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信息
上海财经大学 2018年20卷第4期 |
- 曹东勃, 王佳瑞
- Cao Dongbo, Wang Jiarui
- 互联网技术革命的经济哲学反思
- The Internet Technology Revolution: A Reflection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the Economic Philosophy
-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8, 20(4): 15-28.
-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2018, 20(4):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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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历史
- 收稿日期:2018-03-18
2018第20卷第4期
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已进入“不惑之年”。在时代变迁与社会转型过程中,技术创新及其应用发挥了非常关键的推动作用。当下有一种广为流传的看法,把网购、高铁、移动支付、共享单车列为21世纪的中国“新四大发明”。这背后反映的正是方兴未艾的互联网技术革命及其广泛深入发展对经济社会各领域带来的根本改变。
21世纪以来,学术界对互联网技术革命的理论反思逐渐走向深入。这种反思的角度大体来自哲学、社会学、传播学三个方面。第一,就哲学向度而言,着重从本体论层面探讨互联网与人的生存状态之间的内在关联。何明升较早提出,关于网络空间、网络行为、网络伦理、网络经济等价值理论的探讨将成为信息时代社会科学的制高点,网络行为及其伦理规约之间存在着巨大张力①。互联网为人类构建了一个全新的可能世界,在信息时代中生活的人们,因之产生两种存在方式之间的巨大张力:“在线”的存在与“在世”的存在②。何俊基于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冲突分析,指出信息时代的网络基础设施铺设,将这种文化冲突从个体交互对话转向沟通的“消亡”③。魏钢和代金平提出了哲学网络观范畴,就网络的本质、网络对人与人类社会的价值、网络对人的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三个基本问题展开追问④。肖峰则把互联网的哲学追问延伸到物联网,对物联网时代物的生产方式、存在方式和人的生存方式的变化加以阐释⑤。第二,就社会学向度来说,主要是从网络社会学角度出发,反思中国现实语境下的网络社会问题。戚攻较早注意到网络社会内部新的交互空间所形成的新社会群体并做了初步探索⑥。方金友提出基于本土化理论话语体系,诠释网络社会的一系列概念,梳理网络社会的嬗变进程⑦。王迪和王汉生探讨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变革所带来的经验现象变迁,在此基础上对“移动互联网—社会”这一关系重构现实社会的进程与特征做了深入分析⑧。陈云松等探讨了网络社会中由于通过互联网传播而获得的间接知识超越了躬行实践或口耳相传才能得到的直接知识,成为人们获取知识的一个重要来源。这深刻改变了原有的社会化流程,一种“文化反哺”亦即代际的反向社会化出现了⑨。陈福平则注意到Web2.0时代的互联网,作为一项社交网络技术,其使用既基于数字能力、移动通讯等技术要素的完备,同时也深深嵌入在社会网络中并受到线下公共参与结构的塑造,由此导致社交网络环境中信息和参与的复杂性⑩。第三,从传播学视角来看,主要集中于对互联网产业发展特点及其媒介平台变迁历程的解读。李良荣和郑雯认为以互联网为标志的第四次传播革命,本质上表现为传播革命资源的泛社会化和传播权力的全民化,传播主导权的争夺成为国家的全新课题⑪。丁柏铨考察了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内涵的议程设置、人类精神交往、“地球村”及信息鸿沟背后的传播学底蕴⑫。田智辉和梁丽君提出,互联网技术的迭代、兼容、测试特性衍生出“以用户诉求为动力的更新文化,以尝新纠错为手段的缓冲文化,以市场反馈为基准的纠错文化”,这是新的生产业态、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反映⑬。
上述三种视角,各有其独到之处,将互联网嵌入社会结构和日常生活的基本路径、内在逻辑与可能后果呈现于文本之中。然而,在一个越发被“系统”宰制的生活世界里,如何从整体上理解这一场“其兴也勃”的互联网革命带来的颠覆与振荡,仍然是一个有待深入探讨与解决的问题。本文旨在结合上述视角专业优势,以经济哲学对历史转折与技术变迁过程的理论关照,进一步拷问移动互联网时代哲学本体论意义上的“数字化生存”困境,进一步透视大数据时代网络社会结构变革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机制与模式,进一步查审互联网引发的传播革命及其表现的传播权力全民化和泛社会化对人类社会交往的影响与作用。互联网从工具到思维的变革具有相当程度的全球普遍性,需要聚焦互联网技术革命发生、发展的历史脉络,辩证反思互联网技术的变革对人的精神世界产生的影响和冲击:首先,描摹出作为技术与方法的互联网,其自然属性和延伸属性的基本特征。其次,以互联网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主线,勾勒梳理出中国互联网发展变迁过程的四个历史阶段,在这期间,互联网在工具与思维之辩中完成了从“+互联网”到“互联网+”的伟大变革。最后,经过哲学思辨,明确提出互联网世界中“人的异化”的三个维度,并展望经由互联网技术革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景。
二、技术与方法:互联网的自然属性与延伸属性互联网技术革命及其深远影响始终受到中国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互联网已经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⑭,“现在人类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这样一个历史阶段,这是一个世界潮流,而且这个互联网时代对人类的生活、生产、生产力的发展都具有很大的进步推动作用”⑮。
技术与方法,是互联网的自然属性和延伸属性。作为一种技术,它最大程度地发挥了一种基础设施的功能,把遍布世界的海量硬件与软件互联互通,这种机器和设备的庞大组合所形成的网络体系,是工业革命以来所未有的。作为技术工具的互联网,改变了人类信息传输方式、资源配置方式,也创新和升级了生产要素组合方式。
(一) 传输革命为变革提速现代化是一个通过持续的“技术革命—产业革命”的层垒式循环,不断重塑社会时空结构、形成“加速”效应的历史进程。如果说,19世纪早期以火车、轮船为标志且达到其运动方向最高点的“运输革命”,旨在以不断加快的速度将更多的人员和物资从地球表面的一端移动到另一端;那么,20世纪晚期以互联网为标志的“传输革命”则是通过虚拟化、数字化的形式将地点与物资进行复制,进而以一种“静止”的方式呈现于受众面前。“运输革命将人们带向世界,与之相反,传输革命却是将世界(虚拟地)带向人们。”⑯两者实质上是以一种相反相成的方式共同为世界“加速”。
也可以这样理解,与运输革命相匹配的工业经济时代,是以一种“整体切块”的方式实现了资本家的“工厂”(空间)与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之间的时空交换或相对剥夺⑰。而与传输革命相对应的后工业经济时代,则是借助于可移动的智能化设备,实现对生产时空与生活时空的再度整合和对碎片化时间的边际利用。比如,通勤时间、开车时间这些传统上必然无可利用的“鸡肋”时间,在移动互联网条件下,其时间价值都以分钟为基本单位得到深度开发和利用。这种改变了人们的时间观念和时间刻度的“时间资本主义”新趋势⑱,完全是传输革命的产物。
互联网出现之前,电话、传真、手机、书信、报纸当属人们传递信息常用的方式。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进步,人类沟通交流传递信息的方式也不断拓宽。作为计算机之间传送文本类信息的电子邮件是人类社会出现最早也是最基本的数字思想之一。1971年,人类历史上第一封电子邮件在阿帕网中发送成功,标志着计算机终端相连成为可能。当计算机终端相连,人们立刻借助于机器展开了人际沟通,正是这种沟通驱动着人类文明的进步。1991年,万维网诞生,互联网技术的应用“飞入寻常百姓家”,世界大部分地区逐步开始使用计算机网络。网络之间的互联、文件和数据传输以及电子邮件的收发都变得十分便捷。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的知识获取方式、信息沟通与分享方式、社会交往方式都因之极大改变。相较于电视、电脑,手机具有更明显的个体性,在移动互联网背景下,既不会有那种“万人空巷”守着一个电视机共同收看某个电视剧的火爆场面,也不会有全体宿舍成员围着一台电脑看某个直播的热闹图景。在如今的移动互联网条件下,只需一部智能手机,人们利用即时通讯工具随时随地沟通,便可“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可以说,互联网实现了信息传输从依靠纸张、有限通讯和无线通讯到数字通讯的转变,超越了时空限制,极大地提升了人们通讯的速度、交往的广度和联系的深度。
互联网技术驱动人类社会从“运输革命”转向“传输革命”,最初的PC互联网覆盖的是以80后、90后、00后为主体的数字时代原住民,而移动互联网则将触角进一步向前追溯和延伸,将各年龄阶段“一网打尽”。移动设备成为每个人与世界发生关联的重要载体,因而以移动互联网为标志的新一轮媒体变革,也正以更快的速度推动社会变革。
(二) 资源共享使世界变“平”网络资源是利用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传播和网络软件管理的信息资源。互联网已经成为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门类最全、资源最多的资料库。在这个虚拟的信息空间中,经过一定的访问许可和授权,无论是知识资源抑或影音娱乐等生活信息,都可借助互联网技术突破在地性约束,在全球范围内以特定方式共享。
在互联网时代,数据成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数据的内在价值得以彰显,是信息化嵌入整个社会结构和现代化进程的产物。在只发生了技术信息化而社会尚未实现信息化的时代,只出现了计算机模拟仿真科学。而当社会基础设施全面升级进而进入全信息化社会之后,人们的生产实践、生活境遇、生存状态完全数字化。大数据时代的真正降临,使沉淀的海量信息的潜在价值充分呈现。以至于捕捉与描摹人的数据轨迹,反溯和还原其显示偏好与行为特征,进而挖掘和激活其商业价值,成就了一个因数据而兴起和蓬勃发展的产业链条。对厂商而言,通过对消费者浏览商品页面的频次、停留时长、访问深度及最终购买决策的数据挖掘分析,就可以更有针对性地优化销售策略以达到精准营销。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中,为“大数据战略”专辟一章,提出“把大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全面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加快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开发应用,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治理创新”⑲。这实际是把数据纳入生产要素范畴,在新的发展理念中进一步凸显其重要作用。把数据的发现与获得作为一种要素的持续投入,从中获得新的知识模式,作为重塑整体经济结构一种关键性战略,这也正与中共十八大以来一直倡导和强调的“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四化同步”战略中信息化所处的关键地位高度契合。
从单纯的信息资源共享到大数据的产业化,互联网技术让数据资源变得集中的同时,也以资源共享的方式让世界变得更“平”。基于互联网的大数据技术则进一步将集中于网络中的海量信息资源,以更直观、更清晰的方式呈现,优化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网络数据资源的效用最大化。
(三) 流程再造让生活丰富互联网空间既是一种技术关系,也是一种社会关系,是社会生产生活的必要因素,“通过植入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交易成本”⑳。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72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4 074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5.8%,较2016年底提升2.6个百分点㉑。如此庞大的网民数量,是互联网对社会生活进行充分再造的基础条件。
1. 互联网丰富了个人的日常生活。从日常购物、交通出行到休闲娱乐、网络教育,从线下购物到线上购物,互联网驱动的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人们足不出户便可将全球商品尽收眼底。移动互联网的出现使互联网固有的便利性加倍放大,也使其更深地介入并改造传统社会结构。这一过程是通过两条路线同步展开的:一方面,随着移动互联网和通信基础设施在规模效益驱动下实现自然扩张,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移动互联网终端设备快速普及,以及城乡之间人口流动的加剧和回流人口的示范效应,即便在最偏僻的山村,也能够看到网络消费行为在乡村年轻人口中流行开来。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新兴的结构性力量,各个互联网巨型企业分别推出面向社会生产生活流程再造的宏大战略计划,这种未经中间环节盘剥的流程设计,实际上夷平了基层具有独特价值的物产与广大消费者之间的供需鸿沟㉒。就农村而言,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其物资供应主要依托于熟人社会辅之以供销合作社的一套体系。改革开放后,熟人社会关系网络和供销合作体系都先后衰落,但真正的替代性商业网络仍未形成,事实上出现了供求之间的真空地带。而互联网经济的发展,适时填补了这一空白,引领和搞活了农村商业流通。在城市区域,互联网也整体性地再造整个社会运转结构。共享单车、网约车、网络订餐送餐这类基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创新,填补的是城市社区传统的商业模式力所不及或囿于成本不屑一顾的“零碎空间”。网络基础设施及其延伸性功能的开发,使人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化、便利化。
2. 互联网加强了社会的开放程度。在现实社会中,人们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有时会碍于情面而显得拘谨或不信任。诚然,互联网也可能带来“不交往”“浅交往”和“脱域交往”,进而对现代社会的人际信任和系统信任危机产生放大效果㉓。然而,网络世界的扁平化也蕴含着建立纯粹关系、张扬交往理性、重构积极信任的可能。网络世界为人们提供了新的互动平台和场景,它有助于扫除前述障碍与隔阂。在网络场景中,人们更易于放下戒备,坦诚沟通,形塑充盈而能动的人的主体性,自由建立或退出不同的网络圈层或网络社群。互联网也不仅扩大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范围,更缩小了城乡之间的交往差距。人们可以暂时抛开身份、利益关系而坦率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主张。通过思想上的互动与交往,不同的职业分途、社会分工不再成为区隔与误解的来源㉔。人们选择范围的扩大,在一定意义上加强了社会的开放程度。
3. 互联网促进了社会的共享协同。共享的基础是平等。平等是人们长期追求的社会目标,人类在构建了互联互通的网络社会的同时,网络也改变着人类社会,不断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平等进步。麦克卢汉指出:“任何技术都逐渐创造出一种全新的人的环境,环境并非消极的包装用品,而是积极的作用过程。”㉕在信息技术的支撑下,全球市场逐步发展和完善,世界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更趋合理。互联网的力量,将以往社会中的那种垂直的权力结构扭转为水平方向,从而向个人赋权,这无疑是一种解放。由此,“共享经济”这一新的商业模式、经济形态和发展理念横空出世,并被企业家和政治家普遍接受。“共享”二字反映的恰恰是一种基于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地位而获得分享某种资源的资格。在这种状态下,资源不再是局限在某一行业领域中,也不仅限于政府、大企业、媒体等,而是获得了获取信息的新渠道,同时也获得了自由平等表达自己意见的平台,互联互通的互联网世界的终极指向正是人类的平等、和谐与共享。共享的前提是协同。协同共享的新经济模式正在对经济生活产生深远影响。“市场正让步于网络,所有权正变得没有接入重要,追求个人利益由追求集体利益取代,传统意义上由穷变富的梦想转变成对可持续高质量生活的渴望。”㉖由互联网而至物联网,包括人在内的全球性万物互联,开启了人类共同生活新的可能:就局部而言,每一个家庭内部,各种电器、设备通过若干个甚至只需一个APP相连,自成体系;扩展至外部,工业革命以来如此繁多的人造物构成的“物体系”(鲍德里亚语),因此被重新编码,焕然一新。互联网共享协同的本质内在地需要一个具有自主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的社会基础作为支撑,因而互联网时代必然是一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
三、思维与观念:从“+互联网”到“互联网+”的伟大革命技术改变商业,商业改变生活,这是一个基本常识。然而技术革命的背后,往往也都伴随着深刻的社会革命与观念变革。互联网,从一种创新驱动的基础设施、一种连接与融合的技术手段直到一种影响深远的发展逻辑,已经在产品、企业、产业等多个层面引发了远为复杂的变化㉗。
(一) 中国互联网发展变迁的四个阶段中国互联网的三十余年发展历史,经历了普及化、商业化、智能化到“互联网+”四个创新发展阶段,信息传递方式也逐渐完成从单向度的发布到双向互动反馈。这一变迁过程,实质上映射了思维与观念的深刻变化。以1987年9月第一封“越过长城,通向世界”的电子邮件发送成功为标志,互联网进入中国整整31年,经历了从生活工具到生活方式、从技术到思维的巨大变革。我们可以大体将之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普及化阶段。互联网的兴起和普及,得益于上下游相关技术和服务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发挥了支柱作用,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设备之间实现互相呼叫和信息交换。但这种信息传输仍是单向度的,网络主要被视为寻找和分享信息的工具。“内容为主,服务为辅”是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通过静态的网站展示定制的内容。而这种内容发现的主要渠道是搜索引擎,这使得搜索引擎成为用户介入互联网的真正入口。只不过,由于这个时期的用户过于分散,用户与内容提供者、用户与网站之间都处于严重的隔离状态,这导致沟通成本极其巨大,因而以邮件、QQ等为代表的一些沟通工具成为主要的连接渠道。个人电脑、搜索引擎、网页浏览器、网络服务器这些基础设施和软件服务方面的创建和不断优化升级,为互联网在后续阶段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互联网普及化阶段,最大的变革就是实现了其应用范围的延伸,随着上下游技术与服务的发展使其应用范围不再仅仅局限于少数单位机构,而是惠及普通大众,用户开始成为互联网世界的核心,这为互联网技术进一步变革积累了广泛的用户基础。
二是商业化阶段。最早依托互联网盈利的正是互联网接入服务商。1992年,美国国会放开NSFNET(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网络)的商业运营,是互联网商业化开始的标志。在国内,互联网进入商业化是以1995年邮电部电信总局开通面向社会提供Internet接入服务专线为标志。后初步形成了以新浪、网易、搜狐为代表的三大门户网站。这一阶段信息发布呈现多对一的传播特点,从门户网站这一中心点向外扩散,基本实现信息单项互动,这是延续互联网WEB1.0阶段的典型表现。新世纪以来,中国互联网商业化呈现加速发展态势。以百度、腾讯、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互联网商业公司大量出现。在这个一般被称为“WEB2.0”的发展阶段,互联网的主要形态虽然仍以内容为主、服务为辅,但基于内容与服务的社交网络及其后续应用潜力的深度挖掘已然展开,内容终于得以绕开搜索引擎而“直面”用户,而搜索引擎也不再是信息获取的唯一通道。论坛、博客、微博等社交平台的出现,将网民从互联网的使用者变为了互联网的参与者,打破了网站与用户的隔离状态,在网络世界一片无规律的“布朗运动”中隐约展开了一副有序图景。这一阶段超越第一阶段的地方在于,互联网在信息传播方式上优化升级,逐步向以服务用户为主过渡。动态更新取代了静态呈现,以“用户为中心”取代了互联网服务商的自说自话,以社交网络的聚合作用取代了互联网初期阶段分散的弊病。
三是智能化阶段。在商业化阶段,基于利润导向的动态推送固然避免了内容被边缘化的命运,也迎合了信息化时代人们在思维和行为上的双重惰性,然而仍有着根本的缺陷。其一,信息压倒服务,工具性明显,交互性不足。其二,移动属性较弱,高度依赖于固定的终端设备。智能手机的普及,使基于传统PC机的互联网如虎添翼地升级为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整合了通讯功能与计算功能,真正使人与网络之间无缝连接,让现实世界中的人处于24小时在线状态。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智能手机这一载体上,仍然呈现一种二元结构:一方面是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的各种移动APP,其实质是基于手机的应用软件;另一方面是以微信为代表的巨型社交APP,其实质是基于手机的信息沟通工具;而除此之外的传统互联网网站,则与搜索引擎一道继续坍缩。在这一阶段,服务而不是内容,逐渐走向互联网一切应用的中心。而APP与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分工方式和商业模式,也使产权结构和产业组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㉘。无论是各类APP还是微信等社交工具,都致力于建构某种直接面对用户的服务渠道,满足其个性化的需求。在国家多次推动移动运营商降低资费标准的影响下㉙,移动互联网越发成为当下国人上网的主要方式。在这个大的趋势下,传统企业逐步融入互联网发展浪潮,借助互联网平台高效快速整合资源信息、寻找潜在用户,实现向互联网应用型企业的转型。在全渠道零售模式下,商家可以根据消费者网络购物痕迹进行大数据分析和判断消费者的“显示偏好”,以进一步改善其消费体验㉚。同时,互联网日益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也逐渐成为社会生产转型升级不可或缺的平台,“+互联网”或网络化成为各行各业的普遍选择。
四是“互联网+”阶段。这一阶段,互联网基于长期发展不断积聚的优势,主要表现出其深度融合的发展态势。2015年,“互联网+”的提法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在随后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㉛。这意味着,展望未来的中国互联网,将不仅仅作为工具而存在,而是直接表现为社会生产力,这是互联网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它以一种跨界融合的思维方式存在,通过部门、企业、行业、市场之间边界的重整和产业链的再造以深度融合变革整个社会。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相结合,打破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冗余的中间环节,充分发挥互联网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提升经济体自身的内在创新活力。从软硬件条件来看,“互联网+”指向的是一种基于互联网高度融入社会生产生活的全流程渗透模式,互联网将真正成为人们生活的链接中枢。在这个过程中,智能化时代的一些应用程序(比如微信、支付宝)的功能和应用空间会进一步扩张,彼此之间的借鉴和融合也会更加频繁和深入。人们会更加习惯于一种云存储、云计算、云管理的模式,“100年前公用电力大规模替代私有电力,今天则是云计算开始逐步替代私有计算”㉜。这也意味着,一个强大的系统将更事无巨细地规划和整合着我们的生活。
(二) 工具与思维之辩第一,互联网是一种工具。它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从技术社会形态的划分来看,人类社会形态的转变往往伴随着新的生产工具的发明与应用。从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到以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后工业文明,每一次文明继替,都伴随着一次影响深远的产业技术革命。从前述中国互联网发展的几个阶段来看,前两个阶段集中表现出工具性特征,是人们获取信息和传递信息的主要方式,基于网络技术的计算机开始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工具,互联网技术引发的人类社会变革逐渐展开。
第二,互联网更是一种思维。它更新了人类社会思维方式。当中国互联网发展到前述第三、第四阶段后,互联网就不单单是作为人们信息传递、沟通交流与资源共享的工具,而是逐渐发散演绎为一种无所不在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既依托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又伴随着互联网实体公司的规模扩张及其对其他行业形成的示范和辐射效应而形成。相较于传统产业,互联网产业有自身的特点,如扁平化的管理方式,注重用户体验、开放包容的环境等。互联网思维是对传统企业价值链的重新审视,体现在战略、业务和组织三个层面,贯穿“产供销研”各个环节,并且将传统商业的“价值链”改造成了互联网时代的“价值环”。也可以说是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应对市场、用户、产品、企业价值链乃至整个商业生态进行重新审视的思考方式㉝。跨界融合是互联网思维最显著的特点。它所强调的包容,不仅不局限于互联网行业,而且呈现出“互联网+”各行各业的发展态势,将互联网作为工具与所处行业结合起来,运用互联网思维来更好地实现行业的发展。
第三,从“+互联网”到“互联网+”,是从工具到思维的一次伟大变革。前者属于传统的信息化概念,侧重于网络化链接和信息流动,更强调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更多地表现为物理反应。后者强调的是互联网的生产创造力,通过与社会经济领域进行深度融合从而创造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态。“互联网+”是信息化深入发展的新阶段,是在“+互联网”基础上发展的新形态,体现了战略思维的变化㉞。它是基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发展而来的一种新思维,以互联网开放共享的理念和跨界创新思维促进生产方式的转变和商业模式的创新。
第四,从工具到思维的变革对人类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一,“互联网+”正深刻改变着传统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商业模式,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互联网以其扁平集聚优势改变了传统冗长繁杂的生产方式,同时还催生了众包、众创、协同等新的生产方式,形成新的商业模式;以其方便快捷的优势改变了消费者的消费方式——从线下实体商店转为线上网络平台。从产业链环节上看,传统的商业模式由于受到信息不对称、支付方式和物流条件不足的制约,产品往往需要经过层层供应链等中间环节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上,而在电子商务模式下,生产商与消费者可以直接对接,中间环节大幅减少,既提高了企业的劳动生产率,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又给消费者提供了价格优惠,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转向网络消费。互联网丰富的用户资源、企业资源和信息资源,可以使企业最大限度地汇聚外部资源,降低企业研发设计风险,从而提升自身创新能力。其二,互联网日益成为引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基础创新平台。互联网以其开放、共享性极大地促进了社会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以网络特有的大众化平台发展模式推动创新由企业主导创新向万众参与转变,极大地释放了大众的智慧。其三,互联网在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方面日益发挥关键性作用。围绕数字领域展开的国际竞争日趋白热化。2015年,中国政府作出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战略部署。同年7月,出台《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为未来一个时期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发展提出了方向目标和政策保障㉟。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也相应地推出各国互联网发展战略。放眼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方兴未艾。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的跨界融合,正在日益成为国家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四、以人为中心:在智能化联通时代彰显人的价值互联网实现了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互联互通。人类历史上无数思想家皓首穷经、苦思冥想的世界交往图景,无数雄心勃勃或野心勃勃的政治家或政客们通过航海探险、商业侵夺、对外战争梦寐以求的“帝国式”的社会权力结构,往往幻化为泡影,难以长久。而在互联网时代,人类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却正在通过虚拟的网络,真实地通往一个智能化互联互通的共同体。我们应当如何看待智能化联通时代里人的价值和意义?
(一) 互联网世界中“人的异化”所谓异化,本质在于造物主被所造之物反噬,抑或是工具僭越了理性、手段颠覆了目的、结果背离了初心。作为一种技术和工具,互联网的应用及其发展,扩展了人的自由和可行能力,也扩大了社会交往范围,有助于平等。但是,在人们对互联网推崇备至之时,也必须对互联网世界中“人的异化”有所警惕。这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其一,人们经由互联网而构造的网络世界,固然是真实世界人际交往关系一定程度上的映射,但沉湎于网络世界无助于现实问题的解决。互联网的发明和使用是人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改造外部世界和重构社会关系的产物。科技,让生活更美好。然而科技也会深刻影响人的意识和观念。互联网空间是一种虚拟空间,但作为一种信息基础设施网络,互联网本身是一种物质实存。当主体性存在越来越受到这种越发强大的物体系的围困时,“物化—幻化—异化”的逻辑链条就必然递次展开。人的生活和思维被网络技术对象化和客体化,人与物的界限随之模糊。网络拓宽人们交往范围和丰富人们交往方式的同时,也会使人际交往抽离于现实的情境和真实的情感。正是在这种“暗度陈仓”的状态下,互联网技术“改写”了人的意识,从而影响人对人、人对物的看法和“待人”“接物”的行为方式。正如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所深刻洞见的:“对天国的批判就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就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就变成对政治的批判。”㊱这才是真正的历史唯物主义者的选择。从面对面沟通到线上交流,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充斥其间的网络世界,网络当然扩宽了人们的社会交往半径和渠道,也改变了人们沟通交流的方式,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具有较强隐蔽性的空间。现实中不愿向人倾诉,便转向虚拟世界寻求陌生人的沟通,恰是这种貌似更为隐蔽的交往空间和交往方式,容易使人产生虚拟世界比现实世界更真实的幻觉。在这个意义上哈贝马斯的判断是精准的:“科学技术愈是发达,人对人的统治力量便愈是强大。人的本质被压抑,被摧残,人被工具化、机械化、标准化。”㊲互联网技术在扩大人们交往范围的同时,也使一部分人的交往空间局限于网络世界中,这无疑是一种本末倒置。
其二,当人被作为纷繁复杂的网络空间之中的一分子,被系统化、数据化的生活所定位之后,实际上也就存在人的主体性弱化甚至丧失的风险。电脑、网络、手机、移动互联网在个体化时代对个人生活层层递进的介入,实际上悄然改造了我们日常生活的时空结构,将公私之间的界限进一步模糊化。试想,在传统的工业社会,工厂大门明确建立了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之间的界限,这种边界在互联网时代变得模糊了。在一台家用电脑和个人手机面前,公私融合、公私不分成为新的常态。“新媒体代表的是多重空间的建构,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家庭与工作的协商过程”㊳。社交网络中的基本单元仍然是一个个具体的人,仍然具备传统人际关系中“自然人”的诸多基本特征。换言之,网络并非脱离现实而存在,而是现实中人际关系拓展和延伸的另一个场域。机械唯物主义思潮盛行的18世纪,法国哲学家拉美特利曾放言“人是机器”,试图将当时刚刚兴起的牛顿力学应用到包括解释人的行为在内的一切领域。互联网的兴起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人们上网所需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了随时随地都可互联互通,这种永久在线状态在便利化人类生活的同时,也使许多人产生对网络的高度依赖。一经脱离网络,甚至会手足无措。脱离生活的本质和技术发展的初衷,人逐渐为技术所奴役,成为互联网世界的“网”中之物,人的首创性、社会性、主体性被削弱。人类创造了机器,发明了技术。人类在享用技术带来的各项便利的同时,也满怀焦虑地努力破除机器和技术对人类社会的异化。这并非一种杞人忧天式的危言耸听。金观涛就曾在柯洁和AlphaGo对决引发的学术讨论中,将当下这场人工智能称为“一场退回到原点的运动”㊴。现代社会得以确立的两大支柱是科学理性与人文信仰的并行不悖,而当科学理性被降维到技术层次,人文信仰被弱化到功利层次,一种结构性的坍塌风险就在累积。因而在这样脆弱的社会架构中,对于快速发展的科学技术对社会冲击的忧虑的本质,在于这样一个社会是否还具备容纳和消化一日千里的科技革命的能力。
其三,人性是复杂的,它至少包括了人的生物性、人的超越性和人的社会性,而互联网技术的进化所不断肯定的是一种被遮蔽了的“自我”。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我”和“无我”都是人性,实际上还会倾向于肯定“无我”,觉得这样才有人味,才是大写的人。但启蒙运动以降的众多进步主义思想家们,多是谆谆告诫我们要注意“我”,认为那才是人性的本质。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一个重大影响,就是让这个世界更加成为以“我”为中心的世界,而不是一个大家的世界。当我们在时空上获得更大选择的时候,当我们接触的信息都是按照我们的喜好经过层层筛选被量身定制的时候,当我们消费的商品都是按照我们的指令送货上门的时候,我们也就完成了自我的蒙蔽。我们也就看不到世界和他者,独留孤我。即使看到了一个陌生的快递小哥,他也是为“我”而来的。即便到南极看到了企鹅,虽然那企鹅不是为我而存在,我却是自己选择到这里来看它的。这就是互联网技术进步的悖论,带来一种自由的幻象,让自由沦为自我的蒙蔽。我们要如何打破这种自我的蒙蔽?这也正是我们的祖先曾经思考了千年的问题:无我才是真人。
(二) 智能化联通对人性的解放智能化时代之后,“互联网+”的趋势已势不可挡。如何最大限度地运用和发挥互联网思维,减少其对人性的杀伤,已经成为当下的重大课题。应当看到,智能化联通对于人性的解放有诸多益处。
其一,人的创造潜能被激发。互联网引起世界观的变革,改变了人们看待世界的方式。“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文化意义在于,它推动世界观的变革;推动新价值观和互联网思维方式的形成,改变着人类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㊵共享、普惠、开放的价值体系,为人们提供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新思维。随着互联网思维的运用和深化,“物质—信息—精神”互联互通的大格局逐渐替代以往狭隘僵化的二元对立。当线性结构为网络结构所消解、实体为关系所消解、基础和本质为表象所消解、决定论为情境或语境所消解,传统的感性到理性的线性认识论也逐渐变得更为丰满,人类以更加系统、整体的视角看待世界和认识规律。
其二,人的阶层区隔被打破。从乡村到城市的城市化进程,是现代化的必然伴生物。中世纪有句谚语,叫做“城市的空气是自由的”,这实际上只是反映了彼时的庄园制之类封建宗法关系对人的束缚和压抑。可是,离开了熟人社会进入城市的人们,仍然要面对“娜拉走后怎样”的问题,仍然需要建立一个新的有机体。而在偌大的城市之中,现实中人们社会交往却秉承“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一般性原则。这是城市化的悖论,也是城市阶层固化、社会团结和社会凝聚能力不彰的表现。互联网的出现,使得在人际交往中打破对陌生人的顾虑有了新的可能。人们可以自由加入不同的网络社群,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打破阶级的分野,自由组建有着共同旨趣的交流群体。“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每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㊶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对未来社会的设想,“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㊷。实际上,《国际歌》中反复咏唱的“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所谓英特纳雄耐尔也就是“国际”“国际主义”,即international,这是与internet同根同源的一个词语。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是与互联网的本质精神高度契合的。互联网使得人们从孤立的个体走向“自由人的联合体”并获得最终的解放有了新的可能。互联网将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紧密编织在一起,构成一种相互间深度依存的“自由联合的共同体世界”,其初衷在于以技术进步拓展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属性。事实上,它并没有只局限于富人,它使世界“变得更平”,使社会阶层扁平化。各个社会阶层通过互联网共享着同样的资源,一种生活方式或样态一经在某一个局域出现,立即会四处扩散引发效仿,垄断变得越来越难了。优质的教育课程也不再仅局限于城市中的人们,互联网提供了某种破除城乡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的独特途径。凡此种种,都是互联网打破阶层区隔、扩展社会平等的尝试。当然,“数字鸿沟”的存在,意味着互联网技术自身也存在着巨大的阶层差异㊸。但导致互联网资源的使用和利益分配的不平衡成为阶层固有差异的原因,来自互联网之外。互联网技术确有打破阶层区隔、建构扁平化(平等)关系的鲜明指向。
(三) 互联网技术革命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首先,智能化联通时代,网络信息资源逐渐成为人们共同享有的生产资料。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全球信息资源共享提供了平台,互联网社会所具有的共享性,实现了部分生产资料的人类共有。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逐步打破了阶级的划分。当信息资源作为生产资料可以共享时,只有掌握了知识的人才能识别信息、进而从事知识生产,那么知识的生产者与其生产资料就是融为一体的。甚至有学者提出,“当知识生产者与生产资料(信息)不能分离时,阶级就消失了。”㊹从“运输革命”到“传输革命”的跨越,互联网技术革命给人类社会带来前所未有的巨大改变,互联网时代的人类社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密相连。
其次,互联网时代也必然要求人与人之间的密切协同配合。互联网以其开放包容的特点,管理模式更加注重人的发展,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所呈现的是合作协同的高层次人际关系。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得到增强。这种开放性也规范了商业秩序,使商业信息和交易方式更趋于透明,减少了市场灰色交易空间,不仅使商业规则更加规范,也促进了新型市场秩序的形成和发展,有利于营造健康有序的经济社会环境。人类社会借由互联网提供的开放包容的交往空间,强化了全球性普遍而深刻的交往。“在普遍交往时代,世界已经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辅相成。在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互动过程中,人们的全球视野和世界意识逐渐确立。”㊺
最后,互联网所内涵的共享、普惠的价值导向,影响的是整个世界,改变的是人类生活。每一次技术革命都在不断推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以互联网为标志的新一轮技术革命还在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对于社会变革的巨大推动潜能还远未发挥出来。促进“全世界劳动者的联合”,也就是全世界劳动人民之间交往和关联的加深,这是互联网责无旁贷的重大使命。在这一过程中,人们需要在充分认识互联网伟力的同时,正视其可能的异化效果,并从加强个体自我调适和加强社会立法监管两方面共同努力加以矫治。唯其如此,这场伟大的互联网技术革命才能与人类的永久和平与进步息息相关,并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贡献其不可或缺的时代力量。
五、结 语互联网技术革命是与整个人类社会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从运输革命到传输革命、技术革命到产业革命的发展变化,映射着人类社会现代化及其交往结构的深刻变革。新技术的运用导致“人的异化”风险并不是一件新鲜事,互联网技术概莫能外。这并非技术发展本身的问题,而是对技术的功能与作用的本体论、认识论反思是否充分的问题。本文基于中国本土互联网社会的生成与发展的历史逻辑,综合互联网作为媒介平台的变迁史及网络社会的嬗变进程,从互联网对中国经济社会及其商业化的影响考察互联网在中国三十年来的发展历程。在此基础上,探讨互联网的工具与思维之辩,提出警惕系统化、数据化的互联网空间中人的主体性的丧失及其风险。互联网的自然属性使其最大限度铺设与扩张其社会基础设施,互联网的延伸属性则以“互联网+”的形式超越技术而渗透入世界的方方面面。“+互联网”到“互联网+”,也就是从工具到思维的变革过程。这一过程中网络资源作为社会生产资料共享并促进新型市场秩序的形成与发展。当下的互联网技术革命动力依然强劲,贡献不可估量,如何进一步放大其解放人性的功能,限缩乃至遏止其对人性的杀伤与异化,推动和助力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在这样一个瞬息万变的技术革命时代如何进一步捍卫与守护人的主体性?凡此种种重要时代命题,正需要基于包括经济哲学在内的交叉学科做出进一步的探索与研究。
破除互联网环境下人的异化,关键在于重建人的主体性地位,不断增强自我调适能力及增加外在强制力约束机制,从而规避手段颠覆目的、物支配人的风险。放眼未来,“互联网+”为自由联合的个人开展自主性的生产、管理、改造自然创造了充裕的基础条件㊻,互联网技术作为生产力系统中的劳动手段而存在,在进一步提升人类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同时,必将促使人类社会持续调整生产关系来适应新的生产力革命,这场方兴未艾的互联网技术革命也将继续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直至“自由人联合”的最终实现。
① 何明升:《网络行为的哲学意义》,《自然辨证法研究》2000年第11期。
② 何明升:《论“在线”与“在世”的关系》,《哲学研究》2005年第12期。
③ 何俊:《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文化冲突与哲学走向》,《学术月刊》2001年第3期。
④ 魏钢、代金平:《论哲学网络观》,《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5年第3期。
⑤ 肖峰:《从互联网到物联网:技术哲学的新探索》,《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
⑥ 戚攻:《从社会学理论域考察网络社会群体》,《探索》2001年第2期。
⑦ 方金友:《网络社会的嬗变进程与基本特征》,《学术界》2014年第9期。
⑧ 王迪、王汉生:《移动互联网的崛起与社会变迁》,《中国社会科学》2016年第7期。
⑨ 陈云松、朱灿然、张亮亮:《代内“文化反授”:概念、理论和大数据实证》,《社会学研究》2017年第1期。
⑩ 陈福平:《社交网络:技术vs.社会——社交网络使用的跨国数据分析》,《社会学研究》2013年第6期。
⑪ 李良荣、郑雯:《论新传播革命——“新传播革命”研究之二》,《新闻学与传播学》2012年第4期。
⑫ 丁柏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及其传播学解读》,《新闻与写作》2016年第2期。
⑬ 田智辉、梁丽君:《互联网技术特性衍生的文化寓意:更新、缓冲与纠错》,《新闻与传播研究》2015年第5期。
⑭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197页。
⑮ 习近平:《习近平纵论互联网》,《人民日报(海外版)》2015年12月16日第8版。
⑯ [德]哈尔特穆特•罗萨:《加速:现代社会中时间结构的改变》,董璐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20页。
⑰ 曹东勃:《时间的争夺战和保卫战》,《文汇报•文汇学人》2018年6月1日第14-15版。
⑱ [日]松冈真宏:《未来时间使用手册》,张瑞婷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17页。
⑲ 中共中央编写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62页。
⑳ 马艳:《“互联网+”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教学与研究》2016年第7期。
㉑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2018年1月。
㉒ 参阅刘能:《村庄生计研究:历史脉络和当代情境》,《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6年第1期。
㉓ 胡百精、李由君 :《互联网与信任重构》,《当代传播》2015年第4期。
㉔ 参阅骆郁廷、高飞:《论思想互动微交往》,《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6年第5期。
㉕ [加拿大]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何宽道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5页。
㉖ [美]杰里米•里夫金:《零边际成本社会》,赛迪研究院专家组译,中信出版社2014年第2版,第19页。
㉗ 参阅阿里研究院:《互联网+:未来空间无限》,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2-8页。
㉘ 参阅张曙光:《新经济的发展与租值理论创新》,《读书》2018年第2期。
㉙ 钟翠霞:《全流量资费时代将来临?》,《通信企业管理》2017年第9期。
㉚ 参阅王晓峰、张永强、吴笑一:《零售4.0时代》,中信出版社2015年版,第169页。
㉛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经济日报》2015年7月5日第5版。
㉜ 阿里研究院:《互联网+:未来空间无限》,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8页。
㉝ 参阅余来文、封智勇、林晓伟:《互联网思维2.0: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经济管理出版社2017年版,第1页。
㉞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大融合 大变革》,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5年版,第39页。
㉟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大融合 大变革》,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5年版,第2页。
㊱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页。
㊲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米夏埃尔•哈勒:《作为未来的过去》,章国锋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9页。
㊳ [英]丹尼尔•米勒、[澳]希瑟•霍斯特:《数码人类学》,王心远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80页。
㊴ 金观涛:《反思人工智能革命》,《文化纵横》2017年第4期。
㊵ 张有奎:《唯物史观视域下的第四次工业革命及其文化意义》,《天津社会科学》2017年第2期。
㊶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版,第199页。
㊷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版,第422页。
㊸ 汪明峰:《互联网使用与中国城市化——“数字鸿沟”的空间层面》,《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6期。
㊹ 周戟:《和谐哲学初探——信息时代的马克思主义》,学林出版社2010年版,第75页。
㊺ 孙伟平:《信息时代的社会历史观》,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478页。
㊻ 参阅常晋芳:《“互联网+”的哲学反思》,《北方论丛》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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