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研究》工作论文

编号:WP2019-0015 online:19年7月2日
标题:市场风险冲击下的契约稳定性分析——基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隐性违约的视角 正式论文
作者:周 力, 龙子妍
单位:南京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摘要:本文以禽业为例,将“龙头企业+农户”模式下的契约内容区分为显性契约和隐性契约。“显性契约”指的是契约中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明确订立的内容,若企业违反合同上列明的“显性契约”内容,则视为企业“显性违约”;“隐性契约”指的是合同中未列明的条款,在发生机会主义行为时,外部机构难以通过条款内容判定违约责任;企业“隐性违约”指的是企业通过变更与农户间“心照不宣”的内容,却因条款不清晰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研究结果显示:隐性契约的稳定性会受到市场价格风险和农户对合同的受限程度的影响。市场价格风险越高,企业越倾向于隐性违约,同时,合同受限程度越高的农户,越易遭到龙头企业的隐性违约;这种隐性违约使得农户的收益降低、收益风险增加。本文认为,站在龙头企业的角度,隐性违约的存在是有利的,在较大的市场风险冲击下,企业既避免了承担全部的风险,又不用公然违背书面列明的显性契约而造成违约赔偿,维护了和农户的书面合作关系。但对于农户来说,隐性契约的不稳定使得利润空间下降,收益的风险上升,影响其福利。因此重点关注市场风险冲击下“隐性契约”的稳定性对切实保障农户的福利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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