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研究》
2021第47卷第7期
数字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转型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戚聿东 , 褚席     
北京师范大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北京 100875
摘要: 当下,中国经济正处于发展模式转型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能否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已成为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而以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驱动和以数字经济蓬勃兴起为主要内容的第四次工业革命,为中国经济“变道超车”以及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了重要机遇。文章基于经济结构转型的视角研究数字经济发展推动经济增长的理论机理,从需求侧和供给侧两个方面解析了数字经济发展对于经济增长的现实意义,并提出了经济数字化转型趋势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中国方案。研究表明:(1)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所带来的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增长动能转换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2)从供给侧来看,数字经济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提升供给侧的质量与效率,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经济增长,即供给体系的优质、高效、多样化,创新体系的网络化、开放化、协同化,制造模式的模块化、柔性化、社会化。(3)从需求侧来看,数字经济能够通过改变市场投资方向、推动消费升级、培育出口优势来助力“三驾马车”的新动能。(4)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应该适应发展阶段演替的基本规律,推动经济增长动力根本性转变;强化数据要素作为数字经济的支撑作用,助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
关键词: 数字经济    经济结构转型    中等收入陷阱    
Development of the Digital Economy,Transformation of the Economic Structure and Leaping of the Middle-income Trap
Qi Yudong, Chu Xi     
Business School,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100875,China
Summary: At present, China’s economy is in the key stage of the transformation of development mode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new and old kinetic energy. Whether it can successfully cross the middle-income trap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issue of general concern. Driven b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blockchain, cloud computing, big data and other underlying digital technologies, the fourth industrial revolution with the booming digital economy as its main content has provided important opportunities for China’s economy to “overtake” and cross the middle-income trap. In sharp contrast to the booming digital economy, few literatures focus on the impact of digital economy development on crossing the middle-income trap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economic structure transformation. In particular, the research on how to promote high-quality economic development through the supply side and demand side of the economic structure transformation brought by the development of digital economy has not been mentioned. This study shows that: (1)The key to cross the middle-income trap is the transformation of development mode, the optimization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growth momentum brought by the deep integration of digital economy and real economy.(2)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supply side, digital economy can improve th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the supply side and promote the structural reform and economic growth of the supply side from the following three aspects: First, the supply system is high-quality, efficient and diversified; second, the innovation system is networked, open and collaborative; third, the mode of production is modularized, flexible and socialized.(3)From the demand side, digital economy can help the new momentum of the “troika” by changing the direction of market investment, promoting consumption upgrading and cultivating export advantages.(4)To successfully cross the middle-income trap, we should adapt to the basic law of the succession of development stages, and promote the fundament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driving force of economic growth; strengthen the data elements as the supporting role of digital economy, and boost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digital economy; promote the integration of digital economy and real economy, and accelerate the process of digital industrialization and industrial digitization. The possible contributions of this paper are as follows: First, it analyzes the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situations and challenges faced by China in crossing the middle-income trap, and points out the practical significance of the development of digital economy for China in crossing the middle-income trap. Secon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conomic structure transformation, it analyzes the potential of quality change, efficiency change and dynamic change of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which points out the direction for the transformation of new and old kinetic energy, the improvement of 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 and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society. Third, it analyzes the role of digital economy in improving the efficiency of the supply side and accurately matching the supply and demand, and demonstrates the positive impact of digital economy on the supply side from the three aspects of supply system, innovation system and production mode. Fourth, it analyzes the specific ways of digital economy development to revive the demand side “troika”, and summarizes the mechanism from the three aspects of market investment direction, consumption upgrading and new export advantages. Fifth, it puts forward a Chinese plan to cross the middle-income trap under the trend of economic digital transformation, which provides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the government to formulate relevant policies and cross the middle-income trap.
Key words: digital economy    economic structure transformation    middle-income trap    

一、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1979—2019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速为9.4%,经济总量一路攀升。201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9.1万亿元人民币,人均国民总收入(GNI)首次突破1万美元,达到10410美元,距离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仅一步之遥。这意味着,未来5年将是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时期。作为长期稳居世界第二的经济体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能否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必将是引起世界普遍关注的重大话题。实际上,中国政府正积极把握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所处的战略机遇期,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紧迫性和积极意义。习近平主席2014年11月10日在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同工商咨询理事会代表对话会时指出:“对中国而言,‘中等收入陷阱’过是肯定要过去的,关键是什么时候迈过去、迈过去以后如何更好向前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努力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的目标。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更是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列入2035年远景目标。毫无疑问,尽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对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从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实践来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是中等收入国家的重大挑战之一,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在进入中等收入阶段之后,在迈向高收入国家的进程中遇到了发展瓶颈。世界银行(2012)的数据显示,1960年进入中等收入的101个经济体中,截至2008年,仅有赤道几内亚、希腊、爱尔兰等13个国家和地区成功跨过中等收入陷阱。利用Peen World TablePWT)数据库,我们收集了180个国家和地区1990—2015年人均GDP数据,借助相对标准的人均收入划分方法构建了转移概率矩阵。以美国人均GDP作为参照组,将低收入和高收入的人均GDP临界值分别设为美国的10%和60%,因此中等收入经济体的人均GDP是美国人均GDP的10%—60%。如表1所示,1990年低收入组国家和地区共有67个,其中47个(占比70.1%)到2015年仍位于低收入组,只有20个(占比29.9%)跨入中等收入行列。1990年中等收入组别共有83个国家和地区,其中4个(占比4.8%)倒退到低收入行列,仅有12个(占比14.4%)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收入行列,其余67个(占比80.7%)国家和地区仍停留在中等收入行列。由此可见,中等收入陷阱是一种典型的特征化事实。

表 1 相对标准的人均收入转移概率矩阵
低收入 中等收入 高收入 1990年总和
低收入 47(70.1%) 4(4.8%) 0(0%) 51(28.3%)
中等收入 20(29.9%) 67(80.7%) 3(10%) 90(50%)
高收入 0(0%) 12(14.4%) 27(90%) 39(21.7%)
2015年总和 67(100%) 83(100%) 30(100%) 180(100%)
  注:(1)括号内百分比为转移概率;(2)表中数据根据Penn World Table9.1相关数据计算得出。

“十三五”期间的经济发展成就为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打下了坚实基础。“十四五”时期,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明显增加,长期支撑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国际与国内环境正发生深刻变化。放眼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孤立主义等思潮不断抬头,大国竞争和战略博弈加剧,全球治理体系快速变革,围绕市场、技术、人才等方面的竞争更加激烈。一方面,美国等发达国家推行单边主义的做法,对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造成巨大冲击,国际贸易投资环境日趋严峻复杂;另一方面,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从税收、劳务许可等多个方面出台保护主义政策,对我国的贸易限制呈现出增多、增强趋势,以保护其本国企业权益和产业发展。我国在扩展海外市场、产能合作、全球资源整合利用等方面的困难和阻力将会明显增多,面临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竞争与挑战也将日益加剧。纵观国内,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产业结构步入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虽然我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已具备诸多有利条件,但也对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破解体制机制障碍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人口、资本、技术等现实约束,支撑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人口红利、资本红利、技术红利的势能和动力正在衰减(张德荣,2013)。人口、资本和技术在供给侧共同决定了经济增长率。随着经济增长,基于要素积累的战略对经济增长可能产生递减的边际效用(Barro等,1995)。

从人口的角度来看,低生育率和老龄化等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加之我国几十年来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导致未充分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持续减少。也就是说,随着我国跨越“刘易斯拐点”后,剩余劳动力人口持续减少,劳动力供给曲线在一个固定的工资率下保持不变的情形已成为历史,供需失调导致的劳动力成本上升不可避免。人口老龄化、人口抚养率上升、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不仅削弱了我国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中的国际竞争力,而且还通过降低全要素生产率和资本回报率,抑制了生产要素跨部门配置所带来的生产效率提升(Glawe和Wagner,2016;李成友等,2021)。

从资本的角度来看,近年来,虽然我国资本存量的增长速度一直快于GDP总量的增长速度,但是面临着资本存量增长率下滑的压力。在经济恒等式中,储蓄等于投资,而投资预示着未来经济发展的动力。中国储蓄率在2010年达到了最高点51.5%,随后逐渐回落至2017年底的46.4%;2010—2017年,居民储蓄存款增长量与可支配收入之比从25.4%下降至12.7%,下降了50%。储蓄优势消失,消费与投资增长后劲不足。与此同时,储蓄率下降还伴随着居民家庭杠杆率的快速提升,2013—2017年,家庭债务占GDP的比重由33%升至49%。中国居民储蓄率的下挫,投资与消费两大动力不可持续,使得经济增长后劲不足。此外,根据白重恩和张琼(2014)的计算,2008—2013年期间,资本回报率下降了45%,这也抑制了投资增长的积极性。

从技术的角度来看,生产率的增长来自于体现型技术进步与非体现型技术进步,而中国的技术进步可能主要是内嵌于设备资本的体现型或物化的技术进步(张平等,2014)。在初期阶段,我国可以利用从国外进口的技术生产劳动密集型、低成本的产品,将劳动力从低生产率的农业重新配置到生产率较高的制造业,从而实现生产率的大幅提高(Agénor,2017)。在第二个阶段,当我国进入中等收入水平之后,引进国外技术获得的收益呈现递减的趋势(Eichengreen等,2012),全要素生产率增长也存在大幅下降的风险。例如,全要素生产率下降便是拉丁美洲国家经济增长放缓的主要因素,且中等收入国家的全要素生产率放缓往往更为普遍。此外,增长“减速”在中等收入国家不是暂时现象,它可能会延长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状态过渡的时间(Aiyar等,2013)。“创造性破坏”的过程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如果没有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打造的核心技术竞争力,那么我国无法完成由技术跟随向技术领先的转变。过去几十年里,全要素生产率在中国经济增长中起着重要作用,1991—2010年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平均为44.85%(Wu,2018)。对我国而言,全要素生产率在我国从低收入水平过渡到中等收入水平的过程中发挥着良好作用,但是可能成为我国向高收入国家过渡的障碍。

与蓬勃发展的数字经济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鲜有文献关注经济结构转型背景下数字经济发展对于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相关问题,尤其是数字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经济结构转型如何通过供给侧和需求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研究更是尚未述及。为此,本文基于经济结构转型的视角研究数字经济发展推动经济增长的理论机理,从需求侧和供给侧两个方面解析了数字经济发展对于经济增长的现实意义,并提出了经济数字化转型趋势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中国方案。本文可能的贡献在于:一是分析了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和挑战,指出了数字经济发展对于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现实意义;二是从经济结构转型的视角分析了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的潜力所在,为我国新旧动能转换、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以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三是分析了数字经济发展对于供给侧效率提升与供需精准匹配的作用途径,从供给体系、创新体系、制造模式三个方面论证了数字经济对于供给侧的积极影响;四是分析了数字经济发展重振需求侧“三驾马车”的具体方式,从市场投资方向、消费升级、出口新优势三个方面归纳了数字经济发展重振需求的作用机理;五是提出了经济数字化转型趋势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中国方案,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理论支撑。

二、数字经济发展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经济结构就是“在时间和空间里有确定位置的一个经济整体的特性的那些比例和关系”(皮亚杰,1984)。一个或几个新的生产部门迅速增长是经济结构转变的强有力和核心的引擎,因为这些具有新的生产函数的生产部门会发出各种扩散效应,从而使经济增长产生飞跃。在此过程中,当旧的生产部门减退时,新的生产部门便会诞生(罗斯托,1988)。经济结构与经济增长互为因果,相互影响且紧密联系,经济结构的不同形态反映了经济增长的不同模式,而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很大程度上是由经济结构调整所决定的(周振华,1991)。经济增长既是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结果,又是经济结构进一步转型的原因,只有将经济增长进程与经济结构的全面转型相结合,才能促进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才能优化经济结构,才能带来高增长质量,进而推动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钱纳里等,1989)。

经济结构转型对于经济增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各国无法及时从具有低成本劳动力和资本的资源驱动型增长向生产力驱动型增长过渡,就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Kharas和Kohli,2011)。然而,经济结构转型往往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在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没有把握住结构转型机遇而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不胜枚举,如拉美国家的经济结构转型停滞就是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根本原因之一。对于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国家来说,陷入“转型陷阱”的风险同样不容忽视。就我国而言,短期内促使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资源与环境变得不再充裕,“转型陷阱”的潜在诱因可能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收入分配差异扩大、资源与环境约束增加等因素。如图1所示,我国当前正处于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时期,要跳出“转型陷阱”,中国亟须破除阻碍经济结构转型的机制体制障碍,把握数字经济发展的历史机遇,将数字化转型作为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突破口,通过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和增长方式调整孕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图 1 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与经济增长

中等收入陷阱相关的增长放缓本质上是生产率放缓,而不仅仅是物质资本积累回报下降的结果。对于整个经济来说,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往往包含结构转变的成分,这往往出现在资源从低生产率活动到高生产率活动的再配置过程。1949年以来,我国的经济结构发生了两次重要升级,第一次是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结构性转型升级,第二次是工业经济向服务业经济的结构性转型升级。

第一次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显著特征是农业所占比重下降,工业和服务业所占比重提升,工业逐渐成为经济的主导产业。在传统的农业经济中,工业化的推动力可以是推动因素,也可以是拉动因素,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即这一进程由生产力水平与消费者需求共同驱动。产生于农业部门内部的某种力量被称为推动因素,农业经济中存在着以不充分就业和“变相”就业为表征的剩余劳动力。扩大农业以外的就业将提升剩余劳动力的生产力水平,推动经济发展(Lewis,1954)。技术结构也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而不断调整(Święcki,2017)。农业的低生产率是该部门的技术特征,因此,将农业内部的技术改进假设为触发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当物质资本、技术、创新触发了各种增长的前提条件,工业化进程开启,并获得工业部门生产力水平提升所带来的回报,进而带来持续的经济增长和持续的结构转型,引导经济走上快速发展的道路。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为经济的增长与结构的高速变动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因此,工业化转型进程中的经济处于快速增长阶段,经济增长不仅表现为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投入增长效应,而且表现为需求结构与供给结构变动的增长效应。一旦步入后工业化时代,技术进步便成为了劳动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主要形式,因为技术引进和吸收所带来的“技术红利”的边际效应在不断递减。经济增长的速度与技术进步的速度高度相关,不能依靠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国家难以保持经济可持续增长,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大幅增加。

一般来说,某种经济结构转型基本完成后,经济增速普遍都会出现明显的下滑。经过70多年的工业化建设,我国已经基本形成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的现代化工业体系。在工业化进程方面,我国的工业化水平已经进入到工业化后期,我国的工业化综合指数2015年为84,2019年为92(黄群慧和李芳芳,2020)。也就是说,我国已基本完成工业化进程,依赖工业转型释放“工业化红利”促进经济增长的发展方式将难以维系。

第二次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特征是农业和工业的比重均下降,服务业的比重持续上升,成为经济的主导产业。经济结构服务化进程往往发生在“后工业化”阶段,极易发生“去工业化”和“脱实向虚”等现象。一旦工业化进程接近尾声,随着经济结构服务化趋势逐渐增强,其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日益凸显。首先,劳动力由工业向服务业方面加速转移,拉低了全社会的劳动生产率。进入中等收入水平后,经济发展由“结构性加速”向“结构性减速”转变,劳动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持续下降,并影响经济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袁富华,2012)。其次,工业化阶段演替到服务经济阶段时,还面临资本增长的倒U形趋势、劳动力增长的倒U形趋势、“干中学”效应逐步衰减等三重冲击(张平等,2014)。最后,无论经济处于繁荣时期还是萧条时期,经济结构服务化转型均会使得失业率上升(格鲁伯和沃克,1993)。过早的“去工业化”或者缺乏生产性服务业有效支撑都有可能带来效率下降问题,抑制经济增长,进而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例如,阿根廷、巴西、墨西哥等拉美国家的过早“去工业化”,使得服务业占比不断提升,大多出现了低效经济结构服务化转型的“鲍莫尔成本病”,技术密集型的生产性服务业相对欠缺,经济结构虽转型而未升级,经济长期增长的动力丧失,从而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我国经济“新常态”的实质是经济结构的动态调整和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劳动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仍将是未来我国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也是化解“结构性减速”的主要途径。在要素边际报酬递减的不利影响下,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长期动力,未来我国经济增长既要寻找新的全要素生产率源泉,也要挖掘传统全要素生产率的潜力(蔡昉,2013)。如果我国能成功开启下一阶段的经济结构转型,那么就会填补“后工业化”时代经济结构服务化转型所带来的生产率下降(Felipe和Mehta,2016)。这里,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经济结构转型对于全要素生产率的作用,特别是要结合数字化转型的结构升级来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第三种经济形态,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是以数据作为关键要素、以数字技术作为关键支撑,对传统产业(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的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数字化改造。现阶段,从经济结构转型的角度看,我国已进入了一个新的经济发展阶段,正经历第三次转型和效率模式的重构,即经济结构数字化转型阶段。经济结构数字化转型可以解决经济可能陷入低价值生产活动、缺乏功能性升级、无法导入全球价值链高端领域的困境,可实现经济增长由“量变”向“质变”突破(焦勇,2020)。

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是推动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途径,经济结构数字化转型的优势在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已经摆脱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普遍经历了更高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更低的通货膨胀以及一个相对快速的结构性转换过程,最终顺利过渡到高收入国家(Bulman等,2016)。在数字经济和数字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如果还是简单地以传统外生的人口、资源等生产要素作为比较优势来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忽视经济结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那么我国的经济增长终将出现后续乏力的问题,发展路径难以收敛于发达国家。数字化转型加速先进技术的扩散与数字技术的突破性创新,推动前沿技术与产业链、价值链的深度融合。在后发优势积累和释放的过程中,我国需要实现技术差距向后发优势转变,吸收能力向社会能力和国家能力转变。当前,我国的全要素生产率水平仅为美国的43%左右,提升空间巨大。经济结构的数字化转型为我国实现技术赶超提供了一条“捷径”,通过为传统产业注入新活力,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高,释放未来经济增长潜能,拓展经济发展空间。

三、数字经济下的供给侧效率提升与供需精准匹配

数字经济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促进了供给侧结构的动态调整。纵观世界经济发展史,想要培育潜在生产力,重点要从供给端入手,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数字经济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义重大,数字经济加快了经济系统内各要素的相互作用,推动了产业系统内的调整与变动,优化了要素配置与组合方式,使得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的动力实现最大化。

(一) 供给体系的优质、高效、多样化

数字经济极大地丰富了产品种类与市场供给主体。一方面,实体经济全产业链的数字化转型催生了大量市场机遇,吸引了大量生产要素流向新兴产业。数字经济降低了行业的进入门槛,大量中小企业应运而生。这些企业通过开创灵活多变的商业模式和经营手段,拓展了传统市场边界,增加了市场供给主体,促进了市场产品与服务的竞争。此外,技术水平是市场供给主体的内生决定变量,技术进步表现为中间产品或消费品品种的增加(朱勇和吴易风,1999)。数字技术与数据要素对传统产业进行深度改造,实体经济呈现出优质、高效、多样化的供给特征。另一方面,数字经济有效促进生产的专业化分工程度,在原有产业链的基础上不断延伸并形成新的产业链。在数字经济中,生产者将抛弃单向设计、规模化生产等刚性思维,转而重视各市场主体的交互设计和多品种定制化生产经营,进而通过供需精准匹配实现产消合一,不仅提升了供给体系效率,而且有助于解决生产过剩的问题。

数字经济推动传统产业加速向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演进革新,持续催生制造业内部生产组织和外部产业组织变革,实现制造业生产效率提升和产品质量优化。产品质量差异表现为技术能力差异,持续的产品创新和技术能力提升是打造供给质量的关键。当新技术范式或新一代技术进入一个还未定型的新兴产业时,一个国家便可以创建不同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技术路径,走一条与技术领先者不同的技术路径,并以此实现跨越式增长。一些后来者能通过技术进步与颠覆式创新,节省大量投资,并采用新的技术,从而在同行业竞争中扩大市场份额。新技术的不连续性可能导致新进入者的崛起,新兴技术经济范式发起的挑战或许正是实施转型策略的最佳时机。数字技术是新一代技术革命的产物,这一新兴技术范式将对传统产业产生颠覆式影响,推动产业链由中低端向高端迈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升级需求。

数字经济下产品的供需更加均衡,极大地解决了供需结构错配的突出矛盾。数据要素的价值不断被放大,供给与需求在数量和结构上实现高度衔接。数据要素的使用打通了各环节的信息壁垒,极大地畅通了国内外生产要素循环体系,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和供需匹配的市场化水平与精准度,有助于化解生产要素在区域间不协调、不平衡的结构性矛盾。此外,数字经济中生产者与消费者的信息高度互联,消费者可以将个性化的需求、偏好反馈给生产者,甚至可以参与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生产流程;生产者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感知瞬息万变的消费者需求,实现按需生产与精准营销,进而实现供给与需求的高水平的动态均衡。例如,红领集团借助于大数据与物联网实现了服装系列个性化产品的流水线生产,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模式与商业理念,满足了细分市场中消费者的个性化定制需求。

(二) 创新体系的网络化、开放化和协同化

我国产业整体上处于全球价值链低端,关键原因是创新能力不足。由于受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约束,现有的国际分工下产品科技含量较低,削弱了产品供给的竞争优势。如果一个国家在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不从投资型战略转向创新型战略,那么它则可能会陷入“非趋同陷阱”,而无法触及世界技术前沿(Acemoglu等,2006)。此外,我国创新政策的一个关键缺陷是它没有加强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和科研院所之间的协同创新。正如熊彼特(1990)所指出的,只有当科学知识和技术发明被企业家转化为商业活动时,创新才真正意义上地出现了。创新能力建设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改善经济增长方式、增强整体竞争优势、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的关键一步。数字经济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契机。从理论上看,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更新的生产函数,即全新的生产要素组合引入生产体系。数字经济中数据成为全新的要素,为要素的重新组合提供了便利,促进了企业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的创新,为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提供可能。

现代化创新体系结构的变化,本质上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结果,与生产关系相匹配的生产力将推动新兴产业的竞相发展;反过来,适应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将不断推动创新体系能力的提升。首先,数字经济推动了企业内创新体系的协同发展。工业化时代,不管是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还是事业部制、矩阵制,企业组织结构都像金字塔一样,呈现垂直化、科层制、等级制的特点,在应对外部环境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缺乏足够的灵活性。数字经济时代,组织结构趋于网络化、扁平化,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加强了相互配合、协作共赢,对市场需求进行即时响应。设计部门可以和生产制造部门协同工作,助力企业以较低的成本实现创新资源共享和产业链分工协作,推动规模化的创新协同和成果转化。其次,数字经济构建了有利于创新体系开放发展的创新网络和市场环境。数字技术和大数据推动创新体系的集聚创新与战略整合,产业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大幅提高。借助数字信息平台,人才、技术、资本、信息、服务等创新资源得以全球化配置,推动创新要素实现自由流动、互动共享。单一线性的个体创新逐步向网络化的集体创新转变,众包、众创、众筹、线上到线下等新型创新方式得到广泛应用。政府、企业、高校、院所、协会、消费者等多元创新主体充分参与,分工明确、利益共享的“政产学研用”创新体系发挥重要作用,形成了多主体、多领域、多部门、多维度深度融合创新,提高了创新要素的跨部门协调能力,最大程度释放创新潜能。

(三) 制造模式的模块化、柔性化、社会化

数字经济可以看作是一场“经济革命”,“经济革命”揭示的是经济系统三个层面的显著变化:一是社会生产潜力的变化;二是知识储备的本质变化;三是实现生产潜力的组织方面的本质变化(詹姆斯等,2000)。技术革命的快速演进启示我们,制造模式数字化转型不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面向未来发展的一次系统性变革。多元化、个性化的市场需求要求企业生产线具备快速调整的能力。这就要求企业将生产车间和工艺工序转变为模块,按照一定的规则对模块进行组合、改型,进而构成更加复杂的思维系统或生产过程。产品的模块化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所有产品共有的,另一部分是体现产品定制特征的。企业根据客户需求将这种模块化的半自律子系统与其他生产要素组合,构成全新的生产系统,生产(提供)不同的产品(服务),既提高了速度与效率,又能满足不同人群对不同功能和性能的产品与服务需求。其中,可组合模块化(sectional modularity)可提供最大程度的多样化和定制化,允许任何数量的不同构建类型按任何方式进行配置,只要每一构件与另一构件以标准接口进行连接,如同乐高儿童积木,组成积木的对象个数仅仅受想象力的限制(派恩,2000)。

传统经济范式下,大规模流水线式集中生产是生产组织的主流形态。数字经济降低了企业的搜索成本、复制成本、运输成本、溯源成本和认证成本,极大地提升了生产的柔性化、供应链协同和生产风险管控水平(Goldfarb和Tucker,2017)。柔性化生产中的网络化协同、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得以加速应用,使得产业组织中的各环节可被无限细分,小型化、网络化制造模式成为新的趋势。企业生产可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突破时间和空间约束,实现异地企业间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还可以根据市场信息调整生产计划、优化要素配置、弹性释放产能、加快库存周转,降低生产系统复杂性与不确定性。这些新型制造模式,正成为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数字经济制造模式的开放性与包容性是其与传统经济的主要差别之一。得益于数字经济中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的开放性,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劳动者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使制造模式社会化成为可能。如果用户对自我偏好有更好的了解,更好地表达偏好并且更多地参与到产品中,那么获得的价值就会更高(Franke等,2009)。数字经济下制造模式的社会化分工网络不断完善,企业与用户和社会的联系日益紧密,协同生产、模块化生产逐渐成为生产经营的“新常态”,也就是说,对于分散的、按习惯进行的生产过程不断地变成社会结合的、用科学处理的生产过程(马克思,2004)。

四、内循环主导下数字经济重振需求侧三驾马车

推动经济增长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不仅要发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作用,而且要发挥需求侧的拉动作用。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通常表现为有效需求不足,政府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收效甚微。特别是当一个国家处于中等收入向高收入过渡的进程中,需求侧对于经济增长的短期拉动作用尤为重要。数字经济下拉动经济增长需求侧的三驾马车的动力源已发生深刻变化,正在向新基建、消费升级和数字贸易转变。其中,作为新基建主要内容的数字经济具有正外部性和溢出效应,改变了消费者的消费方式,提升了产品与服务的国际比较优势。

(一) 数字经济改变市场投资方向

近年来,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社会经济的数字化转型需求与政府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拉动了数字经济投资的增长。数字经济投资具有较高的社会效益,短期内拉动经济增长的效果显著,对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数字经济相关领域的投资增加了市场投资的积极性和信心,正成为吸引民间投资与政府投资的重点方向。2018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了16.6%,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了37.6%,投资增幅显著高于其他产业。数字经济投资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数字产业化投资。我国在信息通信相关产业与发达国家仍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在高端芯片、操作系统、核心元器件等产业。这些数字产业领域关乎我国的经济发展质量和国家经济安全,国产替代需求不断增长。长期来看,数字产业化投资具有较大的投资空间与发展潜力。二是产业数字化投资。随着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传统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投资稳步增长,包括生产的数字化转型、经营的数字化转型和管理的数字化转型等投资。

基于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复杂性和新冠肺炎疫情的负面影响,数字经济设施投资被提到了新的高度。自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新基建”要求以来,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出台多个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支持新基建的发展,新基建的建设进度明显加快。数字经济已改变了市场投资方向,并正在改变全球价值链取向,在发展中国家投资互联网等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可以较快地改善国内投资环境(徐惠喜,2017)。新基建不仅能够直接拉动投资需求的增长,而且还能通过带动新一轮产业投资与技术投资,发挥新基建在新旧动能转化和产业结构升级中的积极作用,间接促进社会资本对于数字经济中新兴产业和新兴技术等相关领域的投资。

在当前“六稳”“六保”的背景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具有紧迫性和重要性,不仅是逆周期投资的重点方向,也是未来稳增长的重要发力点之一。与公路、铁路、航运、机场等传统基建类似,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支撑作用,正成为世界各国抢占全球竞争制高点的关键所在。从经济实践来看,传统投资中约有40%的投资需求转化为工资等形式的消费需求(戚聿东,1993;罗云毅,2004)。由于新基建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基础设施,为新基建投资而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涉及的经济部门范围更广,投资需求转化的消费需求比例有望进一步上升。在诸多政策的加持下,新基建投资有望激活下一轮“新消费”。

(二) 数字经济推动消费升级

传统经济理论认为,消费升级与居民的当期收入、预期收入和社会保障体系等息息相关,如凯恩斯提出的“绝对收入理论假说”,杜森贝利提出的“相对收入理论假说”,莫迪利安尼提出的“生命周期理论假说”。随着经济理论的不断发展,将收入理论作为研究居民消费的基础理论难以完全解释现阶段居民消费升级的全貌。数字技术的进步和数据要素等外生变量逐渐衍生为消费扩张的驱动因素,产业与服务质量的提升、消费方式的便捷性、交易成本的压缩和供需的跨时空匹配等因素正成为影响消费升级的诱因。

消费升级对于发展生产力和促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马克思指出了消费升级的具体路径,“第一,要求扩大现有的消费量;第二,要求把现有的消费量推广到更大的范围,以便造成新的需要;第三,要求生产出新的需要,发现和创造出新的使用价值”。从马克思的这些论述中可以引申出消费升级的主要途径,包括三个层次的升级:一是消费结构升级。数字经济中消费需求正在向多样化、个性化、高层次发展,这就是列宁概括的“需要上升规律”。根据马斯洛所提出的“基本需求层次理论”,需求层次高低之分可以分为精神性价值需求和物质性价值需求,人类对于这些需求表现出不同的迫切程度,人类最迫切的需求成为激励人类行为的动因(Maslow,1943)。物质产品的物质性需求主要是一种刚性需求,数字产品的精神性需求主要是一种心理需求,两种需求相互重叠和依存。当人类的基本物质需求得到满足以后,人类的需求更加注重精神层次的满足和自我价值的实现(Pittman和Zeigler,2007)。二是消费方式的升级。随着数字经济中物流、移动支付、平台等配套行业逐渐完善,消费方式向网络化和平台化过渡,传统的消费方式正在被重塑。数字经济中线下市场与线上市场互为补充,扩大了传统市场的边界。在线消费作为一种跨区域、全天候的消费方式,已成为重要的消费方式之一,弥合了区域市场分割,推动了区域市场向全球市场迈进,极大地促进了商品流通,扩充了市场容量,拉近了生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线上市场的出现还削弱了市场信息不对称,减少了市场运行过程中的结构性摩擦和交易运行成本,提高了市场交易效率(陈林和张家才,2020)。三是消费业态的扩充。数字经济降低了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经济数字化转型使企业面临着新的竞争来源、市场和机会。企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容易进入新的市场,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被联系在一起,一个更大的市场就变得触手可及,加之数字技术与各类传统消费业态深度融合,大量的新产品和新服务不断涌现,从而酝酿了消费升级的内生动力。

(三) 数字经济培育出口新优势

我国作为传统贸易大国,拥有规模庞大的国际市场需求。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增加我国出口产品与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既是保障“稳增长”的重要抓手,也是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选择。数字经济正改变国际贸易形势,深化中国与世界各国与地区的经贸合作,密切各经济主体间的联系。正如恩格斯所言,“大工业便把世界各国人民互相联系起来,把所有地方性的小市场联合成为一个世界市场”。数字经济不仅将小市场联合成大市场,而且还提高了市场内资源的流动效率。数字贸易是数字经济时代贸易方式的数字化转型的结果,是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赋能和渗透的产物,同时也是未来贸易发展的重点方向。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使国际贸易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与挑战,数字贸易的优势进一步凸显。

数字贸易给国际贸易赋予了新的内涵,也为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数字贸易与传统贸易在贸易参与者、贸易对象、贸易时效以及监管政策等方面存在着显著差异,其集约化、无界化和平台化的发展趋势能够实现生产要素的全球高效配置(刘洪愧,2020)。从贸易成本和效率的角度来看,数字贸易发展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国际贸易的速度和质量。数字技术的发展与应用能够降低我国获取市场信息、寻找贸易伙伴、建立贸易关系以及履行交付义务的成本,进而降低由信息壁垒等所造成的“人为阻力”(范鑫,2020)。数字贸易还有助于克服生产的固定成本和贸易的区位成本,拓展贸易的边界(鞠雪楠等,2020)。数字贸易的洽谈、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过程以数字化方式完成,交易方式无纸化、虚拟化,在贸易洽谈、产品和服务交付、资金支付等环节比传统贸易流程要简便许多,极大地提髙了贸易效率(李忠民等,2014)。从贸易的市场主体来看,数字贸易将吸引更多的中小微企业甚至是消费者参与到贸易全球化进程中。在传统经济中,只有规模庞大、经济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的大企业有能力从事对外出口贸易,而数字贸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对外贸易组织形式,C2CO2O等多样化的贸易方式有利于中小微企业融入全球价值链体系。从出口贸易结构的角度来看,数字贸易能够优化贸易结构。一是数字贸易可打造高度一体化的全球生产网络,推动我国贸易结构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迈进。二是数字经济可拓展产品与服务的可贸易化程度。贸易对象的数字化使得以数据形式存在的商品能够借助数字技术实现高速传输,无形产品与服务成为重要的贸易商品,如在线教育、版权交易、金融服务等实现了跨境交易。三是数字经济发展可提升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数字技术不仅催生了服务行业、服务产品,而且还与金融、医疗、教育等传统服务业深度融合,使其正成为我国新一轮对外贸易扩张的重点领域。

五、经济数字化转型趋势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中国方案

从我国当前的发展环境来看,“数字化”主要是适应新一轮工业革命、技术革命以及国内要素条件和发展阶段转变提出的新课题,目的在于服务社会经济数字化转型新要求,支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经济数字化转型就是体现新理念,采用新要素,拥有新结构、新动力、新模式,配套新机制,致力于解决中等收入陷阱乃至我国社会经济全局战略性问题。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经济增长减速表象的背后,暗含着经济结构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发展需求,呼唤着数量型经济增长向质量型经济增长过渡的转变。可以预见,“十四五”期间及未来,经济数字化转型将成为引领我国经济增长的主线,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将成为价值创造与质量提升的战略重点,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将成为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主要路径。这就意味着,面对新形势、新挑战,要推动经济增长,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必须准确把握好推动经济增长数字化转型这一着力点,加快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一) 适应发展阶段演替的基本规律,推动经济增长动力根本性转变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已处于发展方式转型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供给侧产业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不足和需求侧消费需求乏力、投资动力不足、对外贸易形势严峻等发展阶段性新特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主线,也是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显然是适应发展阶段演替的基本规律,把握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历史机遇,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从理论上看,数字经济发展依靠数据资源和数字技术等新型要素与传统要素的重新组合,创造新的增长要素,它不仅解决了要素边际报酬递减和稀缺性的制约问题,而且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能。从历史经验来看,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释放出新的活力与创造力,是历次重大危机后世界经济走出困境、实现复苏的根本。数字经济作为全新的经济形态是我国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引擎,是转变经济增长动力的必然选择。熊彼特认为创新是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根本力量。结合数字化的阶段变迁来看,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数字化转型的中前期,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数字产业化进程,数字经济发展进程相对较快,数字化转型对经济的驱动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在数字化转型的中后期,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数字技术进步、产品与服务创新以及数据要素的大规模应用,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协同推进,呈现出高端化、融合化、精细化、服务化等高质量发展趋势的时代特征。

抓住增长方式转变的历史机遇,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就是要充分发挥经济结构数字化转型的核心引擎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为传统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并不断催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形成以数字化转型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增长动力体系。从制度视角来看,明确的产权与清晰的组织制度是个人财富增长的保证和数字经济增长的关键,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如果旧的制度环境不能跟随经济增长而革新,就会严重阻碍技术进步和生产效率提高,进而加剧不公平竞争,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和经济衰退。这就要求制度环境需要立足于数字经济发展新特征,满足新时代经济发展需要。政府需要破解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难题,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制度保障,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激励与支撑条件;并通过技术、金融、人才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扫除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的障碍,完善市场竞争、财政和税收、创新等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障。

充分释放数字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数字红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还要规避数字经济发展所隐藏的负面效应。虽然我国的数字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数字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日益凸显,诸如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算法合谋、企业间屏蔽、数据泄露、扼杀式并购、共享单车乱停放、“白色污染”等不利于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这就要求政府部门要未雨绸缪,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与远景目标,克服数字经济发展的负面效应对于经济增长的抑制作用。

(二) 强化数据要素作为数字经济的支撑作用,助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全球数据增速符合大数据摩尔定律,大约每两年翻一番,数据日益成为各国重要的战略资产。2017年5月,英国《经济学人》杂志在封面文章《世界上最宝贵的资源》中指出,未来数字经济发展中,数据将取代石油成为后工业时代最为重要的大宗商品。虽然未来一段时期,数据等引发的技术变革将会代表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但也面临着数据流通、保护、定价、安全等诸多问题,极大地制约数据要素市场交易机制的形成。而企业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上下游之间的“数据孤岛”情况更是广泛存在,使得企业的运行、生产工艺等方面海量的数据处于“沉睡”状态。社会经济还无法在数据的流通与交互中充分释放潜在的巨大价值,也造成很多数字技术的应用处于“束之高阁”的尴尬境地。

首先,政府应该着手推动经济发展从依赖资本、土地和劳动力等传统生产要素向依赖数据等新生产要素转变;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健全国家数据资源管理体制,完善数据资产登记、定价、交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加强数据资源目录管理、整合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培育数据要素交易市场;积极开展数据要素及其衍生品市场交易试点,鼓励产业链各市场主体利用数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适当加大对大数据使用的激励与补贴,推动数据要素的流动效率,提高数据要素供给与需求的匹配效率,积极培育数据产权中介机构和市场运营主体,完善数据要素代理人制度,提升知识数据价值和成果转化效率。其次,政府应推动数据要素的开放、流通、共享,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的正外部性与数字红利;强化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完善和落实数据要素共享管理办法,建立集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分析、共享、应用等为一体的大数据服务平台,实现数据的获取、传输、存储、管理、共享一体化;建立与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法规制度和政策体系,构建国家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和开放平台,推动数据跨部门、跨层级互通和协同共享,建立共享开放数据汇聚、存储和安全的管理机制,明确政府部门间、企业间和政企间的数据共享机制以及流通方式。最后,政府应完善顶层设计,制定和完善与数据要素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当前我国不仅缺少数据开发、确权、流通、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还缺少有关数据要素的治理模式与监管体系,通过法律法规明晰数据要素的产权归属、交易规则、监管措施迫在眉睫。因此,政府应加快数据要素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明确数据要素权属划分,健全数据产权侵权违规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不断增强对数据产权的保护。此外,政府还应注重提升数据要素的安全保障和风险防范水平,持续提升数据要素的安全治理能力。

(三) 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

2008年以来,数字技术再次掀起一轮高增长浪潮,数字经济与传统经济的深度融合大大改变了产业发展形态,共享经济、平台经济、智能制造等新兴领域的发展方兴未艾,跨界融合态势持续演进,推动现代化经济发展体系向更高级的形态转变。加快数字经济与传统经济融合,必须发挥“新基建”的关键支撑作用。政府要加快“新基建”投资,推进5G、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对农村地区、中西部地区的建设投资,加快5G标准研制、技术试验和商用步伐,大力拓展各类创新技术的应用场景建设,确保各类新型关键基础设施对经济增长发挥最大效用。推进数字经济与传统经济融合,必须发挥数字技术的“赋能”与“渗透”作用。传统经济面对生产要素成本上升、资源约束趋紧等形势,迫切需要数字技术对其进行改造升级,从根本上解决产业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不足、高端制造业“卡脖子”等问题,突破经济增长的瓶颈。对此,一是要加强数字技术的供给能力。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重大数字技术创新工程;瞄准世界前沿、行业发展和转型急需的共性数字技术,通过自主创新、引进创新、集成创新,加大核心数字技术的研发、攻关、储备力度,形成源源不断的新技术供给,并加速数字技术成果转化;二是要把强化企业的数字技术研发主体地位作为重要任务,为企业家提供更完善的数字技术创新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障企业的技术研发收益,激发中小企业的数字技术研发,通过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数字技术基础研究经费,加强针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

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产物,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深化数字产业化转型,必须构建有利于数字产业化的市场制度体系,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体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数字技术标准化,基于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创新,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同时,政府还应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加强国家共性技术公共研究平台、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与技术转移中心的建设,构建多层次的数字人才的培养体系;加快产业数字化进程,必须打造产业数字化转型生态链,整合国内外上下游产业,促进全产业链向更高层次转型升级。此外,我国的数字企业在规模和层次上均与美国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政府应积极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企业作为数字化转型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搭建企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协同创新平台,强化不同行业企业间的数字化转型联动机制,实现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的产业数字化转型。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的双轮驱动作用,推动经济增长,进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政府部门的数字监管能力亟待提升。数字经济属于新兴事物,传统监管的条块化和属地化分割严重,难以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2017年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提出要改变传统“管”的观念,把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方向,特别提出要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的趋势。“十四五”期间的“放管服”改革中,应该继续坚持放松规制的基本原则,实行简约监管、包容监管、审慎监管、智慧监管等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政府应加快职能转变,着力优化政府服务,提升政府的数字治理能力,更好地发挥“有为政府”的积极作用。

六、结 语

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十四五”时期站在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向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起点。我国正处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战略机遇期,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如何乘势而上,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将是“十四五”时期的重要课题。第一次工业革命使英国成为世界头号国家;第二次工业革命使美国迅猛崛起,柯立芝政府创造了以汽车和电力等行业迅速发展拉动的国民经济“黄金增长期”,史称“柯立芝繁荣”(Coolidge Prosperity);20世纪50年代以来发生的第三次工业革命给了日本迎头赶上的机遇;第四次工业革命给中国创造了千载难逢的赶超机遇。作为新一轮工业革命和技术革命产物的数字经济,给传统经济发展赋予了“新赛道”和“新动能”,正成为引领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为此,“十四五”期间,我国需要积极把握数字经济发展历史机遇,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潮流,加快经济结构数字化转型,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借助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与经济增长,中国经济有望在未来五年顺利实现“变道超车”并迈入高收入国家行列。

① 引自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sjjd/202008/t20200807_1781473.html。

② 引自人民网的报道:http://cpc.people.com.cn/n/2014/1111/c64094-26004860.html。

③ 引自21世纪经济报道:http://epaper.21jingji.com/html/2018-11/09/content_96116.htm。

④ 刘易斯拐点,是指劳动力从过剩向短缺转变的转折点。

⑤ 由于制造业效率的不断提升,那些劳动密集型的行业的成本会不断上升,从而失去竞争力。同样,反过来,那些能很好解决劳动密集型问题的行业则能在效率上得到极大提升。

⑥ 引自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901/t20190121_1645780.html。

⑦ 引自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799页。

⑧ 引自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91页。

⑨ 引自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361-362页。

⑩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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