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研究》
2026第52卷第4期
“雪中送炭”还是“锦上添花”?财税政策激励与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赵永辉1 , 于航宇1 , 张翅2     
1. 安徽财经大学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
2. 上海海关学院 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上海 201204
摘要: 中国经济正迎来外部需求格局重构、内生动力积蓄培育的关键调整期,如何优化财税治理机制,提升政策助推企业转型升级的高效性及精准度是学界和政府极为关注的重要议题。文章基于2010—2022年专精特新上市公司数据,对财税政策驱动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作用进行了评估。研究发现,财税政策能够有效激励专精特新企业成长,但不同政策工具对不同生命周期企业的激励效应存在显著差别:财政补贴对成长期企业有更显著的直接影响,能够有效缓解融资约束、对冲研发风险,从而起到了关键的“雪中送炭”作用;税收优惠则对成熟期企业竞争力提升作用更明显,减税显著提高了成熟期企业的生产效率,有力彰显了“锦上添花”的效果。同时,补贴与优惠的政策组合也显著有效,验证了“政策组合拳”提升企业创新绩效的客观事实。进一步研究发现,财税政策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成效优于非专精特新企业。文章的研究丰富了财税治理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文献,为更好地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成长,进而实现高质量转型提供了有益启示和借鉴。
关键词: 财税激励    专精特新企业    生命周期理论    
“Timely Helping” or “Additional Supporting”? Fiscal and Tax Policy Incentive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Specialized and Sophisticated Enterprises
Zhao Yonghui1, Yu Hangyu1, Zhang Chi2     
1. School of Finance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hu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Bengbu 233030, China;
2. School of Customs and Public Economics, Shanghai Customs University, Shanghai 201204, China
Summary: The Chinese economy is currently in a deep adjustment period characterized by weak external demand and subdued expectations. How to optimize the fiscal and tax governance mechanism to accurately facilitate the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of enterprises has become a focal issue for both academia and the government. Based on data from listed specialized and sophisticated enterprises from 2010 to 2022, this paper evaluates the driving effect of fiscal and tax policies. The empirical findings reveal that fiscal and tax policies are overall effective in incentivizing the growth of these enterprises, but the impact of different policy tools varies significantly across their lifecycles. Fiscal subsidies have a more direct effect on enterprises in the growth stage, effectively alleviating financing constraints and offsetting R&D risks, playing a key role in “timely helping”; tax incentives, on the other hand, are more significant in enhancing the competitiveness of enterprises in the mature stage, with tax reductions and rebates notably improving their production efficiency, demonstrating an “additional supporting” effect. The policy mix significantly boosts innovation performance. Further analysis shows that the promoting effect of fiscal and tax policies is stronger for specialized and sophisticated enterprises compared to non-specialized ones, highlighting the necessity of targeted policy regulation. This paper makes the following contribution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dynamic lifecycle, it investigates the differentiated incentive effects of fiscal and tax policies on specialized and sophisticated enterprises at various stages, effectively identifying pathways for targeted policy implementation. By comparing the incentive differences of fiscal tools across different stages, it explores the optimal policy mix for promoting the sustained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Furthermore, it identifies the different effects of fiscal and tax policies on specialized and sophisticated versus non-specialized enterprises, providing targeted evidence for enhancing the precision and efficiency of fiscal and tax policies for specific enterprise groups. The implications of this paper are as follows: First, fiscal and tax policies are the most direct and effective tools for the government to support and guide innovative SMEs. Second, at different stages of the lifecycle, the key constraints and core concerns affecting th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differ. Third, active exploration of an effective policy mix is crucial.
Key words: fiscal and tax incentives    specialized and sophisticated enterprises    lifecycle theory    

一、引 言

中国经济正加速由要素投入型的粗放式增长向创新驱动型的高质量发展转型。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实体制造业转型升级与提质增效,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坚实根基。小微企业作为重要市场主体,其稳健发展、健康成长至关重要。相较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具备适应性强、灵活性高、活跃度高等优势,在吸纳就业、促进创新、涵养税源以及适配多样性消费需求方面能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詹新宇和于明哲,2024)。专精特新企业作为小微企业的特色力量,在增强市场活力、引导基础创新、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稳定器与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生力军(郑刚等,2025)。培育和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有助于突破产业链瓶颈,发挥“补链”“强链”作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赵晶等,2023)。面对当前制造业转型遇阻、企业创新活力不足的现实挑战,提升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质量,对激发市场活力、驱动产业升级、实现国民经济提质增效具有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探索有效助力专精特新企业成长转型的可行路径与政策举措,对于增强经济发展动能、实现产业升级与转型协同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相比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普遍面临更突出的融资难、融资贵、管理低效和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赵晶等,2023)。同时,囿于行业特殊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还存在研发风险大、投资周期长、市场收益慢等困难。因此,精准的政策引导和科学的产业扶持对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方面,执行有力的财税政策能够有效提升专精特新企业的创新能力(曹虹剑等,2022)、补齐研发短板(安同良和千慧雄,2021)和完善产业链条(赵晶等,2023)。财政工具的针对性扶持和税收政策的普适性优惠既能显著减轻专精特新企业负担,缓解其融资约束(赖烽辉等,2021),也能够对冲市场风险并提高收益预期(刘诗源等,2020),这对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以及改善企业市场竞争力意义重大(修宗峰等,2025)。

根据生命周期理论,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重心任务不同(Dickinson,2011)。从企业视角看,不同发展周期内,企业的规模、资本、经营策略、盈利能力以及研发意愿均存在差异,导致企业发展的潜在制约因素和发展侧重点也会有所不同(Takalo和Tanayama,2010)。早期,小微企业普遍面临初始投入大、研发风险高、市场收益低等困难,加之现金流匮乏与外部融资困难,适时的政府补贴尤为关键(曹虹剑等,2022)。在步入成熟期后,企业生产经营日趋成熟,研发风险显著下降,盈利预期更为稳定(童锦治等,2018),这一阶段企业的创新意愿及创新实力更强(刘诗源等,2020)。因而特定的减免税优惠能够更有效提升成熟期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姚维保和张翼飞,2020)。据此可知,要使财税政策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扶持更具针对性,有必要深入探讨财税政策对处于不同发展周期企业的差异化作用。

在财税政策工具中,补贴和优惠是地方政府激励企业发展的两大核心手段。现有研究指出,财政补贴可以降低小微企业研发成本,提高企业收益预期,并补偿因创新外部性带来的成本损失与风险溢价(Hewitt-Dundas和Roper,2010)。陈红等(2019)发现,政府补贴对企业各项能力的提升存在阶段性差异,在成长期的效果更显著。修宗峰等(2025)研究指出,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政府补贴能通过降低成本、对冲风险及提高对失败的容忍度而有效缓解融资约束。在税收激励方面,刘诗源等(2020)研究表明,税收激励能够促进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对成熟期企业影响更显著。近年来,伴随大规模减税的推进,围绕减税对企业发展影响的研究层出不穷。Akcigit等(2022)发现,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税费抵免,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研发投入和创新产出。

综合梳理文献发现:首先,多数研究仅关注企业创新及企业成长,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差异特征关注不足;其次,部分研究虽然关注到财税政策对专精特新企业创新转型的激励,但缺乏对不同财税政策工具异质性激励效果的对比;再次,企业绩效评价维度较为单一,未能结合阶段性发展目标进行多维衡量。基于此,本文结合相关政策标准,选取资产收益率、营业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和主营业务收入等多维指标对企业绩效进行多维测度,以此为基础识别财税政策对不同生命周期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差异化激励效果,以探寻政策调控促进企业稳定发展的差异规律。研究发现,补贴和优惠均能显著促进专精特新企业成长,但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作用效果存在差异:补贴对成长期企业能起到关键的“雪中送炭”作用,可有效缓解融资约束、对冲研发风险;税收优惠则能对成熟期企业发挥“锦上添花”作用,可显著提升企业生产效率与竞争力。

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研究视角与以往研究有别,本文深入考察了财税政策调控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专精特新企业成长的差异化激励作用,系统识别了财税政策精准助力企业的路径。第二,研究思路上,既有文献多将财税政策工具的调节作用视为既定,未充分辨析其差别效果。本文通过比较不同财税政策工具在不同企业生命周期中的作用差异,探寻促进专精特新企业持续成长的最优政策组合,为政策协同设计提供了参考。第三,研究对象上,相较一般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定位和功能作用更为重要,政策需求也更具针对性。本文对比了财税政策激励对专精特新与非专精特新企业成长的作用差异,有利于把握政策调控机制对特定企业发展的独特作用,可为增强财税政策精准度和提高效率提供有效借鉴。

二、专精特新企业的内涵特征与发展概况

(一)专精特新企业内涵界定与典型特征

专精特新企业是孕育未来行业领军企业的核心生力军。 1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专精特新企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相较于普通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在基础研发、个性化服务、技术迭代、创新集聚等方面优势突出、特征显著。正因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再次重点强调 “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独角兽企业”,这足以说明,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已上升为党和国家高度关注、统筹部署的重大战略议题。

专精特新企业的四个鲜明特征可从以下几方面助力企业发展:首先,“专业化”能够提高企业分工效率,使其专注细分领域并增强与关联产业在价值链上的竞争力;其次,“精细化”体现为优化生产环节上下游链条,带动关联企业进行精细化生产布局(赵晶等,2023);再次,“特色化”有助于形成企业间错位发展优势,特色化产品设计、销售和服务可以增加客户需求黏性,提升企业市场占有率(曹虹剑等,2022);最后,“新颖化”专注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形成企业间良性竞争环境以助力行业未来发展。凭借核心主业优势,专精特新企业对关联行业的分工重塑与布局优化具有显著的先行优势(郑刚等,2025);通过培育差异化专业能力能有效突破短板,推动实现补链、固链和强链目标(赵晶等,2023)。可见,提升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活力对于稳定经济秩序、巩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王凤彬等,2024)。

(二)专精特新企业的行业分布与成长特征

1. 行业分布。截至2024年6月底,我国已累计培育各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4万家。目前,专精特新企业已成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培育更多在细分领域具有竞争优势的专精特新企业已成为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任务(曹虹剑等,2022)。依据最新统计名单(截至2023年底),本文将专精特新企业所属门类的代表性行业整理如图1所示。 2可以看出,我国专精特新企业中制造业行业规模占比最高,达54.49%;其次是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占比约38.07%,此类企业专业性与技术特色突出,契合助力核心技术突破的培育目标。此外,专精特新企业的主营业务集中在机械设备、医药、汽车等对技术创新要求较高的领域,创新风险显著(王凤彬等,2024)。作为产业链细分环节的关键力量,专精特新企业能通过科技创新推动上下游协同升级,助力全链条提质增效。因此,在制定财税政策时,需结合行业特征、产业结构与市场需求实施差异化精准支持。

图 1 专精特新企业的代表性行业分布

2.成长特征。图2从成长性视角呈现了专精特新与非专精特新企业总营业收入的变化趋势。 3近年来,两类企业总营业收入均呈上升趋势,但专精特新企业增长更为强劲,2015年以来年均增幅超20%,显著高于非专精特新企业。同时,专精特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成长前景都处于优势状态,为增强微观市场活力、提升高质量发展质效注入了新动力。然而,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创新制度尚不健全,加之信息不对称、委托代理问题突出,导致企业融资成本和投资负担较高。同时,研发创新的正外部性也会严重抑制企业创新意愿,亟需精准高效的政策调控进行矫正。

图 2 专精特新企业与非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对比

三、理论机制分析

专精特新企业成长与财税政策激励有直接关联。首先,适时的财税政策激励可以减轻企业税负,增加现金流,提高市场竞争力并推动产业升级。其次,专精特新企业普遍面临由外部性引发的市场失灵问题,其研发成果的社会收益难以完全内化,因此需要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来弥补其外部性损失进而激励企业发展(童锦治等,2018)。再次,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具有更大的风险溢出、更强的收益不确定性以及更长的投入周期等特征,企业研发信息的不透明加剧了外部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甚至无处融资等困难,阻碍企业成长壮大(赖烽辉等,2021)。在此情境下,政府对专精特新企业给予特定补贴和税收支持能传递积极信号,发挥“信用背书”作用,有助于引导资源配置,减少信息不对称,促使外部投资者对其发展形成稳定预期,增强投资意愿,进而缓解融资约束(Bernini和Pellegrini,2011)。同时,当企业获得相应扶持后,政府也会对其项目推进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并引导企业进行合意性研发创新,这将有效降低企业研发失败的风险。据此,本文提出假说1:财税政策激励能够有效促进专精特新企业成长发展。

在成长期,专精特新企业普遍面临融资约束大、资本性支出多等问题(刘诗源等,2020)。在内源融资方面,成长期企业盈利能力薄弱,企业自有资金难以维持高融资需求(余典范和王佳希,2022);在外源融资方面,因经营预期不明,研发风险高,外部投资者趋于谨慎,进一步推高了融资门槛。同时,专精特新企业多为小型微利企业,研发周期长、投资大、见效慢、风险承受能力弱,这些都会严重制约企业持续创新(余典范和王佳希,2022)。在成长期,财政补贴能对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产生关键作用:首先,专项补贴可以直接减轻企业负担,并能带动其他社会资金响应,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安同良和千慧雄,2021);其次,政府采购和财政贴息等措施有助于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对冲研发失败风险(詹新宇和于明哲,2024);最后,税收优惠也为成长期企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现行税法中针对小微企业的所得税减税和“六税两费”等优惠政策,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提高其持续创新的能力与意愿。

而步入成熟期,企业经营趋于成熟,盈利相对稳定,融资约束显著缓解(童锦治等,2018)。但为应对竞争并争取行业领先地位,企业自主创新意愿更强,研发强度进一步提升(刘诗源等,2020)。因此,成熟期企业会呈现出技术创新、规模扩张和市场占有率提高等趋势,其生产效率和销售收益增长更为关键(童锦治等,2018)。此时,税收激励的作用愈发突出,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代表性税收减免政策能够直接降低企业税负、提升税后收益,并通过稳定的收益预期引导企业进行长期技术积累与效率改进(姚维保和张翼飞,2020)。相较于补贴,基于税法权威的税收激励具有更强的可预期性和普适性,对促进创新、提升绩效、分散研发风险乃至增强市场竞争力都有显著激励作用。由此,本文提出假说2:财税政策调节对不同阶段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存在显著差异,补贴对成长期企业发展有更显著的直接影响,税收优惠则对成熟期企业竞争力提升的作用更明显。

相较于单一政策工具,财税政策组合能够从多维度、全周期协同发力,系统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升施政效能,更好激发企业活力与创新潜能(詹新宇和于明哲,2024)。具体而言,组合式财税政策的显著作用至少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能提供多维度资金支持,保障创新活动持续开展。补贴可为企业起步与关键项目推进提供及时的支持,税收优惠则能降低运营成本,使企业能将更多利润用于技术改造和人才招募(陈红等,2019)。政策组合则有助于弥补企业资金缺口,增强连续性发展潜力。第二,能整合化解创新制约因素,协同突破研发瓶颈。专精特新企业创新面临高风险、长周期和强不确定性,更需要政策组合发力。财政贴息能够降低融资成本,风险补偿基金可以分担研发风险;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则能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提升创新激励。可以预期,财税政策协同能从降成本、化解风险、提效益等多层面促进持续研发,助力突破创新瓶颈。第三,能精准重塑产业布局,促进企业高效升级。专精特新企业的有序发展需要精准有力的政策引导与激励机制保障。财税政策体现了产业的发展战略,对符合发展导向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可以降低运营成本(王凤彬等,2024);专项补贴配套则既可以对冲研发风险、减少不确定性,也能够更好地引导企业加大关键领域投入,促进行业内协同创新,进而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综合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说3:财税政策组合能通过协同聚合效应显著提升财税政策激励的实施效能。

四、研究设计

(一)模型构建

依据前文理论分析,为更好地对比不同财税政策工具对不同发展阶段专精特新企业成长绩效的差异化激励作用,本文首先设定如下基准回归模型:

$ Y_{it}=a_0+\varphi\cdot Fiscal\_incentive+\gamma\cdot Controls_{it}+\mu_i+\lambda_t+\theta_c+\varepsilon_{it} $ (1)
$ {Y}_{it}={\beta }_{0}+{\beta }_{1}\cdot Subsid{y}_{it}+{\beta }_{2}\cdot Taxic{t}_{it}+\gamma \cdot Control{s}_{it}+{\mu }_{i}+{\lambda }_{t}+{\theta }_{c}+{\varepsilon }_{it} $ (2)

本文通过式(1)和式(2)来辨识、比较财税政策工具对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作用。其中,式(1)用于确认财政或税收政策激励对企业成长的效果,以对接并印证其他文献的研究结论;式(2)则将二者纳入同一个回归框架内进行细分比较。$ {Y}_{it} $为被解释变量,表示i企业在第t年的经营绩效;Fiscal_incentive表示财税激励手段,包括财政补贴$ Subsidy $和税收优惠$ Taxict $$ Controls $为控制变量;$ {\mu }_{i} $$ {\lambda }_{t} $表示企业固定效应和年份固定效应,$ {\theta }_{c} $为地区固定效应;$ {\varepsilon }_{it} $为随机扰动项。

进一步,为检验财税政策工具对不同发展阶段专精特新企业成长的差异化作用,本文在式(2)基础上设计式(3)以区分比较补贴和优惠机制的特定作用。具体设定如下:

$ M_{it}^{P}={\delta }_{0}+{\varpi }_{1}\cdot Subsidy_{it}^{P}+{\varpi }_{2}\cdot Taxict_{it}^{P}+\gamma \cdot Control{s}_{it}+{\mu }_{i}+{\lambda }_{t}+{\theta }_{c}+{\varepsilon }_{it} $ (3)

式(3)中,$ M $为机制变量,上标P表示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P=1设定为企业处于成长期,P=2设定为企业处于成熟期;其余指标设计与式(1)和式(2)相同。机制变量$ M $包含融资约束、研发成本、技术进步以及竞争性收益等传导指标。基于式(3),通过对比$ Subsidy $$ Taxict $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估计系数可以鉴别二者在不同时期对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差异效果。

(二)指标设计与变量选择

1. 被解释变量:企业绩效。参照现有文献做法,本文从企业成长性角度出发,结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专精特新企业的认定标准,选取资产收益率(ROA)、营业利润率(OPM)、总资产周转率(TAT)和主营业务收入(MBR)四个指标来度量专精特新企业的成长及发展绩效。(1)资产收益率(ROA)=净利润/总资产,用以衡量企业整体盈利效能,也是企业经营绩效的核心表征。(2)营业利润率(OPM)=(净利润+所得税费用+财务费用)/营业收入,反映专精特新企业的精细化水平,体现精细化管理的成效与成本控制能力。(3)总资产周转率(TAT)=营业收入/总资产,以此来集中反映专精特新企业的资产管理和运营能力。(4)主营业务收入(MBR),使用企业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的自然对数来衡量,该指标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专精特新企业的专业化。 4在此基础上,使用熵值法拟合上述子指标,并最终构建企业绩效(PE)。

2. 解释变量。财税政策是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具体包括财政补贴(Subsidy)、税收返还(Taxict1)和实际税率(Taxict2)。 5 财政补贴(Subsidy)的度量参考柳光强(2016)的做法,以企业所获政府年度补贴收入与期初资产总计的比值衡量,预期为正向指标。对于税收优惠,本文将从税收返还(表征选择性税收激励)和实际税率(表征实际优惠力度)两个视角综合度量。其中,税收返还(Taxict1)=(支付的税费–收到的税费返还)/营业利润,预期为负向指标;借鉴刘啟仁和黄建忠(2018)的方法,实际税负(Taxict2)=(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预计为负向指标。为避免地区及行业差异导致的估计偏误,本文对税收优惠指标使用企业所在地区、行业年度均值进行平减,以相对税负差异作为企业享受实际税收优惠的近似度量。 6

3. 其他控制变量。参照既有文献,本文进一步控制了如下环境变量:企业规模(size)、企业年龄(lnage)、股权集中度(oc)、资产负债率(lev)、所有权性质(soe)和自由现金流(fcf)。

4. 企业生命周期界定。本文以Dickinson(2011)的现金流组合为基础,按照生命周期理论对企业所处不同发展阶段进行划分。 7参考刘诗源等(2020)的做法,本文将企业发展周期按现金流特征分为成长期、成熟期与衰退期。考虑到专精特新企业具有成长速度快、市场活力足等发展特征,其在样本观测期内极少出现传统意义上的衰退迹象,因此本文重点关注企业在成长期和成熟期的发展表现及其制约因素。

(三)数据来源

考虑到数据可得性,依据国家分批次公布的专精特新企业名单,本文匹配筛选出2010—2022年A股专精特新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数据来自CSMAR、Wind、Choice和CCER数据库。本文对数据进行如下处理:(1)剔除金融类、房地产类样本;(2)剔除ST、*ST和PT等样本;(3)剔除财务指标异常的样本;(4)剔除关键变量缺失的样本。为更好地捕捉财税政策激励企业发展的连续性,本文剔除了样本观测期小于3年的企业;同时,对所有连续型变量进行1%的缩尾处理。最终本文获得包含993家专精特新企业、共计6617个样本的非平衡面板数据集。 8

五、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财税政策激励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基准作用考察

表1列示了基于式(1)的基准回归结果。 9其中,列(1)和列(2)的结果显示,财政补贴(Subsidy)的估计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这说明适度、有针对性的政府补贴能够帮助专精特新企业破除经营限制,提升企业经济绩效。列(3)—列(6)的结果显示,Taxict1与Taxict2的估计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这说明企业相对减税力度越大,实际税负越低,政策工具推动企业经营绩效改善的效果越明显。表1的估计结果初步证实了减税式优惠对推动企业提高绩效成效显著。

表 1 财税政策激励与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基准回归
变量 企业绩效(PE
(1) (2) (3) (4) (5) (6)
Subsidy 0.4113*** 0.4432***
0.0869 0.0843
Taxict1 0.5058*** 0.5107***
0.1136 0.1134
Taxict2 2.0544*** 2.0845***
0.1403 0.1414
控制变量 未控制 控制 未控制 控制 未控制 控制
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N 6292 6292 5687 5687 6617 6617
Adj.R2 0.5662 0.5755 0.5599 0.5683 0.5838 0.5932
  注:******分别代表在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上统计显著。括号内为聚类到企业层面的矫正标准误。下同。

本文进一步将PE指标进行分解,以细分辨识财税政策工具的作用及真实影响,结果见表2 10表2的结果显示,三类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且经济意义符合预期,再次印证了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在提升企业经营成效和市场营收方面具有稳健作用(童锦治等,2018)。这进一步验证了假说1。结合表1发现,Taxict2的系数绝对值均大于对应的Subsidy系数值,显示出税收优惠与财政补贴在激励企业发展中具有不同的效果(Vanino等,2019),这与直观预期一致。

表 2 财税政策激励与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基准回归分解
变量 资产收益率(ROA 营业利润率(OPM
(1) (2) (3) (4) (5) (6)
Subsidy 0.0194*** 0.0339***
0.0040 0.0076
Taxict1 0.0218*** 0.0469***
0.0048 0.0109
Taxict2 0.1102*** 0.2159***
0.0064 0.0156
控制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N 6292 5687 6617 6292 5687 6617
Adj.R2 0.5145 0.4908 0.5426 0.6511 0.6398 0.6726

(二)财税政策激励的差异化效果考察 12

为进行比较,本文基于式(2)将三类政策纳入同一回归框架,以探讨财税政策的差异化激励作用。 11表3列(1)—列(4)显示,三类解释变量对PE各类分解指标的影响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且各自经济意义符合理论预期。同时,在各列回归中,Taxict2估计系数绝对值均远大于对应的Subsidy的估计系数,表明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激励效果存在明显差异,税收优惠的激励作用更大。Wald检验的结果同样有力佐证了补贴和优惠具有差异化的激励作用。

表 3 财政补贴和税收激励手段的作用效果对比
变量财政补贴和税收激励效果对比不同税收激励效果对比
ROAOPMTATMBRROAOPMTATMBR
(1)(2)(3)(4)(5)(6)(7)(8)
Subsidy0.0178***0.0309***0.0581***0.0809***
0.00390.00730.01630.0308
Taxict20.1075***0.2093***0.1164***0.2329***0.1095***0.2106***0.0954***0.2137***
0.00630.01580.03410.06080.00700.01560.03670.0645
Taxict10.00610.0166*0.0463*0.0837*
0.00430.00950.02630.0439
Wald Test
P-Value
294.39***198.56***21.22***23.67***129.01***98.17***0.952.39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33030.1224
控制变量控制控制控制控制控制控制控制控制
固定效应控制控制控制控制控制控制控制控制
N62926292629262925687568756875687
Adj.R20.55110.67570.76430.93410.52950.66620.77660.9344

本文进一步对比两类税收优惠的激励效果。表3列(5)—列(8)显示,相较于Taxict1,Taxict2估计系数绝对值明显更大,显著性更强,这说明减税式激励显著优于选择性税收返还。Wald检验也证实二者之间的差异是显著的。税收返还与减税均可促进企业绩效改善,但作用路径与激励效果存在差异,税收返还直接增加税后净利润,对降低企业成本、增加经营收入的激励较为间接,因而提升经营绩效的作用相对有限;以实际税负衡量的减税则直接影响生产成本与单位收益,对净利润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更明显,因此在促进企业营收尤其是主营收入增长方面更具优势。

(三)稳健性考察及内生性排除 13

为检验确认财税政策激励作用显著且稳定,我们还进行如下稳健性考察:第一,增添固定效应。为控制地区产业政策扶持和地方政府发展战略等潜在影响,我们进一步控制了地区—年份、行业—年份固定效应,重新估计模型(1)。第二,更换解释变量。上文各表中实际税率=(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鉴于会计利润可能因企业避税或亏损而失真,且学界对税收返还的度量存在分歧,为验证表3估计结果的可信性,并区分不同税收优惠形式的作用,本文分别使用财政补贴规模(财政补贴对数值,Subsidy2)和税费返还规模(标准化后的税费返还,Taxict3)以及所得税实际税率对数[Taxict4,Taxict4=(法定税率-实际税率)×利润总额]进行替代验证。上述稳健性检验结果并未使本文研究结论发生根本改变,证明了基准回归结论是稳健的。第三,处理内生性问题。在培育专精特新企业过程中,中央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诸多针对性激励,导致财税政策工具对此类企业的激励作用可能存在内生政策扰动(曹虹剑等,2022)。为此,本文使用工具变量法(IV)对内生性扰动进行矫正。遵循工具变量强相关性和外生性的要求,使用企业所处地区同一行业(去除该企业自身)实际的财政补贴、税收返还和实际税率均值作为IV1、IV2和IV3进行矫正考察。结果显示,经过工具变量矫正后,上文结论依然成立。

六、财税政策激励的差异化作用识别:生命周期视角的探析

根据前文分析,企业在不同生命周期面临的主要矛盾与发展任务各异(Dickinson,2011),政策需求也随之发生变化。为检验假说2,本文通过区分成长期与成熟期政策工具的差异化特征来识别其功能。在成长期,若政策工具能及时缓解制约企业成长的门槛障碍,在关键时期产生了有效助推作用,即认为是“雪中送炭”;而在成熟期,企业已具备稳定的市场地位和盈利预期,若此时政策工具能够增强和巩固企业既有优势,则认为是“锦上添花”。

(一)成长期企业的经验验证

根据前文理论分析,为考察财税政策对成长期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作用,并验证假说2,本文从缓解融资约束与对冲研发风险两个层面展开分析。

融资约束方面,参考张同斌和刘文龙(2024)的做法,本文使用SA指数衡量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FIAN),该值越大表明企业融资约束越强。表4结果显示,列(1)中Taxict1和Subsidy均能显著缓解融资约束;列(2)中,Subsidy的作用稳健,Taxict2的影响为负但并不显著。列(3)和列(4)以利息支出占长短期负债平均值比重衡量的融资成本(COST)为替代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Subsity系数显著为负,再次验证了财政补贴可以缓解成长期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难题,这与童锦治等(2018)结论一致;税收优惠的估计系数均为正但不显著。这说明对于成长期企业,财政补贴效果更显著,税收激励的作用相对复杂,符合理论预期。除列(1)外,其余回归中财政补贴系数绝对值均大于税收优惠,表明财政补贴对缓解成长期企业融资约束更有效,Wald检验同样证实二者激励效果存在显著差异,假说2得证。财政补贴作为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直接体现,具有政府背书的功效,能有效增强外部投资者信心,同时作为一种低风险的外部援助,财政补贴直接降低了企业融资负担,因此激励效果较税收优惠更为显著(Howell,2017)。而税收优惠的政策信号识别难度大且成本高,在信息不对称与收益不明朗的情境下,投资者更倾向于支持获得政府补贴的企业,这与柳光强(2016)的研究结论一致。

表 4 财税政策激励与专精特新企业成长:生命周期视角I(成长期)
变量融资约束(FIAN融资成本(COST研发支出强度(RD_i研发人员规模(RD_p
(1)(2)(3)(4)(5)(6)(7)(8)
Subsidy0.0037*0.0041**0.0181**0.0170**0.0115**0.0111**0.0826*0.0803*
0.00210.00190.00830.00800.00460.00430.04880.0455
Taxict10.0039**0.00510.0063*0.0048
0.00160.01200.00320.0662
Taxict20.00170.00610.0119***0.1004
0.00250.01070.00340.0916
Wald Test
P-Value
9.40***0.512.89*3.04*7.73***19.26***0.960.04
0.00220.47700.08970.08190.00560.00000.32880.8455
控制变量控制控制控制控制控制控制控制控制
固定效应控制控制控制控制控制控制控制控制
N37804420314635993169367523102910
Adj.R20.97610.97720.17420.20600.68060.70570.90140.8840

表4后四列从研发成本视角展开考察,本文采用研发支出与总资产的比值(RD_i)以及研发人员数量的对数(RD_p)共同衡量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列(5)—列(8)结果显示,Subsidy系数均显著为正;Taxict1与Taxict2在列(5)和列(6)中显著为负。结果支持了假说2,即有效的财税激励能够缓解成长期专精特新企业融资约束和研发成本制约,破解其发展的核心瓶颈(童锦治等,2018)。进一步对比发现,除列(6)外,财政补贴的估计系数绝对值显著大于两项税收优惠指标,再次证实财政补贴对成长期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效果更强的事实,这与陈红等(2019)结论一致。Wald检验也再次印证了这一判断。综上,在企业成长期,财政补贴凭借直接性、及时性和靶向性的优势,对制约成长期企业发展的融资约束和研发成本两大核心瓶颈的纾解效应更显著,从而有力彰显了其“雪中送炭”的作用。

(二)成熟期企业的特征识别

根据生命周期理论,成熟期企业的目标是维持市场地位,通过产品创新和多样化竞争来延长企业鼎盛期,主要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实现规模经济以及主导市场定价来实现。此时,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可能更多体现在对既有竞争优势的巩固与提升上。为验证这一猜想,本文从企业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两个维度考察财税政策对成熟期企业竞争力的影响。首先,本文使用OP法和LP法测算的企业全要素生产率(TFP)来度量企业市场竞争力。表5列(1)—列(4)结果显示,Taxict1与Taxict2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揭示了有效的税收减免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优化投资,进而提升生产效率。同时,Subsidy的估计系数虽为正却不显著,表明财政补贴对成熟期企业生产效率的提升效果有限,这一结果有力地验证了假说2。

表 5 财税政策激励与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生命周期视角II(成熟期)
变量 TFP_OP TFP_LP COM1 COM2
(1) (2) (3) (4) (5) (6) (7) (8)
Subsidy 0.0254 0.0179 0.0437 0.0528 0.0499 0.0721 0.0362 0.0488
0.0904 0.0887 0.0874 0.0867 0.0715 0.0660 0.0700 0.0643
Taxict1 0.2122** 0.1996** 0.2385** 0.2097**
0.0906 0.0958 0.1025 0.1027
Taxict2 0.3177** 0.3163** 0.4750*** 0.4832***
0.1511 0.1516 0.1029 0.1059
Wald Test
P-Value
3.01* 4.23** 3.18* 4.89** 2.21 10.46*** 1.91 11.89***
0.0837 0.0404 0.0752 0.0275 0.1380 0.0013 0.1677 0.0006
控制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N 1096 1258 1096 1258 1282 1494 1282 1494
Adj.R2 0.7951 0.8013 0.8165 0.8230 0.0791 0.0869 0.0636 0.0754

表5列(5)—列(8)从成长性视角验证了财税政策对成熟期企业的影响。参考倪骁然(2020)的研究,本文使用行业门类—年份均值与行业大类—年份均值平减后的销售增长率(COM1,COM2)衡量企业市场竞争力。结果显示,Taxict1与Taxict2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负,印证了减税对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作用。实质性税收减免作为事后激励对企业中长期发展有重要的显性助推效果,而对特定行业的低税优惠可以降低企业税负,进而提高企业收益和经营绩效(姚维保和张翼飞,2020)。同时,Subsidy系数均不显著且为负,这表明其对成熟期企业市场竞争力提升缺乏直接激励(甚至可能产生扭曲),这与安同良和千慧雄(2021)的结论类似。

综合表5结果可知,税收优惠对成熟期企业生产效率提升以及经营效益改善的作用优于财政补贴。Wald检验结果也证实二者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进一步印证了假说2。与表4所示的成长期企业情况不同,成熟期企业经营预期趋于稳定,融资与研发制约减弱,补贴的激励效果可能会逐渐消退,甚至会引发企业对补贴的依赖乃至寻租(张杰,2021);而基于税法权威确定的税收减免能提供更稳定、可靠的投资收益预期,在市场正向竞争引导下,其更有利于保障企业连续性研发创新和技术升级,扩大技术进步积累和行业领先优势,从而更凸显“锦上添花”的功效。

七、进一步讨论

(一)不同政策工具的创新激励效应比较

创新是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的引擎,是科创型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的原动力(Aksoy,2017)。创新突破传统分工布局和生产模式是专精特新企业获取持久竞争优势的重要驱动(Manso,2011),而企业创新活动高度依赖政策扶持引导,因此,探究财税政策对专精特新企业创新成效的差异化影响显得尤为重要。为检验假说3,本文使用企业当年联合申请专利数的自然对数构造合作创新指标(COI),以衡量创新成效。回归结果见表6

表 6 财税政策激励企业创新的效果识别:不同政策组合的比较
变量 企业合作创新(COI
(1) (2) (3) (4) (5) (6)
Subsidy 0.2108** 0.2180** 0.2101**
0.0953 0.1008 0.0958
Taxict1 0.3512*** 0.3579*** 0.3709***
0.1278 0.1282 0.1303
Taxict2 0.0135 0.0221 0.1234
0.2027 0.2132 0.2195
Wald Test
P-Value
11.78*** 1.07* 3.15**
0.0006 0.3006 0.0763
控制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N 3776 3997 3489 3321 3776 3489
Adj.R2 0.5412 0.5461 0.5523 0.5453 0.5410 0.5522

表6列(1)—列(3)的单个政策工具检验结果显示,SubsidyTaxict1均显著促进了企业合作创新(COI),表明财税政策力度越大,创新激励越明显;Taxict2估计系数为负但不显著,表明普惠性减税的激励效果有限。列(4)—列(6)将政策纳入同一框架,结果显示税收返还对合作创新的促进作用优于实际税率与财政补贴。以列(6)为例,税收返还的作用(0.3709)优于实际税率(0.1234),Wald检验结果也拒绝二者无差别的原假设;列(4)中税收返还绝对值(0.3579)同样高于财政补贴(0.2180),可见定向税收返还在激励创新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从成长性视角看,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具有特殊性,亟需持续、精准的政策扶持。因此,在强调普惠性减税的同时,更需结合行业特征、市场定位与科创需求,实施针对性税收优惠,有效激励企业持续创新。

从列(4)—列(6)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出,不同政策组合的激励效果存在明显差异。其中,列(4)“补贴+返还”的组合效果最强(系数绝对值0.5759=0.2180+0.3579),既高于列(6)“返还+减税”的组合式税收激励成效(0.4943=0.3709+0.1234),也显著高于列(5)“补贴+减税”的实施成效(0.2322=0.2101+0.0221),同时全面优于列(1)—列(3)单一工具的实施效果。表6估计结果印证了假说3的判断,即财税政策组合的激励效果优于单一政策工具。此外,普惠式减税对专精特新企业创新的激励作用有限,甚至可能存在激励扭曲,因此需审慎考量普惠性减税的政策效应。表6的估计结果证实了精准有效的“政策组合拳”能够显著提升财税政策的激励效果。

(二)拓展性考察:财税政策更加有效激励了谁?

专精特新企业在其成长过程中面临着人力与资本投入高、投资周期长等问题,更凸显了财税政策引导支持的重要性。为更好辨识财税政策激励的有效性,本文从小微企业样本(主要为新三板企业)中筛选出专精特新和非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对比考察政策实施差异。具体而言,使用资产收益率(ROA)和营业净利润率(NPM)衡量财税政策激励效果。考虑到专精特新企业本身可能因产业政策和地方财政倾斜而获得更多支持,使得其与非专精特新企业不具备直接可比性。因此,首先对财税指标以企业所在地区—行业样本均值进行平减;然后引入虚拟变量zjtx(专精特新企业赋值为1,否则为0);最后对交互项和财税指标进行标准化。通过分析财税工具与虚拟变量交乘项的估计结果来判断二者之间的结构性差异。相关估计结果见表7 14

表 7 财税政策激励与小微企业发展:专精特新企业VS非专精特新企业
变量 资产收益率(ROA 营业净利润率(NPM
(1) (2) (3) (4) (5) (6)
Subsidy×zjtx 1.4828* 2.3706***
0.8758 0.8701
Taxictzjtx 3.4886*** 4.0575***
1.2445 1.2758
Taxictzjtx 1.8091** 2.6281***
0.8946 0.7712
控制变量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N 28182 12375 31743 28179 12374 31740
Adj.R2 0.4607 0.4629 0.4411 0.6177 0.6238 0.6007
  注:此处更关注交互项,zjtx被固定效应吸收,故不再添加。控制变量中已分别包含各财税指标,限于篇幅不再报告。

表7的估计结果显示,以资产收益率(ROA)作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中,列(1)Subsidy×zjtx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结合基准回归来看,该结果表明相比非专精特新小微企业,财政补贴对专精特新企业资产收益率的激励作用平均要高出1.4828个单位。列(2)和列(3)中,TaxictzjtxTaxictzjtx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负,说明相比非专精特新企业而言,减税力度越大,税收返还幅度越高,对专精特新企业资产收益率的促进越明显。此外,两类税收优惠系数绝对值均大于财政补贴,表明减税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激励作用更优。列(4)—列(6)展示了以营业净利润率(NPM)为被解释变量的稳健性检验,结果同样显示三类财税工具对专精特新企业净利润提升的作用均优于非专精特新企业。综合来看,表7的结果表明,财税政策对专精特新企业经营绩效的促进效应都强于非专精特新企业,验证了财税政策激励作用的有效性与稳健性,凸显了财税政策调控对于专精特新企业具有更突出的作用(Liu和Mao,2019)。

八、结论性评述

以科技自立自强为突破口,立足创新驱动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是中国在“大争之世”中能够顺利破题开局的金钥匙。以专精特新企业为代表的科创型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是稳步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微观基础。本文识别了不同财税工具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差异化作用,实证结果显示: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均能有效增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但不同政策工具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激励效果存在明显差异。相比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对成长期企业有更显著的直接促进作用,能缓解融资约束,对冲研发风险,对企业发展发挥了关键的“雪中送炭”作用;税收优惠则对成熟期企业竞争力提升有更明显助推作用,尤其是减税政策有效促进了企业生产效率和经营收益增长,有力彰显了“锦上添花”的作用。研究还发现,补贴与优惠的政策组合效果显著。拓展性考察发现,财税政策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成效优于非专精特新企业。本文的研究丰富了财税政策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研究,为更好地助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创新转型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如下政策启示:首先,财税政策是政府支持、引导科创型小微企业发展的最直接有效的工具。专精特新企业的蓬勃发展对国家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意义重大,但此类小微企业在发展中存在天然短板,在应对生存竞争和抵御风险方面存在薄弱环节。要发挥其在基础科学领域创新及拓展新质生产力方面的积极作用,需要财税政策精准发力,积极作为。可通过财税政策针对性调整完善乃至破除制约专精特新企业在不同发展周期中的主要障碍,以推动此类科创型企业有序稳健成长,进而高效促进相关产业迭代升级。其次,企业发展应遵循客观的生命周期规律,不同阶段的关键制约与核心问题各有不同。在探索提升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绩效的政策设计时,须将生命周期考虑在内,只有对症下药,做对了激励,做好了引导,才能更好地提升政策激励的有效性和精准度。因此,财税政策须精确把握并区分企业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需求,灵活选择政策搭配,避免低效执行和资源浪费。再次,须积极探索有效的政策组合。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驱动企业创新发展的作用各有特点,对不同发展目标企业的激励效果也有所差别,这使得在推进企业创新能力汇聚的过程中,单个政策工具执行缺少力度,也难言精准度。本文研究显示,有效的政策工具组合可以发挥更积极且显著的调节作用。由此,应在清晰定位各类政策工具职能基础上,积极探索更具张力和活力的政策组合以实现协同治理,通过打好“政策组合拳”来高效整合、衔接各项政策工具的治理效能,进而求得组合式财税政策工具的最大激励效应。

  * 感谢安徽财经大学校级重点科研创新项目(ACKYB24011)的支持,同时也感谢审稿专家和编辑提出的宝贵意见。

1限于篇幅,本文未展示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相关政策梳理,备索。

2数据来源:CSMAR数据库和东方财富网,由作者自行绘制。

3数据来源:CSMAR数据库,由作者自行绘制。

4考虑到样本中专精特新企业主营业务占比的均值高达98.80%,因此其收入规模能有效代表专业化深度。

5考虑到本文更关注不同财税政策对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差异化影响,为了实现不同行业组间的可比性,回归过程中均对解释变量进行了标准化处理,标准化计算公式为$ Y=\left(X-X_{min}\right)/\left(X_{max}-X_{min}\right) $X为财税政策。

6简单从减税视角度量企业享惠力度有可能会混淆逃税、政府补贴以及税收优惠等政策的内生干扰,进而导致待估参数有偏。因此,我们使用企业所在地区、行业年度均值进行平减,以相对税负差异反映企业实际享惠力度。进一步,在稳健性检验中控制地区—时间、行业—时间联合固定效应,同时通过工具变量(IV)估计矫正内生性干扰,以验证结果的稳健性。感谢审稿人的有益建议。

7限于篇幅,本文未列示基于现金流模式划分的不同企业发展阶段的标准,备索。

8多重共线性检验显示,主要模型VIF值均小于10,表明不存在明显的多重共线性。限于篇幅,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未列示,备索。

9限于篇幅,控制变量等详细结果未列示,备索。

10限于篇幅,此处仅展示ROAOPM的分解结果,TATMBR的回归结果未列示,备索。

11相关研究发现,许多学者在讨论不同财税政策工具的横向作用效果时,往往仅就不同回归模型之间的系数进行简单比较。我们认为,从严谨性角度来看,只有将不同指标置于同一回归框架内,对核心政策工具关联作用的考察才会面临相同的回归环境,由此得到的估计系数才能进行比较,因此在表3中我们将不同财税政策纳入一个回归框架,以更严谨地考察二者的作用差异。

12限于篇幅,对企业绩效(PE)的回归结果未列示,备索。

13限于篇幅,稳健性考察与内生性排除相关结果未列示,备索。

14此处使用“新三板数据”,鉴于数据可获得性,此处的控制变量与基准回归存在一定差异。多重共线性检验结果显示,主要模型的方差膨胀因子(VIF)总值和单个解释变量的VIF值远小于10,表明主要模型的解释变量之间不存在明显的多重共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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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于篇幅,本文未展示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相关政策梳理,备索。

2数据来源:CSMAR数据库和东方财富网,由作者自行绘制。

3数据来源:CSMAR数据库,由作者自行绘制。

4考虑到样本中专精特新企业主营业务占比的均值高达98.80%,因此其收入规模能有效代表专业化深度。

5考虑到本文更关注不同财税政策对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差异化影响,为了实现不同行业组间的可比性,回归过程中均对解释变量进行了标准化处理,标准化计算公式为$ Y=\left(X-X_{min}\right)/\left(X_{max}-X_{min}\right) $X为财税政策。

6简单从减税视角度量企业享惠力度有可能会混淆逃税、政府补贴以及税收优惠等政策的内生干扰,进而导致待估参数有偏。因此,我们使用企业所在地区、行业年度均值进行平减,以相对税负差异反映企业实际享惠力度。进一步,在稳健性检验中控制地区—时间、行业—时间联合固定效应,同时通过工具变量(IV)估计矫正内生性干扰,以验证结果的稳健性。感谢审稿人的有益建议。

7限于篇幅,本文未列示基于现金流模式划分的不同企业发展阶段的标准,备索。

8多重共线性检验显示,主要模型VIF值均小于10,表明不存在明显的多重共线性。限于篇幅,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未列示,备索。

9限于篇幅,控制变量等详细结果未列示,备索。

10限于篇幅,此处仅展示ROAOPM的分解结果,TATMBR的回归结果未列示,备索。

11相关研究发现,许多学者在讨论不同财税政策工具的横向作用效果时,往往仅就不同回归模型之间的系数进行简单比较。我们认为,从严谨性角度来看,只有将不同指标置于同一回归框架内,对核心政策工具关联作用的考察才会面临相同的回归环境,由此得到的估计系数才能进行比较,因此在表3中我们将不同财税政策纳入一个回归框架,以更严谨地考察二者的作用差异。

12限于篇幅,对企业绩效(PE)的回归结果未列示,备索。

13限于篇幅,稳健性考察与内生性排除相关结果未列示,备索。

14此处使用“新三板数据”,鉴于数据可获得性,此处的控制变量与基准回归存在一定差异。多重共线性检验结果显示,主要模型的方差膨胀因子(VIF)总值和单个解释变量的VIF值远小于10,表明主要模型的解释变量之间不存在明显的多重共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