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信息
财经研究 2017年43卷第2期 |
- 殷华, 高维和.
- Yin Hua, Gao Weihe.
- 自由贸易试验区产生了“制度红利”效应吗?--来自上海自贸区的证据
- Do the Pilot Free Trade Zones Cause the Effects of Institutional Dividends? Evidence from Shanghai PFTZ
- 财经研究, 2017, 43(2): 48-59
- Journa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2017, 43(2): 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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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历史
- 收稿日期:2016-08-31
2017第43卷第2期
2.上海财经大学 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上海 200433
2.Schoo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Shanghai 200433, China
制度创新是经济持续增长的根本来源(诺斯,1994)。中国改革开放由浅入深、逐步深化,是一种摸索、试验和积累合理制度的过程,是一个渐进性制度创新的过程(林毅夫等,1993)。制度的不断演进和变革引起的资源重新配置是中国经济过去高速增长最重要的贡献来源(王小鲁,2000)。作为中国渐进式改革开放的起点,经济特区率先大胆尝试新的经济制度与管理体制,在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中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成效(Wei,1993;Wang,2013),并将成功经验推广至全国。在经济“新常态”下,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文简称自贸区)建设是中国新一轮开放和制度创新试验的前沿,其根本任务是以开放倒逼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制度,推动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自贸区建设的核心定位依旧是“先行先试”,探索新的增长路径,但与经济特区有着本质区别:不再是中央向地方输送的政策洼地,而是以制度创新代替优惠政策,致力于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的新制度体系,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与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张幼文,2014)。
制度设计的有效调整和质量提高可以使交易费用和生产成本显著降低,产出效率得到倍增,即“制度红利”的溢出效应(Coase,1999)。那么,作为新一轮制度创新与新经济增长的探索,自贸区建设是否产生了显著的“制度红利”效应呢?准确和客观地评价自贸区取得的经济绩效,对下一步更加有效地开展综合配套改革以及自贸区建设的复制推广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鉴于此,本文以最早设立的上海自贸区为研究对象,借鉴Hsiao等(2012)提出的基于面板数据的政策效应评估方法,利用地区间经济发展的相关性构造上海市的反事实经济绩效,通过对比自贸区设立后上海市的真实经济绩效与构造的反事实经济绩效,进而估计出上海自贸区产生的“制度红利”效应。同时,针对自贸区不同领域的制度创新,本文还考察了自贸区建设对上海市投资、进口和出口的影响。研究表明:(1) 2013年至2015年期间,上海自贸区建设显著促进了上海市GDP、投资、进口和出口的增长,且这一结论在多项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2) 随着制度创新的进一步深化和扩大,扩区后的自贸区建设对上海市经济的促进效应更加显著;(3) 上海自贸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进改革,具有显著的长期经济效应。
本文的贡献体现在如下三点:(1) 本文丰富了有关自贸区建设经济效果的研究文献。不同于既有研究大多从定性角度论述自贸区的建设成效(陈琪和刘卫,2014;Wang,2015;Yao和Whalley,2016),本文首次从定量角度,准确和客观地评价了上海自贸区设立近三年来取得的经济绩效,为上海自贸区三周年建设成效评估提供了坚实和客观的证据,并间接印证了制度创新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2) 本文综合考察了上海自贸区的不同制度创新领域产生的经济效应,为自贸区各个领域制度创新的可复制和可推广提供了实证支持。(3)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用前沿性的政策评估方法,无需对哪些因素影响自贸区建设进行建模,避免了模型设定和变量选择的偏误,所得结论具有稳健性和可信性。
二、 文献回顾与理论分析 (一) 文献回顾上海自贸区建设近三年来,国内外学者分别从建设背景、运行基础、主要成就和政策效应等方面对其进行了多角度的定性分析(陈林和罗莉娅,2014;陈琪和刘卫,2014;王孝松等,2014;Wang,2015;Yao和Whalley,2015;谭娜等,2015;Yao和Whalley,2016;竺彩华和李峰,2016)。例如,陈琪和刘卫(2014)从新经济地理角度诠释了上海自贸区建立的原因和未来可能的发展路径,以及可能产生的经济“正”效应和“负”效应;陈林和罗莉娅(2014)通过政策模拟显示,上海自贸区外资准入壁垒的制度改革能产生“转移支付”、“价格平抑”和“国产化”的积极政策效应;Yao和Whalley (2015)研究发现上海自贸区实施的浮动汇率与资本自由化政策显著降低了资本管控程度,有效促进了我国资本市场的自由化。但到目前为止,尚未有研究对自贸区产生的经济绩效做出准确而全面的定量评估。值得注意的是,谭娜等(2015)同样使用Hsiao等(2012)的方法评估了上海自贸区建设对上海市工业增加值和进出口总额的影响,发现2013-2014年自贸区建设促进了上海市工业增加值和进出口总额的增长。本文与其的区别在于,使用衡量地区经济发展更加综合的指标(GDP增长率)估计了自贸区建设及扩区后对上海市经济绩效的影响,并且结合自贸区各个制度创新领域进行了全面的分析。
本文还与另一类文献紧密相关。自贸区建设是改革开放的深化,承担的角色与经济特区相似。经济特区建设在中国改革开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大量的研究发现经济特区产生了显著的“制度红利”效应。Wei (1993)发现最早设立经济特区的沿海城市经历了显著的经济高增长期,这种效应在早期通过出口扩大实现,在后期通过吸引外资实现。此后,Démurger等(2002)和Jones等(2003)拓展了Wei (1993)的研究,进一步明确了外商投资和制度环境的重要作用。Wang (2013)认为特区的经济高增长源于吸引了大量的外商投资,密集的投资产生了集聚经济效应,提高了全要素生产率。在此基础上,Alder等(2015)进一步研究发现,设立经济特区可以提高所在城市的经济增长,这一效应主要是通过物质资本的积累而非人力资本和生产率的提高来实现的。另有少数文献考察了经济特区的出口特征,如吴敏和黄玖立(2012)以及黄玖立等(2013)均发现设立经济特区的城市出口明显高于区外地区。那么,上海自贸区建设是否也有上述表现呢?
(二) 理论分析制度创新之所以能推动经济增长,是因为制度的变化具有改变收入分配和经济中使用资源效率的潜在可能性(杨瑞龙,1993),上海自贸区致力于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的新制度体系,以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有力的产权保护和高效率的政府等,通过自贸区内完善的市场机制和优质的营商环境建设产生的“制度红利”外溢效应,以及复制和推广自贸区形成的各项成熟经验,将有效带动上海市的经济发展。
第一,投资管理制度降低了外资准入门槛,总部经济和外商投资将进一步向上海集聚。总部经济具有税收贡献效应、连锁投资效应、产业乘数效应、消费带动效应、劳动就业效应和城市“极化-扩散”效应,这六个效应将极大地促进总部经济集聚城市的发展(史忠良和沈红兵,2005)。外商投资具有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并能够带来大量资本,从而推动经济增长。
第二,贸易监管制度提升了通关便利化程度,有利于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测性,提升进出口系统效率,降低企业的行政管理费用,有利于营造宽松开放的贸易环境,促进商品和市场要素的自由流动,从而增加贸易规模(Wilson等,2003)。
第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核心在于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核准制和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改变了过去以政府主导经济转型发展的模式,重新界定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通过放松管制和强化市场机制的力量,激发市场活力与资源配置的效率,从而推动经济增长(陈琪和刘卫,2014)。
三、 计量模型设定与数据说明 (一) 模型设定1.估计方法。自贸区建设是在上海实施的一项政策试验,根据政策评估文献,我们可以认为上海在设立自贸区后属于实验组(treatment group),没有设立自贸区的其他省市地区属于控制组(control group)。一个自然的想法是使用双差分法对比上海设立自贸区后的经济绩效与其他省市地区的经济绩效,两者的差距就反映了自贸区建设对上海市经济绩效的影响。但是自贸区选址在上海并不是随机的,并且上海作为全国金融、贸易和经济中心,影响上海及其他省市地区经济运行的因素存在着显著差异,即使没有设立自贸区,彼此的经济运行也未必一致,因此双差分法的平衡趋势假设在这里不能得到满足。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文借鉴了Hsiao等(2012)提出的面板数据政策评估方法,通过构造实验组的合理对比对象,克服实验组和控制组之间的差异问题,并利用合理的控制组构造了上海如果没有设立自贸区的反事实经济绩效,并与上海设立自贸区后的真实经济绩效对比,进而估计出自贸区建设对上海市经济发展的影响。该方法成立的前提依赖于面板数据横截面间的相关性,而这些相关性来源于各个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是相互联系的,通常受到经济周期和技术进步等共同因素的影响(Sargent和Sims,1977;Gregory和Head,1999)。
我们用y1t(其中,t=1, …, T)表示上海市的GDP增长率(其他变量等同),用yit(其中,i=2, …, N;t=1, …, T)表示其他省市地区的GDP增长率。假设时间T1+1为自贸区是否在上海成立的分界点,于是可以得到,在时间T1前,上海未设立自贸区,记为:y1t=y1t0(其中,t=1, …,T1);时间T1后,上海市设立了自贸区,于是有:y1t=y1t1(其中,t=T1+1,…, T)。由于上海市是否设立自贸区对其他省市地区的经济无影响,因此在整个时期有:yit=yit0(其中,i=2, …, N;t=1, …, T)。
我们注意到,y1t1表示上海市在设立自贸区后的GDP增长率,y1t0表示上海市未设立自贸区的GDP增长率,那么在时间t内,一个自然的计算自贸区对上海市经济增长影响的方法是:Δ1t=y1t1-y1t0(其中,t=T1+1,…, T)。但是,由于在时间T1后y1t0是观测不到的,因此我们无法直接计算Δ1t。为了解决这个问题,Hsiao等(2012)提出了面板数据政策评估方法。首先,yit可由如下的因子模型(factor model)生成(Forni和Reichlin,1998):yit=b′ift+αi+εit,其中,i=1, …,N;t=1, …, T。ft是K×1维的随时间变化的不可观测和可观测的共同因子;b′i是1×K维的随个体变化的系数,允许bi≠bj,这意味着共同因子对各个地区的影响可以是不同的;αi是异质性个体特征;εit是第i个个体随机异质成分,满足E(εit)=0。由于各个省市地区都受到宏观经济中的共同因子影响,因此可以使用控制组中其他省市地区的GDP增长率ỹt0=(y2t0, y3t0, …, yNt0)去预测y1t0。于是,y1t0的估计量可以定义为:
$ y_{1t}^0 = \mathop {\bar \alpha }\limits^ \wedge + \mathop {\tilde \alpha }\limits^ \wedge \tilde y_t^0\left( {t \ge {T_1} + 1} \right) $ | (1) |
因此,Δ1t估计式可以表示为:
由于
2.最优控制组选取。如果使用ỹt0=(y2t0, y3t0, …, yNt0)中全部的省市地区来对y1t0进行预测,一般来说并不能得到一个最佳的预测结果,除非T1趋向于无穷。我们通过以下步骤来选取最优的预测组合。
第一步:从j=1开始,在N-1个省市地区中选取j个地区,共有CN-1j种组合,将y1t0(t≤T1)对每一种组合根据式(1)进行回归,从中选出R2最大的组合,标记为M(j)*。
第二步:从M(1)*,M(2)*,…,M(N-1)*中选出使得AIC或AICC信息准则(Akaike,1973;Hurvich和Tsai,1989)最小的组合,记为M(m)*。其中:
$ \begin{array}{l} \;\;\;\;\;\;\;\;\;\;\;AIC(p) = {T_1}{\rm{ln}}\left( {\frac{{e'e}}{{{T_1}}}} \right) + 2(p + 2)\\ AICC(p) = {T_1}{\rm{ln}}\left( {\frac{{e'e}}{{{T_1}}}} \right) + 2\left( {p + 2} \right) + \frac{{2\left( {p + 2} \right)\left( {p + 3} \right)}}{{{T_1} - \left( {p + 1} \right) - 2}} \end{array} $ |
其中,p是控制组中的地区数,e是OLS回归的残差。
第三步:使用最优的M(m)*构造ŷ1t0(t≥T1+1),即可得到上海市的反事实GDP增长率。
第四步:根据
上海市和其他24个省市地区(港澳台除外)的各个经济指标分别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和中经网统计数据库。需要说明的是,控制组中省市地区的选取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这些省市地区的经济运行与上海市紧密相关,这点可以由共同因子决定;二是根据Hsiao等(2012)的假设5,这些省市地区的经济运行必须外生于上海市是否设立自贸区,换句话说,自贸区设立后,上海市的经济运行对其他省市地区的经济没有影响。鉴于长三角经济群中的江苏、浙江、安徽与上海市地域相连、文化相近、经济相融,需排除在控制组之外;此外,由于在2015年4月,天津、福建和广东三地也设立了自贸区,这也需排除在样本之外。因此,满足假设的控制组中其他省市地区数总共有24个。
本文研究GDP、投资、进口和出口四个经济指标,分别对应着自贸区不同的制度创新:(1) 投资管理制度创新,这一制度创新以负面清单为核心,降低了外资准入门槛,使总部经济和外商投资进一步向上海集聚,所以投资是本文需要研究的一个指标,即检验自贸区设立是否促进了投资增长。(2) 贸易监管制度创新,这一制度创新以提升通关便利化程度为重点,有利于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测性的提高,增加贸易规模,所以进出口是本文需要研究的另一指标,即检验自贸区设立是否促进了进口和出口。(3 )GDP增长率是衡量地区经济发展的综合指标,反映的是一般均衡状态,所以这也是本文需要研究的指标。
由于数据统计口径和来源的差异,各个变量的时间跨度和频度是不同的。其中,季度名义GDP、季度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的时间跨度为2005:Q1至2015:Q4;月度CPI、月度名义固定资产投资额、月度出口额和进口额、全国月度出口和进口商品价格指数的时间跨度为2003:M1至2015:M12。①各变量的实际值均通过相应的价格指数进行调整得到,月度CPI和名义固定资产投资额通过简单平均调整为季度数据。
① 这里如果不加全国性说明,价格指数均表示省级层面数据;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不包括西藏的统计数据;2005:Q1表示2005年的第一季度,2005:Q4表示2005的第四季度,以此类推(下同);2003:M1表示2003年1月,2015:M12表示2015年12月,以此类推(下同)。
计算各变量的增长率有两种方式:一是环比增长率,二是同比增长率。这里采用的是同比增长率,一方面免去了季节调整,另一方面有助于我们估计自贸区设立给上海经济带来的长期效应。
四、 实证结果与稳健性检验我们首先分别比较全部控制组和最优控制组与实验组的特征差异。表 1显示,在四个经济指标上,最优控制组的特征更加接近于实验组,几乎与实验组一致,这说明本文选取最优控制组进行预测和估计能够得到更加稳健的结果。
变量 | 样本 | 均值 | |
Treated | Control | ||
GDP增长率 | 全部控制组 | 0.081 | 0.073 |
最优控制组 | 0.081 | 0.080 | |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 全部控制组 | 0.050 | 0.053 |
最优控制组 | 0.050 | 0.050 | |
出口增长率 | 全部控制组 | 0.023 | 0.014 |
最优控制组 | 0.023 | 0.023 | |
进口增长率 | 全部控制组 | 0.067 | 0.084 |
最优控制组 | 0.067 | 0.054 | |
注:全部控制组的均值是通过使用全部省市地区对上海市的经济指标进行拟合得出的估计值;最优控制组的均值是通过模型准则选取后的省市地区对上海市的经济指标进行拟合得出的估计值。 |
构造上海GDP增长率的反事实路径,需要同时用到上海自贸区成立前后两个时期的样本数据。其中,自贸区成立前的样本数据用来估计式(1)中的参数,自贸区成立后的样本数据用来进行反事实路径构造,并估计Δ1t。GDP增长率的样本区间为2006:Q1到2015:Q4,其中,2006:Q1到2013:Q3为自贸区设立前时期,2013:Q4到2015:Q4为自贸区设立后时期。
根据最优模型选择策略,在AICC准则下,构造上海市反事实GDP增长率的最优控制组是:北京、山西、江西和山东。因此,我们可以使用这些地区的GDP增长率来构造上海市的反事实GDP增长率。
表 2报告了使用自贸区设立前的GDP增长率样本数据估计式(1)得到的结果。T值显示,除山西的系数外,其他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且R2达到0.87,拟合程度较高。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系数只表示不同省市地区之间由共同因子决定的经济增长的相关性,不具有因果意义。利用最优控制组回归方程得出的参数估计值,我们构造了上海市的反事实GDP增长率,详细结果见表 3。
控制组 | 系数 | 标准差 | T值 |
截距项 | -0.0497 | 0.017 | -2.9722 |
北京 | 0.2614 | 0.041 | 6.3552 |
山西 | -0.1563 | 0.093 | -1.6772 |
江西 | 0.4319 | 0.092 | 4.6973 |
山东 | 0.5677 | 0.162 | 3.5004 |
时间 | 实际值 | 反事实值 | 处理效应 |
2013:Q4 | 0.0432 | 0.0464 | -0.0032 |
2014:Q1 | 0.0464 | 0.0254 | 0.0209 |
2014:Q2 | 0.0498 | 0.0253 | 0.0246 |
2014:Q3 | 0.0365 | 0.0276 | 0.0089 |
2014:Q4 | 0.1012 | 0.0617 | 0.0395 |
2015:Q1 | 0.0675 | 0.0650 | 0.0025 |
2015:Q2 | 0.0494 | 0.0232 | 0.0263 |
2015:Q3 | 0.0307 | -0.0100 | 0.0406 |
2015:Q4 | -0.0026 | -0.0129 | 0.0103 |
均值 | 0.0469 | 0.0280 | 0.0189 |
表 3比较了上海设立自贸区情况下真实的GDP增长率和没有设立自贸区情况下反事实GDP增长率的差异。表 3的结果显示,在自贸区设立后,上海市反事实GDP增长率为2.8%,低于真实的GDP增长率(4.69%),处理效应的均值为1.89%,即相比于没有设立自贸区的情形,自贸区建设促进了上海市的经济增长,且平均增长了1.89%。
更重要的是,我们发现,自贸区设立后的2013:Q4至2014:Q4期间的处理效应为1.81%,而2015:Q1至2015:Q4期间的处理效应为1.99%,高于前一期间的处理效应。2014:Q4正是自贸区扩区的时间分割点,这意味着自贸区扩区后的“制度红利”效应更加显著。扩区后的自贸区涵盖了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区片区、张江高科技片区以及世博园区,由于新片区集聚了大量金融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以及各类科技创新企业,因此扩区后的自贸区跳出了原有海关特殊监管的区域范围,使其试验功能和制度创新效应进一步扩大。
如图 1左所示,实线表示的是2006:Q1到2013:Q3期间上海市GDP增长率的走势,虚线表示的是由最优控制组回归方程预测的上海GDP增长率的走势。从中可以看到,最优控制组的GDP增长率数据很好地拟合了上海市的GDP增长率,这说明最优控制组与处理组的平衡趋势假设是满足的。如图 1右所示,实线表示的是在设立自贸区后,上海真实的GDP增长率走势,虚线表示的是上海的反事实GDP增长率走势,点线表示的是反事实GDP增长率在95%显著性水平上的置信区间。如果实际路径在置信区间外,说明自贸区建设在统计意义上对上海经济的影响是显著的。显而易见,实际路径一直处于反事实路径之上,且大多数时点处于置信区间外,说明自贸区建设总体上显著促进了上海市的经济增长。根据图 1右,我们计算了实际路径处于置信区间外的处理效应,均值为1.68%。因此,自贸区建设在5%水平上显著促进了上海市的GDP增长,且平均增长了1.68%。
上海自贸区建设近三年来,四大制度创新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通过“制度红利”效应对上海市的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例如,2014年外商投资特别管理措施由2013年的190项减少到139项,“瘦身”幅度高达36.7%,自贸区扩区后,外商投资特别管理措施再次减少到122项,限制范围进一步缩小。与此同时,自贸区总部经济规模从2013年的7 129.9亿元提高到2014年的7 794.7亿元,增长了8.5%;①截至2015年8月底,自贸区张江片区落户的跨国公司亚太研发总部达44家,居全国之首。金融制度创新最重要的是2014年6月启动的FT账户体系,企业利用FT账户贷款的成本,比普通贷款至少降低10%-20%,为企业开展跨境业务和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了便利。②自贸区扩区后,进一步推出了率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等40条举措,其产业集聚效应和金融业集聚效应将进一步发挥作用。
① 数据来源:《上海统计年鉴(2015)》。
② 数据来源:竺彩华和李峰(2016)。
(二) 自贸区建设对上海市投资、出口和进口的影响固定资产投资的样本区间为2006:Q1到2015:Q4,其中,2006:Q1到2013:Q3为自贸区设立前时期,2013:Q4到2015:Q4为自贸区设立后时期;出口和进口的样本区间为2009:M1到2015:M12,其中,2009:M1到2013:M9为自贸区设立前时期,2013:M10到2015:M12为自贸区设立后时期。③下面各图表的含义与第一部分相同,这里不再赘述。
③ 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时间为2013年9月29日,可以认为政策实施时间在10月,所以设定2009:M1到2013:M9为自贸区设立前时期。本文也以2009:M1到2013:M8为样本区间重新估计,结果几乎无变化。
利用最优控制组回归方程得出的参数估计值,④我们分别构造了上海市的反事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反事实出口增长率和反事实进口增长率,详细结果见表 4和表 5。
④ 由于篇幅限制,详细结果未报告,需要者可向作者索要。
时间 | 实际值 | 反事实值 | 处理效应 |
2013:Q4 | 0.0124 | 0.1284 | -0.1165 |
2014:Q1 | 0.0448 | -0.1482 | 0.1934 |
2014:Q2 | 0.0097 | -0.0774 | 0.0876 |
2014:Q3 | 0.0447 | -0.0723 | 0.1174 |
2014:Q4 | 0.1162 | -0.2360 | 0.3518 |
2015:Q1 | 0.0482 | -0.0604 | 0.1090 |
2015:Q2 | 0.1494 | -0.0388 | 0.1885 |
2015:Q3 | 0.0579 | -0.0161 | 0.0741 |
2015:Q4 | 0.0850 | 0.0981 | -0.0131 |
均值 | 0.0632 | -0.0470 | 0.1102 |
时间 | 出口 | 进口 | ||||
实际值 | 反事实值 | 处理效应 | 实际值 | 反事实值 | 处理效应 | |
2013:M10 | 0.0196 | 0.0330 | -0.0134 | 0.1275 | 0.0843 | 0.0432 |
2013:M11 | 0.0665 | 0.0434 | 0.0231 | 0.1359 | 0.1271 | 0.0088 |
2013:M12 | 0.0233 | 0.1245 | -0.1012 | 0.1437 | 0.2285 | -0.0848 |
2014:M1 | 0.1067 | 0.1460 | -0.0393 | 0.2335 | 0.3061 | -0.0725 |
2014:M2 | -0.2198 | -0.2145 | -0.0053 | 0.2672 | 0.3189 | -0.0517 |
2014:M3 | 0.0460 | 0.0096 | 0.0364 | 0.1543 | 0.1689 | -0.0146 |
2014:M4 | 0.1569 | 0.0443 | 0.1126 | 0.1563 | 0.1415 | 0.0148 |
2014:M5 | 0.0950 | 0.0160 | 0.0789 | -0.0033 | 0.0359 | -0.0392 |
2014:M6 | 0.0798 | -0.0169 | 0.0967 | 0.1010 | 0.2012 | -0.1003 |
2014:M7 | 0.0610 | 0.0750 | -0.0140 | 0.0003 | 0.0442 | -0.0439 |
2014:M8 | 0.0012 | -0.0115 | 0.0127 | 0.0403 | 0.0408 | -0.0005 |
2014:M9 | -0.0734 | -0.1337 | 0.0603 | 0.0908 | -0.0215 | 0.1123 |
2014:M10 | 0.0421 | -0.1263 | 0.1684 | 0.0930 | -0.0123 | 0.1054 |
2014:M11 | 0.0125 | -0.0616 | 0.0742 | 0.0612 | -0.0170 | 0.0781 |
2014:M12 | 0.0589 | -0.1366 | 0.1954 | 0.1870 | 0.0208 | 0.1661 |
2015:M1 | -0.0961 | -0.1069 | 0.0108 | -0.0074 | -0.3474 | 0.3401 |
2015:M2 | 0.3003 | 0.4472 | -0.1469 | 0.0399 | -0.3105 | 0.3504 |
2015:M3 | -0.1690 | -0.3121 | 0.1431 | 0.1503 | -0.1732 | 0.3235 |
2015:M4 | -0.1086 | -0.0878 | -0.0208 | 0.1214 | -0.2378 | 0.3592 |
2015:M5 | -0.0331 | -0.0626 | 0.0295 | 0.0839 | -0.2561 | 0.3400 |
2015:M6 | -0.0984 | -0.1270 | 0.0286 | 0.1853 | -0.1414 | 0.3267 |
2015:M7 | -0.0777 | -0.2632 | 0.1855 | 0.1729 | -0.0341 | 0.2069 |
2015:M8 | -0.0467 | -0.1736 | 0.1268 | 0.1887 | -0.0852 | 0.2740 |
2015:M9 | 0.0476 | -0.1629 | 0.2105 | 0.1102 | -0.1348 | 0.2450 |
2015:M10 | -0.0562 | -0.0665 | 0.0103 | 0.0869 | -0.2117 | 0.2986 |
2015:M11 | -0.1654 | 0.0401 | -0.2056 | 0.1436 | -0.1544 | 0.2980 |
2015:M12 | -0.1103 | 0.1519 | -0.2621 | 0.1174 | 0.0142 | 0.1032 |
均值 | -0.0051 | -0.0346 | 0.0295 | 0.1178 | -0.0150 | 0.1328 |
表 4和图 2右显示,在2013:Q4至2015:Q4期间,相比于没有设立自贸区的情形,自贸区建设显著促进了上海市的固定资产投资,且平均增长了11.02%。
表 5显示,在2013:Q4至2015:Q4期间,上海市反事实出口增长率和进口增长率分别为-3.46%和-1.50%,低于真实的出口增长率(-0.51%)和进口增长率(11.78%),处理效应的均值分别为2.95%和13.28%,即相比于没有设立自贸区的情形,自贸区建设促进了上海市的出口和进口增长,且平均增长了2.95%和13.28%。在国际经济疲软和外部市场需求下降的情形下,自贸区贸易监管的制度创新产生的“制度红利”促进了上海市进口和出口的增长。
图 3右显示,自贸区建设显著促进了上海市的进口增长。而且我们还观察到,在2013:M10至2014:M8期间,即自贸区建设近一年之际,实际路径基本处于置信区间内,说明在该期间自贸区建设对进口的促进作用并不明显,而在2014:M9之后,自贸区建设对进口的促进作用才开始显现。经计算,2013:M10至2014:M12期间,进口增长率的处理效应为-0.81%,而在2015:M1至2015:M12期间,进口增长率的处理效应为28.88%,远高于前一期间的处理效应,这进一步说明自贸区扩区后的“制度红利”效应更加显著。
相比于进口效应,自贸区建设对出口的促进作用表现一般。从图 4右可以看到,出口增长率的实际路径在较多时点处于置信区间内,但总体上讲,出口效应显著为正。出口效应和进口效应在自贸区建设初期并不明显,扩区后的效应更显著,原因在于:(1) 上海自贸区是在原有的保税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保税区的主要功能便是通过各种政策优惠和措施促进出口和进口,政策效应已经得到释放,所以自贸区设立初期对出口和进口的促进作用不太明显;(2) 自贸区四大领域的制度创新之一是创新“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不干预”的贸易监管制度。自贸区扩区后,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部门先后实施了先进区后报关、区内自行运输和卡口智能验放等60多项制度创新,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货物状态监管试点扩大到保税区所有物流企业,显著提升了进出口系统效率,降低了企业的行政管理费用,进口平均通关时间比区外减少了41.3%,出口平均通关时间比区外减少了36.8%,企业物流平均成本下降了10%。①由于通关便利化程度的提高会显著促进贸易交易量(Wilson等,2003),因此,自贸区贸易监管的制度创新显著促进了出口和进口的增长。
① 数据来源:《2015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为了检验自贸区建设对上海经济的影响是否具有显著的长期效应,我们采用一个简单的ARMA模型对自贸区的短期效应
$ \begin{array}{l} {{\hat \Delta }_{1t}} = 0.095 + 0.623{{\hat \Delta }_{1t - 1}} + et\\ \;\;\;\;\;(0.060)\;\;\;(0.220) \end{array} $ |
其中,括号里的是标准差。经Box-Ljung-Pierce(Box和Pirece,1970;Ljung,1978)检验,AR(1)模型的残差et是白噪声的,这说明建立的模型是合理的。
经计算,长期效应为0.2520(=0.095/(1-0.623)),长期效应的t统计量为4.58,①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也就是说,自贸区建设产生的“制度红利”对上海经济具有显著的长期效应。不同于中国早期的以开放推进制度创新取得的经济成效,上海自贸区用制度创新替代政策优惠,用制度创新推进改革,具有显著的长期经济增长效应,为我国扩大开放与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经验。
① 我们使用Papke和Wooldridge (2005)提出的适用于非线性模型的delta-method标准误计算了长期效应的t统计量。
(三) 稳健性检验上海自贸区建设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应,但这种经济效应是源自自贸区的制度创新,还是一些其他政策或随机性因素?这还需要进一步检验,因此,本文还从安慰剂检验(随机选择2012年9月为上海自贸区成立时间)、最优模型选择准则(使用AIC信息准则)和扩大样本区间(设定样本区间为2008:M1至2013:M9)等三个方面进行稳健性测试(这里,我们使用进口增长率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表明,本文的估计结果依然是稳健的,这说明自贸区的设立确实给上海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显著的积极影响。②
② 限于篇幅,文中没有给出稳健性检验的详细结果,需要者可向作者索取。
五、 结论与政策建议建设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又一新探索,承担着深化改革、探索新路径的重任。作为最先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贸区三年试验期限将至,客观和及时地评价其设立以来产生的经济绩效,对下一步综合配套改革措施的实施,以及自贸区建设的复制推广意义重大。鉴于此,本文根据新近发展的面板数据政策评估方法,考察了上海自贸区制度创新产生的“制度红利”效应。研究结果表明:第一,上海自贸区建设显著促进了上海市GDP、投资、进口和出口的增长,且这一结论在多项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第二,扩区后的自贸区建设对上海市经济的促进效应更加显著,这意味着“制度红利”效应的进一步扩大。第三,自贸区建设具有长期经济增长效应,并在统计上显著。
作为改革开放的深化,上海自贸区设立的目的在于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形成在全国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制度,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升级,推动发展方式根本转变,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上海自贸区建设不仅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增长效应,而且在各个制度创新领域也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成效。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取得的这些成功经验,可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兼顾难易程度和地区差异:(1) 在时间维度上,复制推广可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推进。技术上易操作的制度创新可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例如,贸易监管制度中提升通关便利化程度的措施,包括先进区后报关、区内自行运输、卡口智能验放等具体措施,可率先在全国复制推广;涉及法律法规、金融安全等层面的制度创新可在条件成熟时复制推广,例如,投资管理制度中“负面清单”以外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审批,属于重大事项改革,涉及我国相关外资法律的修改,需在相应法律完善后复制推广。(2) 在空间维度上,首先,复制推广应根据各地的区域优势推行。具体而言,沿海地区的对外贸易、营商环境和政府效率较为发达和完善,具有一定的区位优势,贸易监管、投资管理等制度创新可先由这些地区复制推广,能较快实现经济成效,然后再向中西部地区分梯队推进。其次,复制推广应结合各地的发展战略推行。具体而言,东北地区的复制推广应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相结合,中部地区的复制推广应与长江经济带战略相结合,西部地区的复制推广应与西部大开发战略相结合。
在自贸区建设及其复制推广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 防止制度创新过度。例如,投资管理制度中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不应一味地进行“瘦身”,关键要做到于法有据,避免本末倒置的问题;(2) 防止重复建设,加强政府部门间的沟通。例如,目前各地区口岸管理模式有一定差异,如果缺乏统一标准,分散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就会产生资金浪费和难以接口等问题。
本文从宏观层面对上海自贸区建设进行了综合的定量评估,未来的研究方向可分为两块:(1) 从企业微观层面引入反映制度质量的变量,考察影响各个宏观经济指标的传导机制,建立宏观和微观层面的纽带,为我们更好地理解上海自贸区建设提供新的视角;(2) 除津闽粤自贸区,我国又在7省市设立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对这些自贸区的建设进行考察,可为我国自贸区的建设、完善和复制推广提供更多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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