技术革新效率,进而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基于以上分析可知,在新发展时期,大力培育和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大战略部署。在实践上,我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在理论上,关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研究尚存不足。尤其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为什么会存在区域差异?如何通过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生态才能更好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究解决这些重要的现实问题和科学问题对推动传统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推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一方面,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所面临的外部环境的一个综合性的生态系统”(李志军,2019),是驱动传统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转型升级的关键力量,营商环境要素的不同组合会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发挥不同的作用,所以对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多元营商环境要素的协同驱动效应进行分析具有现实意义(Douglas等,2020);另一方面,基于组态思维的QCA(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分析,可以有效解决传统统计分析中单个因子的净影响,在探讨多元因子综合效用方面具有更大的优越性(查尔斯,2019),可以通过运用集合理论和布尔运算挖掘多种因素的组态效应,实现“殊途同归”(张明等,2020)。基于此,本文从营商环境视角出发,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效率在31个省份的不同情形为样本,构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理论框架模型,通过定性比较分析探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多元影响因子及组合影响机制,旨在为更好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
二、理论基础与模型 (一) 营商环境及其要素分类2001年,世界银行提出加快发展各国私营部门战略,“营商环境”被正式提出。基于生态视角,营商环境是企业在创业、创新、融资、投资等活动中所面对的全方位的综合性生态系统(董志勇和李成明,2021)。一方面,政府主体和市场主体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动式和参与式治理,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垄断行业改革,可以显著促进营商环境的优化(范合君等,2022;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22;李先军和罗仲伟,2020)。另一方面,基于制度逻辑视角,营商环境要素拥有其自身的逻辑,它们之间或冲突或互补,可以塑造组织多样化行为(Greenwood等,2011)。其一,从营商环境视角看,单个营商环境要素并非是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必要条件,但优化市场环境和强化人力资本均可在城市高全要素生产中发挥普遍效用,且技术效率型市场驱动、渐进创新型市场驱动、政府轻推的突破创新型市场驱动三类营商环境生态可以产生城市高全要素生产率,而营商环境生态中各要素均表现不佳、市场环境和市场活力不足则会导致非高全要素生产率(杜运周等,2022)。其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中小企业需要长期丰富的资源支持,以保持其持续发展和创新转型(Wiklund和Shepherd,2011),缺乏环境持续资源支持的中小企业,会面临尚未开创新机会就因资源耗尽而亡的窘境(Bradley等,2011)。其三,营商环境的差异影响中小企业资源、能力和机会可行性的获取,进而影响创业企业的发展方向(Lim等,2016)。由此可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有赖于营商环境的支持。
营商环境作为一项复杂的生态系统(李志军,2019),其构成要素具有多元化、系统化、层次化的特征。李志军(2022)从生态系统角度出发,构建了一个包括公共服务、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创新环境、金融服务、法治环境、政务环境七方面的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并基于指标体系综合比较了南北地区城市营商环境状况;杜运周等(2020)从政府效率、人力资源、金融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环境、创新环境六方面分析了营商环境各要素对创业活跃度的促进作用;任宗强等(2021)讨论了基础建设、创新生态、人力资源、政务服务、法治环境、市场体量和金融服务七类营商环境要素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组态路径;王智新等(2021)从基础设施、社会环境、要素市场、制度环境四个层面分析了营商环境改善对企业技术创新决策和技术创新绩效的影响;邱康权等(2022)建立了中国营商环境整体发展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企业营商开展环境和营商生活环境两方面;张三保等(2020)根据“十三五”发展的总体目标,从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律政策环境、人文环境四方面建立了中国省域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陈强等(2021)认为,自然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环境、市场经营环境、技术创新环境、政策政务环境、金融环境、人才环境和文化环境均是营商环境的关键要素。
由以上研究可知,营商环境要素分类有二元、四元、六元、七元和八元等多种论断,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研究基础,但是关于营商环境的测量仍未形成统一的认知体系。因此,本文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广东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和21世纪经济研究院发布的《2020年中国296个城市营商环境报告》以及中国战略文化促进会、中国经济传媒协会、万博新经济研究院等机构联合发布的《2019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指数评价报告》等研究报告,并结合研究问题、QCA方法对变量的要求和样本容量,基于环境的视角,将营商环境要素分为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律环境、创新环境和人文环境五方面。
(二) 营商环境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关系已有研究大多聚焦于单个营商环境要素对企业发展的影响,这些研究不仅为界定营商环境要素范围提供了依据(杜运周等,2020),同时也为营商环境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发展之间的协同影响和作用机制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1.市场环境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影响。市场作为一种“看不见的手”,是配置资源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融资水平、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而且可以推动非国有经济比重和企业资源获取能力的提升,推进市场中介服务的完善。开放健全的市场环境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融资、创新、竞争、资源和服务支持(张美莎和徐浩,2021),可以有效推动其向“专精特新”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封闭僵化的市场环境则会削弱中小企业持续获得环境资源的能力,限制和剥夺中小企业的发展机会与生存空间,进而阻碍其向“专精特新”转型升级。从这个方面看,市场环境是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主要影响要素之一,且该影响既有正面的积极作用,也有负面的消极作用。
2.政务环境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影响。政府作为一种“看得见的手”,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政府在与企业的关系中同时扮演着“帮助之手”和“掠夺之手”。一方面,在政府“帮助之手”的逻辑下,政府通过提供制度支持密切参与企业发展。营造政企关系良好、政府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不仅可以减少企业审批事项、时间和环节,降低企业制度成本和税费负担,而且可以促进企业投资和贸易的简化与便利(魏陆,2018)。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可以增加企业的社会资源,改善中小企业的社会福祉,从而更好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另一方面,在政府“掠夺之手”的逻辑下,政府通过干涉企业自主性经营以维护自身利益(Du等,2016),营造政企关系紧张、政府冗杂低效的政务环境,降低了企业更好地获取环境资源和发展机会的可能性(Thornton和Ocasio,2012)。政务环境的繁杂低效不仅会给中小企业发展带来沉重负担,也会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带来障碍。由此可知,政务环境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过程中具有“双刃剑”的作用。
3.法律环境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影响。法律环境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各项法规法令和政策条例等(王月辉等,2017),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政策规范和司法机关法律意识,对企业的管理经营活动具有刚性约束的影响(潘大钧等,2003)。一方面,法律政策通过具体明确的条款指导企业在组织、财务、人事、安全等管理活动和购销、产品、价格、广告等运营活动应该或不应该做什么,影响着企业生产发展的方方面面;另一方面,优化完善的法律环境可以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的弱质性和不确定性,提升中小企业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张树明和张新,2014);同时,法律环境的优良程度通过对企业管理者权力的限制抑制企业研发投入(柯东昌和李连华,2020),从而阻碍企业的“专精特新”转型。因此,良好的法律环境可以促进形成细致的政策体系和公正的司法体系,推动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管理向着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转型提升,但严苛的法律环境则会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转型起到抑制效应。
4.创新环境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影响。熊彼特指出,创新是生产要素的“新组合”。一方面,创新环境不仅能够从创新投入、创新合作、技术溢出与学习效应等方面促进企业的创新绩效,而且可以推动企业整合环境资源、培育核心竞争力、提升创新活力(李志军,2019);另一方面,在创新环境中,企业不但能够在既有的市场中争夺既有的生存空间,而且能够开拓新的生存空间、探索新的发展机会(Aldrich和Ruef,2006)。因此,在良好的创新环境下,中小企业可以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整合、创新投入的大幅增加、创新合作的有效开展、技术溢出的有力强化、学习效应的大力提升,进而推动中小企业实现创新发展和“专精特新”升级转型。可见,创新环境是推动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力量。
5.人文环境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影响。人文环境是指在特定的社会体系中体现其所包含文化价值各要素的总和。既可呈现为某种现实的社会存在情境,亦可呈现为某种潜藏于社会存在中的无形情境;既可促进企业的良好运行和发展,也会限制企业接受外来知识而使企业发展受挫(朱杏珍,2006)。一方面,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不仅可以推动中小企业构建内外融合的关系链,充分利用内外部的知识、信息、技术、市场、服务、资金等资源,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而且可以增进环境中中小企业之间忠诚、联合与信任的缔结,避免恶性竞争,实现技术学习、协同融资和市场营销的共生共荣,助力中小企业的“专精特新”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封闭固化的人文环境会致使中小企业形成固定和排外思维,不仅会严重阻碍中小企业利用外部市场进行贸易和投资,而且中小企业间正常的信任构建、信任传递与信任保障关系也会遭到严重破坏,进而制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由此可知,在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影响方面,人文环境既可以发挥正面效应,也可以发挥负面效应。
(三)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理论模型综上所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受到营商环境视阈下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律环境、创新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协同影响,营商环境各具体因素也为后续的变量选择提供了依据。然而,营商环境下某单一因素是否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必要条件?营商环境各具体因素需要以怎样的组合方式才能更好地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怎样的营商环境组态会阻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现有研究并未给出答案。由于定性比较分析主要解构多元同效因素对结果发生的协同作用,能够从不同角度发掘各因素与结果的不对称性、等效度的复合因果联系(杜运周和贾良定,2017),从而为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协同作用机制的研究提出了更为合理的分析方法。因此,本文基于组态视角,采取QCA分析方式,探究营商环境各要素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复杂影响机制和协同驱动路径,具体理论模型如图1所示。
三、研究方法与数据 (一) 定性比较分析(QCA)QCA是在整体视角基础上运用集合关系、通过组态效应对特定案例必要、充分的因果关系进行合适表达的新方式(杜运周等,2021;敦帅等,2021;谢智敏等,2020)。首先,QCA方法通过子集间的关联表示多因并行的组态和因果不对称,可以从根源上避免样本偏差、遗漏偏差和反向因果等内生问题(杜运周等,2021);其次,QCA方法兼具定量与定性分析的优势,适用于大(100以上案例)、中(10或15至50案例)、小(10或15以下案例)不同研究样本(杜运周和贾良定,2017);再次,QCA方法突破了以往单因素定量回归分析的单一角度,为研究变量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协同以及对结果发生影响的复杂原因提出了更为合理的研究范式(敦帅等,2021);最后,比较而言,fsQCA(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可以更好地解决涉及的程度改变和局部归属问题,因此fsQCA越来越受到重视(谢智敏等,2020)。本文选取31个省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具体状况为样本,探究营商环境各要素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成效的复杂影响机制和协同驱动路径。31个省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情况属于中等样本,不仅可以兼具案例深度和特殊性,而且可以兼顾外在效度,同时中等样本最优的条件变量数目通常为4-7个(杜运周和贾良定,2017),而本文确定的前因条件为5个,因此fsQCA方法更加适用。
(二) 研究样本和数据来源“小巨人”企业作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高额的市场占比、精湛的专业水平、强大的创新能力、突出的特色优势、雄厚的研发投入、优质的经营管理、丰厚的营业收入等优势,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典型代表(董志勇和李成明,2021)。因此,本研究采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并发布的4762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在31个省份的分布情况为案例样本(见图2),31个省份营商环境因素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效率具有较大异质性,满足案例选择的多样化要求。此外,考虑到数据可得性和前因条件、结果发挥作用的时间效应,本研究营商环境各因素采用2019年的数据,并根据工信部2019年、2020年、2021年认定并公布的三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各省份的分布总数对各省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效率进行衡量。同时,营商环境各要素数据来源分为两方面:一方面,《中国省份营商环境研究报告2020》为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律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数据提供了依据(张三保和张志学,2020),各要素指标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EPS数据库、各省统计年鉴、中国政商关系报告、中国省市政府电子服务能力指数报告、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信用状况简报等。另一方面,创新环境要素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19》(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小组和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创新创业管理研究中心,2019),要素指标数据主要来源于公开出版的统计年鉴和政府工作报告等。
(三) 测量和校准1.结果的测量。“小巨人”企业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突出典型,是我国制造业领域创新的主力,具有效益好、信誉高、影响大、责任强的特征(李金华,2021;董志勇和李成明,2021)。“小巨人”企业的认定主要是政府行为,是一种政府主导的策划活动,认证过程与结果标准统一、服务精准、发展平衡,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因此,本研究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效率的测量对象为各省份拥有的国家工信部认定并公布的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总和。
2.条件的测量。一方面,《中国省份营商环境研究报告2020》对营商环境下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律环境和人文环境四个要素进行了报告。二级指标通过考察评价内容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出现的频率确定权重,三级指标采用31个省份的具体数据进行测度,并通过效用值法整合原始数据,规定的效用值值域为[0,100],且效用值越大则该指标得分越高。另一方面,《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19》对营商环境下创新环境要素进行了报告,要素下设二级指标,在对基础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的基础上,采用专家打分得到二级指标的权重,并通过分层逐级综合计算得出各省份创新环境要素的得分。其中,在无量纲化处理时同样采用效用值法,效用值规定的值域是[0,100],即该指标下最优值的效用值为100,最差值的效用值为0。各要素具体测量如下:(1)市场环境。市场环境主要由融资(3.85%)、创新(3.85%)、竞争公平(10.25%)、资源获取(3.85%)和市场中介(6.4%)加权计算得出。其中,融资主要由融资水平表征,创新主要由研发投入、科研机构和研发产出表征,竞争公平主要由创新活力和非国有经济比重表征,资源获取主要由水价、地价、人力资本和交通服务表征。(2)政务环境。政务环境主要由政企关系(6.41%)、政府廉洁(6.41%)和政府效率(23.08%)加权计算得出。其中,政企关系主要由政府关系指数表征,政府廉洁主要由政府廉洁度表征,政府效率主要由政府规模和电子政务水平表征。(3)法律环境。法律环境主要由政策透明(14.1%)和司法公正(16.67%)加权计算得出。其中,政策透明主要由政府透明度表征,司法公正主要由司法质量表征。(4)人文环境。人文环境主要由对外开放(1.28%)和社会信用(3.85%)加权计算得出。其中,对外开放主要由贸易依存度、外资企业比和对外投资度表征,社会信用主要由信用市场建设和商业机构信用意识表征。(5)创新环境。创新环境是指一个区域能够为知识技术的产生、流通和应用创造对应条件的整体氛围,主要由创新基础设施、技术市场、劳动者素质、金融环境和创业水平表征。基于对结果和条件变量的测量,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1。
变量 | 说明 | 单位 | 数据源 | 描述性统计 | |||
平均值 | 标准差 | 最大值 | 最小值 | ||||
营商环境要素 | 市场环境 | 分 | 《中国省份营商环境研究报告2020》 | 40.26 | 10.64 | 80.03 | 17.87 |
政务环境 | 分 | 53.10 | 9.86 | 77.22 | 32.63 | ||
法律环境 | 分 | 66.92 | 17.93 | 95.90 | 24.58 | ||
人文环境 | 分 | 55.50 | 16.35 | 88.02 | 23.53 | ||
创新环境 | 分 | 《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19》 | 25.57 | 9.48 | 52.20 | 15.70 | |
“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培育 |
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数量 |
个 | 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 | 153.61 | 123.10 | 470.00 | 2.00 |
3.校准。在QCA分析中,把案例样本归纳到相应集合隶属的程序被认为变量校准(Schneider和Wagemann,2012)。由于营商环境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影响缺乏明确的外部和理论指导,因此,基于已有研究(Greckhamer,2016),本研究依据案例本身的数据条件,采用直接校准法将各变量校准所用的锚点(临界值)设置为完全隶属(75%分位数)、交叉点(50%分位数)和完全不隶属(25%分位数)三种情况(Fiss,2011),并用0-1之间的数值表征各变量集合的隶属度(谭海波等,2019)。同时,为了避免出现隶属度恰好为0.5的情形,本文通过在所有隶属度得分小于1的分数上增加0.001的方式对全部变量的校准结果进行修订(张明和杜运周,2019)。变量校准结果如表2所示。
条件变量与结果变量 | 目标集合 | 校准 | ||
完全隶属 | 交叉点 | 完全不隶属 | ||
市场环境 | 好的市场环境 | 42.72 | 38.38 | 34.69 |
政务环境 | 好的政务环境 | 59.33 | 52.92 | 46.15 |
法律环境 | 好的法律环境 | 80.93 | 69.37 | 56.80 |
人文环境 | 好的人文环境 | 67.65 | 55.58 | 43.70 |
创新环境 | 好的创新环境 | 26.52 | 21.99 | 19.59 |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 |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的高效率 | 225.00 | 130.00 | 43.00 |
必要条件是指当特定结果出现时某个总是存在的条件(Xie等,2021)。在QCA分析中,考量必要条件的关键指标是一致性水平(consistency)(孙谋轩等,2020),如果一致性水平高于0.9就称这一条件是导致结果发生的必要条件,如果低于0.9则不是必要条件(谢智敏等,2022)。利用fsQCA3.0软件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高效率和非高效率的必要条件进行考察发现,营商环境各单一要素条件的一致性水平均低于0.9,覆盖度均小于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必要条件不存在,具体结果如表3所示。同时,基于营商环境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关系的分析可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兼具复杂性、整体性和中和性特征,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分析营商环境涵盖的市场、政务、法律、人文和创新五方面要素的协同驱动效应。
条件变量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高效率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非高效率 | ||
一致性 | 覆盖度 | 一致性 | 覆盖度 | |
市场环境 | 0.837 | 0.866 | 0.270 | 0.262 |
~市场环境 | 0.287 | 0.295 | 0.862 | 0.833 |
政务环境 | 0.670 | 0.700 | 0.362 | 0.355 |
~政务环境 | 0.383 | 0.390 | 0.695 | 0.664 |
法律环境 | 0.657 | 0.693 | 0.372 | 0.370 |
~法律环境 | 0.403 | 0.406 | 0.691 | 0.654 |
人文环境 | 0.855 | 0.846 | 0.269 | 0.250 |
~人文环境 | 0.243 | 0.261 | 0.834 | 0.844 |
创新环境 | 0.760 | 0.761 | 0.376 | 0.354 |
~创新环境 | 0.355 | 0.377 | 0.747 | 0.745 |
在QCA分析中,条件组态的充分性分析是指探究引致结果发生的多维要素条件所构成的多元组态或协同路径过程。在条件设定上,为避免矛盾组态的出现,本文将原始一致性阈值、频数阈值和PRI(proportional reduction in inconsistency)一致性阈值分别设定为0.8、1和0.7(张明和杜运周,2019)。在结果考察方面,在fsQCA输出的复杂解、中间解和简约解3种结果中,复杂度适中且考虑必要条件的中间解(如果必要条件存在)是QCA充分性分析结果汇报的首选(谢智敏等,2020),且中间解与简约解之间的嵌套关系可用于识别核心条件(对结果发生有重要影响的条件)和边缘条件(对结果发生起辅助影响的条件)。所以,本文在简约解的辅助下,重点对中间解进行汇报和分析。条件组态的充分性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
条件变量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高效率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非高效率 | ||||
S1 | S2a | S2b | NS1a | NS1b | NS2 | |
市场环境 | ● | ○ | ■ | ■ | ■ | |
政务环境 | ■ | ○ | ■ | ■ | ■ | |
法律环境 | ○ | ■ | ■ | |||
人文环境 | ● | ● | ● | ■ | ■ | ■ |
创新环境 | □ | ● | ● | □ | □ | |
一致性 | 0.838 | 0.979 | 0.978 | 0.927 | 0.976 | 0.969 |
原始覆盖度 | 0.216 | 0.551 | 0.085 | 0.563 | 0.428 | 0.524 |
唯一覆盖度 | 0.130 | 0.487 | 0.018 | 0.173 | 0.038 | 0.134 |
总体解的一致性 | 0.934 | 0.923 | ||||
总体解的覆盖度 | 0.722 | 0.735 | ||||
典型案例 | 辽宁、安徽、福建 | 广东、上海、北京、浙江等 | 江西 | 西藏、新疆、内蒙古、黑龙江、 广西、吉林、山西等 |
宁夏、云南等 | |
注:●表示存在核心条件,○表示存在边缘条件,■表示缺失核心条件,□表示缺失边缘条件,空格表示无关紧要条件。 |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高效率的充分性分析。整体而言,引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高效率的组态有3个。一方面,3种组态的总体结果具有93.4%的一致性,表明案例省份营商环境要素组合在满足这3种组态的情况下,均可表现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高效率;另一方面,3种组态的总体结果具有72.2%的覆盖度,表明这3种组态对案例省份营商环境要素组合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解释力较好。具体来看:S1组态表明,以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人文环境为核心,以不足的政务环境和不足的创新环境为辅助,配以无关紧要的法律环境,可以有效驱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高效率,且该组态具有83.8%的一致性和13.0%的唯一覆盖度;S2a组态和S2b组态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上的核心条件相同,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高效率以良好的人文环境和良好的创新环境为核心,但两个组态在边缘条件上存在差别。其中,S2a组态表明,以良好的人文环境和良好的创新环境为核心,以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政务环境为辅助,配以无关紧要的法律环境,可以有效驱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高效率,且该组态具有97.9%的一致性和48.7%的唯一覆盖度;S2b组态表明,以良好的人文环境和良好的创新环境为核心,以不足的市场环境、不足的政务环境和良好的法律环境为辅助,可以有效驱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高效率,且该组态具有97.8%的一致性和1.80%的唯一覆盖度。在上述基础上,结合组态S1和S2的核心要素和内在逻辑,本文用市场—人文环境协同驱动型路径和人文—创新环境协同驱动型路径概括引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高效率的两种组态。
(1)市场—人文环境协同驱动型路径。基于组态S1发现的市场—人文环境协同驱动型路径是指,在政务环境和创新环境不足、法律环境无关紧要的情形下,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人文环境可以协同驱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高效率。一方面,良好的市场环境不仅可以为中小企业获得人才、资金、技术、材料等环境资源提供支撑,而且可以为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机会、赢得市场竞争和提升核心能力提供支持,是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转型创新的重要推力;另一方面,良好的人文环境不仅有助于企业间形成内外融合的强关系链,实现不同企业间资源的开放共享,而且通过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有助于企业间形成良好的忠诚、联合与信任关系,是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转型创新的重要拉力;同时,良好的市场环境可以催生企业良好人文环境的形成,良好的人文环境可以塑造良好的企业市场环境,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人文环境的协同可以形成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转型过程中“推力+拉力”的合力场。该组态能够解释约21.6%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高效率的案例,且仅有约13.0%的案例可以用这个组态进行表征,辽宁、安徽和福建也成为该组态的典型省份。在案例样本中,辽宁的市场环境和人文环境分别位于第10位和第9位,政务环境、法律环境和创新环境分别位于第23位、第27位和第29位,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数量却位于第10位;安徽的市场环境和人文环境均位于第12位,政务环境、法律环境和创新环境分别位于第26位、第2位和第23位,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数量却位于第8位;福建的市场环境和人文环境分别位于第14位和第6位,政务环境、法律环境和创新环境分别位于第18位、第16位和第17位,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数量却位于第9位。由此可见,辽宁、安徽和福建在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过程中主要受到营商环境视阈下市场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协同影响。
(2)人文—创新环境协同驱动型路径。基于组态S2a和S2b发现的人文—创新环境协同驱动型路径是指,在市场环境和政务环境不足或法律环境无关紧要的情况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高效率主要由良好的人文环境和良好的创新环境协同驱动。一方面,良好的人文环境不但可以推动企业间资源的开放共享形成强关系链,而且可以依托较好的社会信用助力企业间形成良好的忠诚、联合与信任关系,从而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转型。另一方面,良好的创新环境既是中小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加大创新投入、增进创新合作、强化技术溢出、提升创新能力的外部保障,也是中小企业开拓新生存空间和探索新发展机会的重要助力。同时,良好的人文环境通过强化企业间良好的关系链推动形成良好的创新环境,良好的创新环境又通过增进企业发展动力源推动形成良好的人文环境。可见,良好的人文环境和良好的创新环境的协同可发挥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转型过程中“关系链+动力源”的场效应。组态S2a的协同驱动路径下:第一,这一组态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高效率的诠释占案例样本的约55.1%,且仅有约48.7%的案例可用该组态进行诠释;第二,广东、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和山东等是此组态下的典型省份,从营商环境各要素条件来看,上述省份的发展状况均比较好,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方面均位于前列;第三,该组态表明,在法律环境无关紧要的情况下,良好的人文环境和创新环境辅之以较好的市场环境和政务环境是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高效率的最主要路径。组态S2b的协同驱动路径下:一方面,这一组态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高效率的诠释占案例样本的约8.5%,且仅有约1.8%的案例可用该组态进行诠释;另一方面,此组态下的典型省份是江西,在案例样本中,江西的人文环境和创新环境分别为第14位和第15位,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律环境分别位于第18位、第21位和第12位,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数量却位于第15位。由此可见,广东、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山东和江西在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过程中主要受到营商环境中人文环境和创新环境的协同影响。
此外,综合组态S1、S2a和S2b可知,良好的人文环境在两个组态中均作为核心条件出现,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高效率方面发挥了核心作用,表明良好的人文环境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高效率有着较为普遍的影响。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非高效率的充分性分析。基于非对称性的QCA方法中某个结果的出现与否是不同的“原因组合”共同导致的(伯努瓦和查尔斯,2017)。因此,为进一步深入探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驱动机制,本研究继续分析导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非高效率的条件组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非高效率的校准标准取高效率的非集,从而对变量条件进行充分性分析,综合核心解和中间解可以得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非高效率的两个组态,即法律—人文环境协同抑制型和市场—政务—创新环境协同抑制型。
(1)法律—人文环境协同抑制型。组态NS1a和NS1b表明,营商环境中法律环境和人文环境的不完备共同抑制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高效率。不完备的法律环境不足以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提供细致的政策体系和公正的司法体系,不完备的人文环境不足以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提供良好的对外开放和社会信用体系,两者的协同进一步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良好运营和资源获取,进而抑制了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的转型升级,该组态下的典型省份是内蒙古、西藏和新疆。其中,内蒙古在法律环境和人文环境方面分别位于样本案例的第26位和第30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数量位于第28位;西藏在法律环境和人文环境方面分别位于样本案例的第28位和第26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数量位于第31位;新疆在法律环境和人文环境方面分别位于样本案例的第22位和第27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数量位于第23位。由此可知,不完备的法律环境和人文环境共同抑制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高效率。
(2)市场—政务—创新环境协同抑制型。组态NS2表明,营商环境中不完备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和创新环境共同抑制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高效率。市场环境的不完备会限制中小企业资源获取和生存发展,政务环境的不完备会加重中小企业的生产成本和行政负担,创新环境的不完备会削弱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活力,三者的协同进一步限制了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开拓创新,进而抑制了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的转型升级,该组态下的典型省份是宁夏和云南。其中,宁夏在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和创新环境方面分别位于样本案例的第27位、第29位和第27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数量位于第21位;云南在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和创新环境方面分别位于样本案例的第30位、第20位和第25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数量位于第27位。由此可知,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和创新环境的不完备共同抑制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高效率。
(三) 稳健性检验参考张明和杜运周(2019)的研究,本研究采用集合论特定的稳健性检验方法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稳健性进行检验。具体而言,通过提升解的一致性水平、改变案例频数和调整校准阈值三种方式,再次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效率进行组态分析。对比可知,结果所涵盖的组态数量、中性排列(具有相同核心条件和不同边缘条件的组态)、一致性和覆盖度等指标,或者与原始研究结果相同,或者仅有微小的变动,但是改变不足以支撑一个有实际价值或完全不同的诠释。所以,本研究的结论通过了稳健性检验。
五、结论与展望 (一) 研究结论本文以我国31个省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数量为样本,从营商环境视角出发,运用组态思维和QCA方法整合市场、政务、法律、人文和创新环境5方面的条件变量,解构影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区域差异的多重并发因素和因果复杂机制。研究结论有:(1)营商环境涵盖的市场、政务、法律、人文和创新环境5个具体条件因素均不能单独构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必要条件,即单一的环境因素对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影响解释不力;(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高效率的协同驱动路径有2条,即市场—人文环境驱动型路径和人文—创新环境驱动型路径;(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非高效率的驱动路径有2条,即法律—人文环境抑制型路径和市场—政务—创新环境抑制型路径,且与培育高效率的驱动机制存在非对称性关系;(4)良好的人文环境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高效率有着较为普遍的影响;(5)引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高效率的营商环境各要素环境并非越高越好,而是需要以合适的组态结合在一起,才能真正发挥各要素的协同场效应。
(二) 理论贡献1.本研究从营商环境视角出发,结合中国具体情境和国家政策规划,构建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协同路径的整合性分析框架。与已有研究大多侧重营商环境单一因素对企业培育发展的因果关系不同(周泽将,2022;刘娟和唐加福,2022),本文将多重条件纳入同一分析框架,并结合中国特殊制度安排,整合营商环境的5个关键因素变量,为深入分析营商环境涵盖的市场、政务、法律、人文和创新环境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协同联动机制奠定了理论基础。该整合性分析框架有助于揭示影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宏观情境。
2.组态视角是解释具有多重并发因素、因果非对称性等特点现象的有效理论视角,非常适用于现象驱动的研究(张明等,2020)。与已有研究主要关注不同政策类型、不同级别政府职能和产业链效用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影响作用不同(张璠等,2022;刘志彪和徐天舒,2022;林江,2021),一方面,本文从组态视角出发,解构市场、政务、法律、人文和创新环境因素多元逻辑互动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形塑机制,有助于更细化、更精准地揭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黑箱;另一方面,本研究从现象出发,按照溯因逻辑解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产生的组态原因,以及营商环境单个前因是否构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瓶颈,有助于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高效率提供更细致、更精准的指导。
(三) 实践启示1.有的放矢,集中有限优势资源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研究发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效果受到营商环境多重因素的协同影响,多重因素可以通过不同的组态结合在一起引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高效率,达到“殊途同归”的效果。因此,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相关部门要集中有限优势资源选择适合本区域的驱动路径,有的放矢地优化营商关键要素环境,推动实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高效率。
2.重点发力,打造更好的人文环境,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良好的开放共享机制和社会信用体系是中小企业持续发展与创新升级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良好的人文环境在研究发现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高效率协同路径中出现了2次,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高效率有着较为普遍的影响。因此,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上,相关部门要通过构建共享平台和健全开放机制,加强社会征信和规范失信惩戒,为中小企业的“专精特新”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
(四) 研究不足与展望本文从营商环境视角出发,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影响机制和驱动路径进行了分析,研究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一是本研究未分析营商环境随经济发展动态演化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的动态影响,因此在未来的研究中,需要考量营商环境各要素随时间演化对结果影响的不同情形,以增强案例组态的覆盖度和有效性;二是本研究仅从营商环境视角考察各要素环境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效果的影响,未考虑其他要素特别是国家战略和创新创业生态等要素对培育效果的影响,后续研究应进一步从国家战略布局、创新生态系统、创业生态系统等视角考察不同要素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协同驱动路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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